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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四章 心中有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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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株将头探出菜园伸长脖子看了好一会儿,小声对前面的书墨说:“云大人云大人,稍等一会儿。”

    书墨不解的回头问:“等什么?还要带什么么?”

    不过留在屋子里伺候金小光,总是要看着他听他说话,心里很不踏实。不如跟着书墨出去的闲散。

    可是又舍不得妻女,这么多年他习惯了妻子的逆来顺受,喜欢看她低着头默默地干活。也习惯了女儿的娇小身影在眼前跑来跑去。虽是越来越觉得女儿比他强,比他有主意。却是一心想要看着她长大成人成亲生子。

    只是平时也没有木料,大的东西做不出来。现在既然公子给了木料工具,正好满足了他的想法,他便充分买个发挥自己的想象。想将两座木屋建得很有特色。

    心里很不高兴,忙碌了一天。平时这个时候可是该舒舒服服的烫个脚,洗洗睡了。早起早睡才是个好习惯。

    说完捂着小嘴偷偷地笑。笑的意思很明显。

    书墨伸手从林株手里拿过灯笼说:“株儿,你筒着手,天冷。”

    林株说:“是你走的太快,云大人。你看看这夜黑的,伸手不见五指。话说:月黑风高杀人夜,偷鸡摸狗最佳时。我们杀人不可能了,像不像偷鸡摸狗的。”

    他很想逃走。逃得远远地,

    如果金公子晚饭吃的时间长一点,留下来的话,他宁可去睡那间仓库,也许以后可以借口多住几天。先推一天是一天。

    林株纵了纵肩,说:“云大人本事大着呢。你看看我二姐那双眼睛,今儿差点就杀了我。以后啊得离云大人远一点。”

    夜很黑,除了灯笼微弱的一片光亮,看不到远处。寒风冷簌簌的。

    这么明显谁看不出来,况且林株这么聪明。

    从来没人这么贴心的说过一个人走夜路会害怕。

    他侧脸看了眼走在身旁的林株。弱小的几乎还不到他的肩头。她走路轻飘飘的。手臂不时地碰上他提着灯笼的胳膊,还不时地扶一下。

    现在这种事情少了,但是一两个月也会有的。

    只好狠着心,装凶狠,除了拒绝喝下药之外。对妻子说话的语气也冷了许多。

    林株很神秘的小声说:“云大人,你没看我大姐二姐还没回去么,她们就在墙根处站着。不信你看看那影子。如果被我二姐看到我同你出去,还不恨死我了。”

    这么黑的天,带着个女子。

    书墨无可奈何的看了林株一眼,弯腰顺手从地上摸起两个小石子儿随手扔了出去。就听见两声轻微的哎呀。一阵悉悉索索的脚步很快远去。

    可惜心里有想法下面没办法。好在妻子实在是本分人家的女子,又自小没了娘,并不知道男女之间真的事儿,所以也就这么搂搂抱抱的让她背负了二十年不下蛋的母鸡的骂名。

    其实他完全可以自己很轻松的将门打开。

    金小光没去燕府没回都城。如果今夜下手,完全可以说是意外。

    只要他走出菜园。(未完待续。)

    但是这个愚笨的女子是林株的堂姐,公子交代要时刻注意她的动向。手下那些人自然不能时时刻刻盯着。燕无忧就在这里。他也不是一般人,没被发现了很麻烦。

    两人说说笑笑的,就回到了菜园。刚到门口就下起了雨。

    他眼巴巴地看着金小光,生怕他早早吃完饭离开。白天这么充实,晚上面对妻子他是真的不知道要怎样。作为男人,虽然没有功能,但是也听大哥三弟说过男女之事,也曾尝试过。

    林株搓了搓已经有点僵的手,然后筒了起来。

    林株忙说:“小意思了,天黑了。云大人一个人走夜路也无聊,两个人说说话,不害怕。”

    她提着灯笼。笑嘻嘻的对书墨说:“云大人,你也太狠心了吧。我二姐可是对你一见钟情,情不自已。”

    听听他是怎么说的。反正金小光不走,也没办法。

    当然偷鸡摸狗这种事情与他无缘。

    只不过这春风平时实在太罕见。平时的笑容在她现在看来都是些皮笑肉不笑,笑里藏着利刀的。

    林株忙跟在身后说:“云大人,灯笼给我提着,你抱着酒坛子就好。”

    笑的书墨无话可说,看样子她已经看出了什么。也是啊,那个痴般的林朵看他的眼神,害他每次都的咬着牙忍着想要挖出她的眼睛的冲动。

    免得一会儿林张氏杀上门来,让金小光生气。谁知这两个女子竟然不回家躲在墙外。

    书墨忙将酒坛子打开。

    林株这才走出大门,顺手取下挂在篱笆门上的灯笼,看了看里面的蜡烛。蜡烛是菜二自己用羊油灌出来的,很粗,耐烧。还有很多完全够用。

    菜二娘子也垂着双手站在菜二身后,她已经擀好了细长的面条,菜都配好了。就等着金小光发话。

    他也跟着很尴尬的笑了一会儿。真的探出头去看。果然挂在篱笆门上的昏暗灯笼光中摇曳着两个模糊的人影。

    声音慵懒中带着粗厚。林株听出是戚掌柜儿子的声音。那个长的黑黑壮壮的大家都叫黑敦的少年。

    刚才她们帮着做好了饭,菜二娘子看天已经黑了。便让她们吃了几块烙饼。先回去。

    她虽然很烦,自己却是真的招惹过她。

    看见书墨忙陪着笑脸,进柜台抱出一坛子好酒,讨好的说:“ 株儿。嘿嘿,我是给你们送去呢还是……。”

    书墨轻声笑了笑:月黑风高杀人。他已经记不清多少个夜晚去做这种事儿了。以前定远侯为了排除异己,杀几个反对党很平常。他还记得他满十四岁的时候就跟着公子杀了第一个人。

    他现在是燕无忧敢死队里的骨干,经常可以见到书墨,知道他也是个官,却不知怎样称呼。

    听着三个方位的三盏油灯的火苗发出噼里啪啦的响声,看到火苗一窜一窜的。他满脸堆笑点头哈腰的站在破旧的饭桌前陪着小心说:“金公子,饭好了。可以吃饭了么?”

    金公子能留在菜园吃饭。也许是住下来,正是他心中所想的。这些天来他心慌意乱,他从没想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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