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这个可是重骑兵的武器,因为需求不大,我们这里也只有这一套。”史蒂芬艰难地取下重剑和重盾,分两次交到盖伦手里。
盖伦将重盾护在身前,重剑前指,倒有几分骑兵风范,随即道:“重倒是差不多了,但总觉得用起来怪怪的。”
“哥哥,你来看看这个,这个你能拿得动吗?”拉克丝蹲在地上,指着眼前一柄双手重剑对盖伦喊道。
“哦,拉克丝你真有眼光,那是我家店里最重的一把武器,上次来了一位骑兵队长也没能轻易地挥动它。”
“哥哥你要不要试试?”
“我来试试。”
“虽然盖伦大哥你身材健硕,但是想要拿起来还是有一定困难的,这样吧,你要是能拿起来,我就把它送给你怎么样。”
“你真的?”
“我怎么会骗你呢拉克丝,我当然是真的。”
“不许反悔啊!”
一会之后,盖伦背后背着那把双手重剑,开心的带着拉克丝走出了武器店。
而史蒂芬站在店门口,看的目瞪口呆,手里还捏着拉克丝给他的二十三个铜币,用拉克丝的话,就是白拿可不好,肯定要给钱的,于是就把手头上剩下的铜币都给他了。
哦,对了,与此同时,拉克丝还跟史蒂芬要了一个能把重剑背在后背的剑套,还有一对看起来很是精巧的匕首。
双手重剑,剑套,两把匕首,原价六个金币,以二十三个铜币成交!
事实再次证明,魔女拉克丝绝对是落日港口所有卖货老板的噩梦,绝对。
“哥哥,这下东西都买齐了吧,我就嘛,有我出马,肯定能买齐,你看我们还剩了十四个银币。”拉克丝看着一脸高兴的盖伦,和他身上的大包包,问道:“哥哥,你背着那么重的剑,还拿了那么多东西,不觉得重吗?”
“我每天在码头搬货,他们三个人一起扛一袋,我一个人扛两袋,扛着扛着就习惯了。”
“原来去码头搬货能练出那么大的力气来,看来以后我也要去搬一下才是。”
“拉克丝,你不觉得如果你也有着跟我这样子的身材会很奇怪吗?”
拉克丝听了,忍不住大笑出来,她张开双手,如同海鸥展翅一般,向前方跑去,银铃般的笑声,引来众人瞩目。
盖伦见了,用力拉紧背后的重剑,憨厚一笑,跟了上去。
盖伦和拉克丝回到家中。
“哥哥,把今天买的全部装备穿起来给我看看吧。”
“好!”
在拉克丝的帮助下,盖伦将今天置办的全部东西穿在了身上。
贴身的黑色劲装,身披单肩皮甲,背跨双手重剑,手戴青铜护手,脚踏棕色战靴,左侧战靴里还插着一把精致的匕首。
此时的盖伦看起来,真的有一副战士的模样了。
“总觉得少了什么。让我想想,啊,对了,哥哥你等我一下。”罢,拉克丝便急冲冲地飞进自己的房间,开始翻箱倒柜地找东西。
盖伦毫无头绪地看着离开的拉克丝,只能自己整理了一下身上的着装,满意地了头。
没一会,拉克丝拿着一件旧旧的蓝色披风走了出来。
“这件披风是我过冬的时候穿的,哥哥你穿上试一下。”
“你的衣服我怎么穿的了,不要胡闹了,拉克丝。”
不由分,拉克丝轻巧地跳上桌子,就把披风挂在了盖伦脖子上,果然,拉克丝的披风穿在高大的盖伦身上,很是显。
不过,拉克丝却是将那披风拉了起来,盖在盖伦的左肩之上。
蓝色的披风,刚好盖住了没有护肩的左肩膀,画龙睛的这样一件旧披风,顿时让盖伦整个人焕发出不一样的光彩!
“真是个聪明的决定,哥哥,现在看来,你真的是!”拉克丝高兴地跳起来拍着手道。
“酷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