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欢的眼眶微微有些湿润了。
公孙伏英又道:“公子你乃是定盟的关键,万一你真折进去了,老夫拿什么去结盟?岂不是有负王命?”
赵欢无语地看了他一眼,颇怨念道:“我可与王卷大夫同行,投鼠忌器,刺客必然不敢妄动。”
本来的计划中,他只须居中坐镇便好,做出这个决定,他已经考虑了清楚,可是话刚一出口,身体还是止不住颤抖起来。
不是兴奋,而是恐惧。
终究他并非临敌自若的将军,宅男纵有一些奇思妙想,也只是宅男而已。但是他还是决定了,有些事情不是能不能的问题,而是该不该,这便是责任。
这时卫离又传回了消息,秦国驿馆已经开伙造饭,升起了炊烟。
“卫离!”赵欢一振衣衫,高喝其名。
“末将在。”
“内厅聚将,我要誓师。”
说是聚将,总共不过二十来人,卫离扯一嗓子,大伙就都齐了。
赵欢命厨役抬出两头生猪,在内厅正中支起一口大鼎,放血、刮毛、肢解,配以甘草、味料下锅,现杀现烹,别开生面。
闻着浓浓的腥味,在滚滚水汽中,赵欢的血液也被点燃起来,瞬间的豪情盖过恐惧,盖过了一切。这是他背负的责任,也是他对生死的执念。他死过,却没有真正的活过。
命运让他来到这一个奔涌多姿的年代,多少个无名卒子以智谋勇力把自己的名姓凝结成了天空的星斗,还有的则像流星,燃尽天际,却发出无边绚烂的光焰。
他会是哪一种?
他只知道他要活着,活着就要活得精彩!
面前,二十甲士加上吕不韦的十余个伙计列成三队,赵欢站到队伍前面,三击手掌,遥指西方:
“弟兄们,那面便是赵国,这个时候秦国的侵略者正在屠杀你们的父兄,糟蹋你家的田地,奸丨淫你们的姊妹你们的婆娘,遥远的祖国正在等待着我们搬去救兵。而这面是秦国的驿馆,里面的人不但要阻止我们与齐国结盟,还要谋害我们的性命,我们当如何做?”
“杀了他们!”“杀光秦狗!”众人呼道。
赵欢侧出身子,指了指身后的大鼎:“兄弟们,你们可知这是什么?”
赵魏韩三国分晋而立,以前都是晋国的公族,是以立国之后防微杜渐,等级制度一向森严。士卒们听到公子称他们为兄弟,精神皆为之一振,却不明白他此问何意,一个试探的声音回答道:“猪?”
“不,这不是猪,这是功名,这是富贵,这也是荣誉。入则钟鸣鼎食,出则驷马高车的生活,你们想拥有吗?”
“想!”众人都发自内心齐呼。
“好,都是血性的汉子!男儿生于乱世,就当提三尺剑,立不世功。今夜事成,子欢亲自为诸位上表请功,加官进爵,在此一举。”
好个提三尺剑,立不世功!众人都罢皆是热血沸腾。当时的门客政治盛行,许多能人异士都报国无门,只能投效在公子大夫的门下,以求引荐。富贵险中求,从军倒也是条道。这些调配给长安君的扈从,都是经过严格挑选的精卒,不少人不能上阵杀敌已经怀了气馁之心,如今公子亲口封官许诺,封妻荫子不在话下,如此机会一生能有几回?脑袋一挺,命豁出去了!
赵欢却走到队伍中间,为士卒一一整肃衣甲,又站回队前,肯言道:
“都活着回来,我已命厨役备下酒席,事成开宴,明日——愿富贵相见!”
“富贵相见!”“富贵相见!”“富贵相见!”
山呼之中,赵欢环作一揖,调转身子,大步流星率先走出厅外。
风中的雪星已然结成了鹅毛,天地之间一片苍茫。
……
……
迎着风雪,临淄的西门外头有头毛驴的驮着个女人施施而来,她裹着一身粗麻布的袄襦,脸上扑扑两团高原红,模样并不十分出众,就像是每一个初嫁探亲的媳妇儿;她身上的衣物也颇为敦实,浑然显不出来什么身材,只是不知为何,只要是个男人见了都愿意往她身上多看两眼,只要你看上两眼,眼神就粘住似的再也无法离开,直到自家的婆娘拿着炊杖追打出来,叫骂着,吐出这个世界上对于女人来说最肮脏的词汇,小媳妇却一点不生气,当然也不笑,好像这一切都与她无关。所谓骚媚入骨,不外如是吧。她本就是天生的媚体,如今所练的媚功得了和氏之璧的助益,显然又精进了。
同一时刻,城的南门出现一个头戴斗笠的白衣武士,斗笠上面罩着面纱,面纱下面若隐若现是一截细瓷一般的雪白脖颈、一弧极为精致的尖尖下巴和两片色泽莹润的绛唇、一丸娇俏而倔强的唇珠。若是将他的斗笠摘了去,临淄城里那些喜好男风的老爷大人们怕是要为他争破头皮,然而果真争破了头也没有用,他会让你问一问他手中的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