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开,我就离开。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不过是这样罢了。”
顾清怜眼泪簌簌地往下流,像今天这样的场景,她已经不是第一次遇到,似乎只要不离开这个家,她永远逃不掉被逼迫的命运。
“王阿姨,我劝你一句,这事情,你做的不地道。年轻人的幸福,应该让他们自己选择!没什么事,我先走了,我压根不应该来。”
刘先达站了起来,摇了摇头,有些失望地道,这都是什么事情啊,这王美是把他刘先达当成什么人了?夺人妻子的事情,他是做不出来的,这和强盗匪徒有什么区别?
“刘先达,你给我站住!你是不是男人?我女儿不漂亮吗?你不喜欢吗?你喜欢,你就要去抢啊!你是出国留学回来的,你思想怎么那么古板?”
看到这种情况,王美瞬间就是急了,这可不是她想看到的情况,这个刘先达这么壮实,起码能把这个废物打一顿吧?让这个废物知难而退。
但是现在又是怎么回事,这个刘先达竟然打退堂鼓,真是个榆木脑袋。
“别人都说我出国留过学,是个海归,人人都会因此高看我两眼。但是我出国留学,只是为了学习外面先进的知识技能,希望以后能为社会和国家所用。我引以为傲,素来不是海归的身份,而是我的另外一个身份。”
刘先达转过身,看向王美,一脸嘲讽地道。今天在这个地方,他见识了人性底线,人性的丑陋。一个为人母,为人岳母的人,竟然能做出那么荒唐的事情,简直就是恶心讽刺。
“你是一个兵!”
龙在天的目光看向刘先达的一条腿,然后定定地道。刘先达走路的时候,他一直在观察,这一刻,他终于是确定了。
“你怎么知道?”
刘先达眼神一亮,问道。
“你的腿受过伤,轻狙贯穿伤。”
龙在天看着刘先达的一条腿,非常确定地道。
“这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刘先达闻言,看向龙在天,一脸的不可思议。他的腿受过伤,是被轻型狙击枪直接打穿小腿,腿关节的地方,虽然不是贯穿伤,但是却被击伤了。
“你走路的姿势异于常人。这个世界上,只有一种轻型狙击枪,能让你受这样的伤势。”
龙在天非常确定地道。听了这话语,刘先达更加是震惊了,先不提龙在天说的是不是真的,但是他能看出自己腿上有伤,这就非常了不起了。
而且,还能看出是枪伤,这简直就是神了!
“哪种轻型狙击枪?”
刘先达又是问道,仅仅是几句话,他对龙在天的兴趣顿时就浓厚了起来,他到底是什么人?
“你是南境的兵,你这腿是被南境丛林里的狗咬的。东寇手里有一种狙击枪,威力一般,但是重量轻,方便携带,声音小,你应该就是被那种狙击枪击伤的,然后留下暗伤。”
龙在天非常确定地道。
“请你说出具体是什么型号的狙击枪?”
刘先达有些激动地道,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厉害的人,一眼能看出自己底细。而且,从龙在天说话到现在,他对自己的判断丝毫没有偏差。
他是兵,是南境的兵,他的腿是被南境丛林里面狗咬伤的,南境丛林里的狗用他们特有狙击枪击伤了他,让他落下了残废,不得不退役。
作者题外话:猜猜是m24还是98k还是aw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