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市警察局内,一个身穿警服的警察穿过重重走廊,来到一处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密室,明明正值中午,里面却昏暗无比,没有丝毫亮光。
“吃饭了。”警察没好气的拉开手中的食盒,将两个玉米面馒头,一碗炒青菜,以及一碗水从铁栏杆的缝隙中递了进去。
好半响却没有人接,警察撇了撇嘴,拿手中的筷子敲了敲铁栏杆,发出刺耳的响声,不耐烦道:“快吃,吃完了,想想怎么认罪服法,不要硬撑着了。”
这时,昏暗的角落里才传来一声虚弱嘶哑的声音道:“不是我。”
“哎,你这人怎么这么倔呢?买货的人和你的那同伙都把你招了,你还嘴硬呢?”警察把筷子放到碗上面,冷笑一声。
“没有证据。”
闻言,警察起身的动作一顿,无法反驳了,他说的没错,目前是没有证据,只有口供,所以在将此人从火车站抓回来后,就只能关在这里,而无法定罪。
“快吃吧,哪儿来的废话。”警察不耐烦的又用脚踢了踢铁栏杆,似乎是在警告被关在里面的人老实点儿。
里面的人似乎是知道,如果再不吃,这点儿吃食就要被拿走后,便从黑暗中走了出来,从门缝里漏出来的一点儿光落在他的脸上。
似乎是突然见光了,有些不适应,他抬起手臂搭在眼皮上,等适应这个亮度后才将手放了下来。
半明半暗的光线照亮他的样貌,棱角分明的轮廓,男人眉眼之间凝着一抹冷漠,好似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高挺的鼻梁,苍白的薄唇一张一合进着食。
握着筷子的手微微抖动,每一口都吃得格外艰难,如果细看便会发现他身上的衣服破烂不堪,到处都是裂痕,且混着早已干涸的血迹。
此种场景,像极了平日里生活优越的富家子弟,一朝落魄的模样。
在一旁等着的警察瞧见了,都不免在心里啧啧了两声,生得这般好,干点儿什么不好,偏生要去碰歪门邪道。
一般的投机倒把顶多关个几年就出来,但是烟酒可不一样,十年起步,数量金额大的,完全可以判处死刑了。
恰好,这人涉及的便是后者。
*
“你想好了?”电话那头传来一阵激动的颤音,明显是对她的决定感到惊讶和高兴。
“想好了。”苏楠垂下眼眸,拿出笔记下对方口中说出的时间和地点,然后便挂了电话,对着供销社的店员道了声谢,就往梧桐街的方向走。
她刚从邮电局回来,在那里没有任何一封信或者包裹是给她的,而她寄往周让以前给的那个沪市地址的电报和书信也如同沉入大海,了无音讯。
春天的气息悄然而至,万物皆复苏,一切得朝前看。
再见了,梧桐街,再见了,周让。
*
日月不肯迟,四时相催迫,眨眼间离她搬离桑安县,进入剧组已经过去了大半年。
八月底,京市的天气变化多端,白天人穿着长袖待在户外都感觉到闷热非常,但是一众演员们却要穿着厚棉袄,戴着长围巾进行拍摄。
晚上又感觉到一阵冷意,实在是非常折腾人。
“楠楠,我这儿有刚从南边运回来的荔枝,你快尝尝。”人未至,声先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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