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浪了三个月,留下一堆烂摊子,交给杨参谋收拾,郑清文潇洒回了京城。
这时候京城飘着小雪,北风呼啸,寒冷干燥。
在南方待久了,再次回来,还有点不习惯。
所幸冷空气对他影响不大。
老胡和胖子,大金牙三人特意来机场接他,东来顺一桌,给他接风洗尘。
许久未见的几人很兴奋,分享这段时间经历,不知不觉喝的酩酊大醉。
“老胡,说真的,你也老大不小了,有没有中意的妹子?”郑清文看老胡喝的脸红脖子粗了,趁机询问。
闻言老胡都愣了一下,大着舌头说:“老郑啊,不瞒你说,谁还没有个喜欢的人啊。”
“谁啊?”郑清文一听,好奇问道。
“老金,老金,接着喝啊……怎么还躺地上了。”胖子晃了晃趴桌子的大金牙,没想到大金牙钻桌子底下了。
郑清文过去拽起大金牙,像拎死狗似的将他拎了起来,让他趴在桌子上,转头催促:“老胡,接着说啊,喜欢谁?”
“喜欢谁,这喜欢的人可就多的去了,我喜欢你,喜欢胖子……”
“滚犊子,我问你喜欢的姑娘。”
郑清文疑惑看着迷糊的老胡,你小子不会是喜欢杨参谋吧?
胖子打着酒嗝,嘿嘿一笑:“你问他可问不出来。
老郑,你问我啊,我知道老胡喜欢谁。”
“喜欢谁?”
“丁思甜呗,还能有谁……”
丁思甜,老胡和胖子内心的白月光。
郑清文猛然想起,记得是老胡和胖子的初恋吧。
随后又从胖子这里详细打听一下丁思甜情况。
“哎,这话真是小孩没娘,说来话长啊……”
胖子提议丁思甜,难得没有吹牛皮,加上喝了酒,惆怅无比回忆起往事。
那时候正值全国大串联,老胡和胖子都十几岁,他们在去往京城的火车上认识了同样是Gw兵的丁思甜。
丁思甜很漂亮,能歌善舞,俄文很好,性格也温柔,又和老胡胖子年龄相仿,家庭背景相似,因此一见如故,关系很要好。
那时候的年轻人最大的梦想就是穿上军装,入伍参军,可当时的阶级分很清晰,三人家庭同样都有点问题,只能上山下乡,去遥远的偏远山区插队,去广阔天地练红心。
老胡和胖子在大兴安岭地区的小村岗岗营子插队。
年轻人好动,闲不住,用“皮馄饨”逮住了一只非常好看的白毛黄皮子,不久就有黄皮子给他们送金豆子,意思就是换回白毛黄皮子。
可是老胡和胖子拿了金豆子,却没放这只黄皮子,居然用这只黄皮子换了糖吃。
郑清文瞅着这俩人真够可以的,拿了赎金,居然不放,还用这只黄皮子换糖吃?
比绑匪都狠啊!
在黄皮子坟中,还发现一些金豆豆,两人当时差点就被黄皮子迷惑的上吊自杀,幸亏主角光环发作,幸免于难。
之后,老胡和胖子收到丁思甜来信,得知她在内蒙克伦左旗插队。
看着信上那端正又秀气字体,字语行间那种孤独感,老胡两人对于丁思甜的思念之情,溢于言表,再也按耐不住内心的想法,上交了所得金豆子,请假两个月,去找丁思甜。
可他们刚去,就发生了意外,一只“大牛虻”狠狠咬了一头牧牛。牧牛受惊跑了,其他牧牛也跟着一起跑,牛群就消失在茫茫草原上。
那时候牛群可是集体财产,身为看守牛群的牧民和插队知青丁思甜都有责任。
老胡和胖子也想帮他们找到牛群,于是四个人就踏上了去往“百眼窟”之路。
也正是那一年,丁思甜插队的地方发生了特大白灾,丁思甜没有幸免于难,最后尸体都没有找到。
将喝醉的三人送回去后,郑清文开着车慢悠悠往回走,看着车窗外,路灯下,纷飞飘落的雪花,皱眉思考。
丁思甜,老胡和胖子的初恋,一直留在心里这么多年,还念念不忘。
这就是初恋的美好回忆吧。
死的太早,又死的莫名其妙。
上次抽奖得了一枚时空碎片,可以穿梭时空,要不要回去试试?
万一能救回两人的初恋呢?
“过去事物不可改变。”
突然出现的声音,将郑清文吓了一跳,差点将方向盘拽下来。
“系统,什么叫事物不可改变?”
“已经在时间线上发生了的事物不可改变。”
郑清文听明白了,他穿越回去想改变某些发生过的事情,不可能。
那这枚时空碎片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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