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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 番外云麓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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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还是安然无恙的从末世游戏里出来了。

    我在末世游戏里待了那么久,回到现实世界时,才发现仅仅只过去了几个小时。

    据新闻报道,这段时间内各地莫名发生了多起死亡事件,我猜测这件事,估计和末世游戏有关。

    经历过生与死,我才明白生命诚可贵。

    我强忍着不去找邱眠,因为高考快来了。

    我想着先提升自己,考上邱眠想要去的大学,等到开学报到那天,给她一个惊喜。

    听人说,惊吓过后的惊喜会更甜。

    刚好那天是她生日,那个小傻瓜绝对以为我已经死了,要是那天突然出现在她面前的话,她会大吃一惊的吧。

    经过我不断的努力,终于踩着分数线进了邱眠想要去的那所大学。

    而在此之后,我开始东奔西走,不停的找机会试图想让老爸老妈搬家,搬到邱眠的家附近。

    只是我没想到的是,当我出现在邱眠面前时,她并没有吃惊,反倒是我吃了很多醋,感觉整个人都在冒着酸气。

    原因还是很令人生气,主要是有一个人居然在找她要联系方式。

    对于这种人,邱眠一向都不会多话的。

    但我没想到的是,她居然拿出了手机!

    我想不明白,她怎么会看上那个男的,明明他看上去就是一个渣男样!

    我越想越气,身体却是比大脑更快做出了下一步动作。

    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已经将邱眠的手机抢回来了。

    那个男的被我一番话给支走了。

    但当我转过头时,看见邱眠呆愣在原地。

    我有些忐忑,因为在末世游戏里是我自作主张,但当时我真的没有其他的办法了。

    从游戏里出来以后我也没有第一时间告诉她,害得她担心。

    我小心翼翼地问她:“你生气了?”

    她却一把死死地抱住我,就像是怕我会消失了一般。

    她说:“不生气,我想你了。”

    当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忽然有些后悔了。

    我应该在出了末世游戏以后第一时间告诉她,我回来了的。

    我和邱眠正式确认了男女朋友的关系,并且还得到了两方家长的认可,因为我们都满18岁成年了,一切都是那么自然且顺利。

    但对于邱眠来说她认为这一切都太快了。

    我还清楚得记得那天她跟我讲:“喜欢和爱是很简单的事,但或许是因为小时候的经历,我没有自信能和你相守一生,对于我来说,未知的前方有太多的不确定因素,我总是想规避风险的。”

    “我并不希望以后我的孩子和我小时候一样,颠沛流离。”

    她的话,就像一把把尖锐的利剑,狠狠地扎在我的心上,让我的心一下子疼痛不已,鲜血淋漓。

    我想告诉她,大胆一点,她大可不必顾虑这么多。

    我知道我们能够走到这一步,她其实也是用了很多勇气的。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再大胆一点呢?

    我坚信我们会有可期的未来,但是她不能一直拘泥于过去。

    我并不着急,我愿意用一生的时间来等着她。

    大学毕业以后,她成了一名传统美食领域的创作者。

    她说她喜欢这份工作,不但能够将美食传承下去,而且还能天天给我做好吃的。

    她脸上的笑容多了起来。

    我很高兴,她想清楚了。

    后来,我们结了婚。

    在婚礼上,她说她这一生最幸运的就是能够遇见我。

    我说我也是。

    有些人,仅仅只是相互对视一眼,就确定了一生都认定这个人。

    而我,恰好就是这样的人。

    我想每天早上醒来第一眼看见的是她,跟她一起逛超市,和她分享每天开心的事情,生病了的时候,也能够有她的照料。

    我想陪着她一天又一天,守着她一年又一年,等到我们老了,她变成老婆婆,我变成老公公时,我们一起坐在家门口晒太阳。

    总的来说就是,我想和她一起去看山海浪漫,人间烟火。

    我们之间相互的称呼依旧是全名,因为我听说,爱一个人更喜欢叫她的全名,我觉得这是对的。

    某些肉麻的称呼或许显得亲昵,但并不是适合所有人。她每一次认认真真的喊我全名时,在我听来,胜过一大段浮夸的情话。

    后来的后来,我们拥有了自己的孩子。

    我很爱她,也很爱我们的孩子。

    孩子们一天一天的长大,我们也渐渐老去。

    我们时常谈论死这个问题,人都是要死的,我们对这个问题并不觉得有多敏感,还在谈论谁先死。

    我对她说,要不我先死吧,听说下面很黑,我先去探探路。

    她却摇摇头,满是皱纹的脸上透露着一股偏执,“你说过要保护我一辈子的,你死了,谁来保护我?我先死……”

    她此时已经是一个神志不太清的老太婆了,而我也变成了一个糟老头子,她拉着我的手絮絮叨叨说了很多,我的耳背越发严重了,很多话都听不太清楚。

    最终,在那个不冷不热的秋日,她先走了。我遵守承诺,守护了她一辈子。

    但我还是怕她在下面等的太久,在她走了的几天后,我也安详地走了。

    不过在走之前,我特意交代了,让子孙将我们两个人的骨灰一起撒进大海里。

    她说过她喜欢大海,因为大海象征着自由。虽然我不理解,但我尊重她的意愿。

    如果有来世的话,我还是会选择和她在一起。

    因为,我喜欢她。

    这种喜欢超越了时间。

    有人可能会觉得疑惑:喜欢一个人那么久,难道不会觉得腻吗?

    对此,我想说的是,喜欢一个人,爱一个人很累。有时候的确会腻,但感情需要双方都花时间精力去维持去保鲜。

    想要保持这种新鲜感,是和喜欢的人一起经历更多新鲜的事,从而发现她更多有趣的另一面。而不是见异思迁,朝三暮四。

    以上,就是我和妻子邱眠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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