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瞥见熟睡中的六子怀中鼓囊囊的包裹,心中起了歹念。他悄然接近,趁机盗走了那包裹,打开一看,里面竟是十双精致的银筷子和十把贵重的银勺子。
李虎眼见六子酣睡不醒,心生恐惧,担心事情败露后惹火烧身,于是狠下心肠,将毫无防备的六子杀害。
随后,李虎带着赃物一路疾行,来到了赵锷夫妇所住的客栈,打算在此处暂避风头,过上一夜再说。
赵锷虽不知晓李虎刚刚又犯下的滔天罪行,但桥上的恶行他还历历在目。当他发现李虎入住相邻房间时,吓得赶紧关门,准备熄灯就寝。
他的妻子对此毫不知情,还大声询问赵锷是否妥善保管好剩余的九支金钗。赵锷听闻此言,慌忙捂住她的嘴,低声告诫:“嘘,那个恶人李虎就在隔壁,你想让他听见吗?”妻子一听,立刻噤声。
夫妻俩悄声商议对策,决定将九支金钗埋藏于房门口地下,以策安全。然而,他们却未曾料到,这番对话竟被隔壁房间的李虎听得一清二楚。究其原因,一则客栈墙壁薄如纸,二则李虎本就是个偷鸡摸狗的老手,对于这样的勾当再熟悉不过。
待到夜深人静,赵锷夫妇已沉沉入睡之际,李虎悄然无声地打开了他们的房门,用刀小心翼翼地挖出了门口藏着的九支金钗,然后将自己怀里那批银餐具埋入原处,之后翻墙逃离,消失在了茫茫夜色之中。
李虎消失在夜色之中没过多久,杨衙内手下的差役们便追踪到了客栈。原来,杨衙内得知六子遭害、银餐具失窃的噩耗后,雷霆大怒,亲自出马。
深夜时分,杨衙内挥舞着手中皮鞭,威逼店小二唤醒所有住客,准备挨个儿盘问审讯。
当轮到赵锷接受询问时,这个本分的读书人不知深浅,直言不讳地讲述了收到金钗的事情。
然而,杨衙内心生疑窦,面对这样的离奇转折——借出区区二百文钱竟能换来十支贵重金钗,他自然是难以置信。
店小二见状赶紧在一旁证实,确有其事,确实有人前来归还金钗,他是亲眼见证者。
但杨衙内依旧半信半疑,脸色铁青,用鞭梢指向赵锷,厉声命令:“挖出你那宝贝金钗来,让我见识见识!”
赵锷并不知道地下之物已被调包,只得遵命,急急忙忙地在房门口挖出了那个藏着东西的小包裹。谁知打开一看,里面赫然是一套精致的银筷子和勺子。
赵锷看到这突如其来的变化,瞠目结舌,惊骇之下,整个人瘫软在地上,无法言语。
杨衙内眼见赵锷手中所掘出的银餐具,认定人赃俱在,勃然大怒,一把揪住赵锷的衣领,厉声咆哮:“快从实招来!我家六儿究竟是怎么死在你手里的?”
赵锷被吓得瑟瑟发抖,语无伦次地辩解道:“我拿到的是金钗,埋藏的也是金钗,我真的没有杀人。”
杨衙内闻此拒不认罪的回答,气得脸色铁青,立刻下令手下对赵锷施以严刑逼供。
赵锷的妻子在一旁心急如焚,扑通一声跪倒在地,连连哀求杨衙内饶恕赵锷。然而,杨衙内视若无睹,冷酷无情。
差役们迅速行动,将赵锷吊至房梁之上,皮鞭棍棒纷纷落下,宛如暴雨般砸向赵锷的身体。
短短片刻间,赵锷已伤痕累累,满身是血,痛苦不堪。
赵锷本是一介书生,面对这等酷刑,根本无力抵抗,最终在身心崩溃之际,含冤承认了自己杀害六儿的事实。
杨衙内见状满意地点点头,命令手下给赵锷戴上枷锁,押往衙门大牢。他凭借自己的权势,仅仅几天工夫,便让官府判了赵锷死刑,定于近日处斩,而监斩官正是杨衙内本人。
行刑当天,刑场上气氛悲凉,赵锷的妻子携不足十岁的稚子前来诀别。
杨衙内冷漠旁观,待到时辰一到,他取出令牌,掷于法场中央,喝令:“行刑!”
刽子手高举寒光闪闪的屠刀,眼看赵锷即将身首异处……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个洪亮的声音划破天际:“刀下留人!”
众人皆愕然,抬头望去,只见那谏议大夫张商英骑着一匹快马疾驰而来,犹如一道闪电,直奔刑场而来,誓要拯救赵锷于水火之中。
张商英跃马下鞍,直面杨衙内,肃然道:“赵锷乃新科状元,因其品行端正、才学出众,皇帝已颁下特赦令,恕其无罪。”
然而,杨衙内对此并不买账,嘴角一撇,冷冷回应:“人证物证俱在,岂能轻易翻案?一向公正廉明的谏议大人今日莫非也看走了眼?”
双方僵持不下的时刻,一阵急促而悲愤的喊冤声由远及近。
众人纷纷瞩目,只见一名店小二带着身后几个壮汉押着另一名大汉疾奔而来。店小二跑得上气不接下气,手中紧紧握着一支金钗,他大声禀告:“今天我把这位客官给的金钗拿去当铺,巧遇这名壮汉正拿着九只同样的金钗典当。加之这壮汉前夜神秘失踪,我疑心这一切都与他有关,所以将他抓来对质。”
说完,几人便将那壮汉推至面前。张商英定睛一看,顿时怒不可遏,原来此人正是之前在桥上诓骗赵锷二百文钱的李虎。李虎见到张商英现身,心头也是一惊,万万没想到当日被自己欺负的乡下老头儿竟是位高权重的大人物。自知大势已去,李虎脸色苍白,只得坦白交代了自己所犯之事,从偷窃银餐具到杀人栽赃,一一如实供出。
随着真相如抽丝剥茧般清晰呈现,杨衙内哑口无言,不得不接受事实。
张商英当众公正裁决,决定依法判处李虎斩首之刑,并立即宣布赵锷完全无罪,当场释放。同时,那九支金钗也物归原主,交还给了赵锷。
这一段曲折离奇的冤案,在历经波折之后,终于在张商英的公正审判下得以昭雪,真相大白于天下,为无辜者洗清了不白之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