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知识,是人类对物质世界以及精神世界探索的结果的总结,是人类文明的兴起和传承的纽带,而书籍,就是知识的载体。
总算是打发走了这个魔法的顾客,李戮忧坐到了一个角落里,拿起一本刚刚才看了一个开头的《魔法理论》,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就在李戮忧被书中的一些理论弄得头晕目眩的时候,一个声音适时的打断了李戮忧的思考,“嘿,李,你又在看书了,真搞不懂你是怎么想的,那些小蝌蚪,我一看就头疼。”
“约翰,看书只是我的爱好罢了。”李戮忧笑着看了看四周,“已经到了吃饭的时间了吗?时间过的真快啊。”
“梅林的胡子!”约翰一双眼睛睁的大大的,“李,你今天必须要好好感谢我,要不是我机灵,你就被老板发现偷懒了。”
“我知道我知道,约翰,谢谢你,等发薪水了,我一定请你吃一顿大餐。”
“好吧好吧,你总是这么说,你个书呆子,我真的服了。”
打打闹闹间,李戮忧和约翰已经走远了。
巫师世界出生的约翰,永远不会理解李戮忧对于魔法的渴望是多么的强烈,对于这个能够触摸魔法的奥秘的机会,又是多么的珍惜。就像是现在那些每天都抱怨菜不好吃,不好好吃饭的小孩子一样,他们永远也不知道在那些难民们的眼中,一碗普普通通的白米饭,是多么难得的美味。
巫师世界的巫师们,已经习惯了魔法的存在,魔法已经成为了他们普通生活中的一部分,而对于那些麻瓜出身的巫师们来说,却不是这样,能够学习到魔法,对于他们来说,都是上天的恩赐,他们绝对的珍惜这种难得的机会,每一个人都在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这也是为什么许许多多纯血出身的巫师贵族们,最终成就却不如那些麻瓜出身的巫师们的原因,虽然起点不一样,但是努力却是通往成功的最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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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戮忧来到哈利波特世界,已经整整三个月的时间了。
三个月的时间,说长也不长,但是说短也不短。三个月的时间,李戮忧总算是把自己的英语口语练得熟练无比了,与人谈话,也不再磕磕巴巴了,一口标准的伦敦腔,要不是他那黑头发黄皮肤,没有人还会把他当做一个外国人。
三个月的生活,李戮忧每天都在阅读大量的魔法书籍以外,唯一的收获就是,他总算是把对角巷给弄熟了,每一家里都留下了李戮忧的足迹,每一家店的老板,都对李戮忧这个谦和却有有些害羞的外国大男孩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是一个勤奋的过分,却有对于知识无比渴望的年轻人。
每天工作之余,李戮忧都会利用假期时间,去其他的商店里打下手,也不要薪水,唯一的要求,就是要这些老板们,解答自己的疑惑。
“魔法长袍是用什么材料织成的?亚麻?丝绸?难道是天蚕丝?”摩金夫人长袍专卖店。
“鼻涕虫为什么会有食肉的和不食肉之分,他们不是一个种族吗?”神奇动物园。
“自动搅拌和手动搅拌有什么区别呢?”帕特奇坩埚店。
“巫师界的猫头鹰和麻瓜界的猫头鹰有区别吗?”咿啦猫头鹰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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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林的胡子!李,不要再问我了,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店员而已,我的魔文考试不及格,天知道这是什么符号,你应该去问店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