灵都,湖心公园。
这里是雷森和苏灵最常约会的地方。雷森作为在役士兵,经常在外执行任务,所以两人甚少像普通情侣那样逛街看电影,偶有时间见面,基本都是在这公园散步聊天、
苏灵似是有话要说,犹豫许久,才道:“你……快退伍了吧?”
雷森点点头:“嗯,还有三个月就要离开部队了。”
“那……退伍之后,你有什么打算吗?”
“没想好,一直都在当兵,也不知道能做什么工作。”
“啧,我不是说工作啦。”苏灵有些无语,低下头,声音细如蚊蝇:“我是说我们,我和你……”
“啊?这个……”雷森一愣,脸色发窘,不自觉间手伸到了裤兜里,抓住了那个一早准备好的戒指盒。
但嘴巴张了半天,脸也涨红了,雷森还是没能把早想好的、排练许久的台词说出来。
“真是个榆木脑袋。”苏灵不知雷森此时的窘迫,还以为他被自己问住了。干脆深吸一口气,扭头看着雷森。
“雷森……你看着我。”
雷森整个人向右转,站的笔直,与苏灵四目相对。
苏灵红着脸,清澈的双目带着期待。
“你愿意……娶我吗?”
雷森又是一愣,反应过来后点头如捣蒜:“愿意!当然愿意!”
说着,他终于把戒指盒拿了出来。苏灵看到戒指盒,也是短暂的愣神,俏脸更红,写满了惊喜之情。
两人,都不自觉地看着对方傻笑。苏灵伸出手:“笨蛋!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给我戴上?”
“噢?好好!”
戒指盒在雷森的一双大手中显得很袖珍,雷森生怕把戒指弄掉了,小心翼翼地打开,动作有些局促。
看着这个在别人面前,威风凛凛的铁血汉子,此刻却在自己面前如孩童般手足无措,苏灵的笑意也多了几分调皮。
雷森终于拿稳了戒指,牵住苏灵伸出的手,小心翼翼地把戒指往她的无名指上推。
苏灵满脸幸福,看着雷森满脸认真的给自己戴戒指,又忍不住调侃道:“诶!这么早就被我绑定了,你以后,可都没有机会牵别的女孩子的手了,会不会很遗憾呀?”
“没什么可遗憾的。”雷森毫不迟疑道:“对我而言,你就是最好的,也是我唯一想要的!”
雷森与苏灵在同一孤儿院长大,青梅竹马,最了解彼此,雷森也从不怀疑她是最在乎自己、和自己最在乎的人。
关于未来,雷森从没想过苏灵以外的任何人。
雷森把戒指推到苏灵左手无名指底端,语气坚定:“能牵住你的手,对我而言就是最好的结果。”
“真的吗……”
毫无征兆的,苏灵的语气骤然变冷。
“那为什么……你没有好好抓住我的手?”
雷森听着这话,一阵恍惚。再抬头。苏灵那张精致的俏脸,像是突然被抽干了水分,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苍白。
同时间,四周的环境也变得死气沉沉,天空变得灰暗,土地变得腐败,花草枯萎湖泊干涸,整个世界都变了样,一切都发生在转瞬之间。
那被雷森牵住,无名指上带着戒指的手,也变得像脆弱的石膏,感觉只要稍稍一碰,就会彻底破碎。
雷森惊骇不已,再看苏灵,清澈的双瞳已然浑浊,平日里灵动的光尽皆消散,只剩隐含绝望的死灰。
“你为什么……把我弄丢了?”
苏灵喃喃一声,不知何处吹来一阵冷风,这个雷森最在乎的女人,就在雷森面前,化为尘沙,随风而逝。
“不?不!不要!”
雷森绝望地呐喊,伸出手,本能地想抓住些什么。但苏灵已经彻底化为飞灰,向她伸出的手,最终,什么都没有抓住。
而雷森眼前的世界,也在顷刻间化为一片浑浊的黑暗。
……
好不容易,眼前终于又感受到光亮,雷森猛地睁开双眼想要寻找苏灵,但看见的,却是两张邋遢男人的脸。
一个满口黄牙的男人,和一个胖子,一左一右,正好奇地盯着雷森。
黄牙佬看雷森睁开了眼睛,冲出去同时呼喊着:“毛里斯!你老大醒了!”
雷森摇摇脑袋恍惚回神,看看四周,身处的地方,分明是毛里斯的帐篷。
雷森这才意识到,刚才经历的一切不过一场幻梦。他还身处在这世道崩坏的残酷新世界。
苏灵,依然下落不明。
清醒的瞬间,雷森便感到右脑阵阵剧痛,显然,脑癌还在发作。
贴身的背囊不知道被谁帮自己取了下来,就放在雷森旁边。雷森挣扎着爬起来,左手伸进背囊捣鼓,翻出最后两片止痛药闷进嘴里。
喉头一动,硬吞了下去。
又躺着喘息了好一会,脑子的剧痛感才渐渐止住。
雷森这才发现,自己的腹部捆了一圈干净的绷带,那是在跟老妪老头交战时受的伤,已经被包扎好了。
“老大!你终于醒了?”
毛里斯的声音传来。他是坐在一辆板车上,被黄牙佬推进帐篷的;
毛里斯的双脚脚掌都缠着许多破布,像鸭子的脚蹼,显然是受伤无法走动,才坐在板车上。
即便是这样,他也不忘照顾婴孩。那婴孩正在他怀里咿呀啼哭,毛里斯轻轻摇着他,一只手轻拍婴孩的襁褓。
雷森盯着毛里斯的两脚掌:“你这……怎么回事?”
毛里斯还没出声,旁边的黄牙佬就忍不住插话:“害,还不是为了把你这老大背回来。”“毛里斯把你背回来的时候,鞋子都磨破了,两只脚都是血,啧啧啧,那叫一个惨,他让我们用罐头去黑市换了一点纱布,也全给你用了。我跟胖子还照顾了你一天一夜。”
“一天一夜?”雷森瞬间愣住,他竟然已经昏迷过去这么久了?
但更让他意外的是,自己竟然是被毛里斯背回来的?外骨骼一直没有脱下来,到现在还在雷森身上;外骨骼,加上自己本身的重量,那得是多大的负担?身材瘦小的毛里斯竟然能把自己一路背回来,从城外到这游民聚居地,这么远的距离,中途还要爬一个下水道,他是怎么做到的?
环顾四周,角落里,还放着那把长刀。毛里斯竟然连这个也拿了回来。
这是在毛里斯应承照顾婴孩之后,他做的第二件,完全出乎雷森意料的事。
黄牙佬迟疑一阵,搓着手满脸殷勤地走上来:“那个……你是毛里斯的老大,那也是我们的老大。你看,我跟胖子照顾你也挺辛苦的,能不能……”
雷森明白他的意思,也不吝啬,从背囊里拿出一粒辐射药扔给他们。
“谢谢您嘞!”
黄牙佬满脸惊喜,带着胖子离开了帐篷,估计是到黑市里买什么想要的东西去了。帐篷里就剩毛里斯和雷森,还有那婴孩。
毛里斯看雷森沉默半天,忍不住道:“老大,你咋的了?没恢复吗?要不你再休息下?我去弄点吃的?”
“不用。”
雷森摇摇头,盯着毛里斯:“你为什么,要救我?”
“蛤?”毛里斯一脸懵。
“当时我已经毫无反抗能力,你完全可以趁那个时候,杀了我,再把所有有用的东西都拿走。那些辐射药片能让你很长时间不用饿肚子,还有我身上这个机械装备,甚至是那把刀,都能在黑市换很多东西。就算你不杀我,把这些东西带走,扔我在那里不管也完全可以。这对你来说都是真正有利的。”
“但你却选择把我带回来,还给我治伤.这么做,对你一点好处都没有,那是为了什么?”
这时候,婴儿又是一声啼哭。但毛里斯完全顾不上安抚他.雷森目光锋利如刀,仿佛要看穿自己,他一时间竟不知该如何回答。
良久,毛里斯才叹了口气:“我……我也不知道。但我就觉得……看着你死在那,不太好,我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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