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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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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远修从来没有打消过让萧焕进演艺圈的念头,这个妖孽横行当道的年头,一个男人味十足的演员实在是比一个三头身的谐星还稀缺。很多男艺人即便是拥有了傲人的身材,一张小白脸又把一身弱受本质泄露得一干二净;又或者是拥有了结实的身材和面孔,一卸妆走在路上碰上不认识的路人,路人就会忍不住把一张脸拧巴皱了夹着双腿一脸蛋疼地凑上前问一句:“师傅!厕所怎么走啊!”

    所以脸蛋很关键,身材很关键,气质更是关键。

    很多艺人到了年近四十才拥有萧焕那股子沉稳而得体的气质。宁远修很好奇萧焕这种气质的由来,却从他的生平中挖掘不到任何相关的内容,于是只能自欺欺人——这气质应该是与生俱来的!嗯!

    萧焕坐在宁远修的车里,周围风景向后掠去……怎么看都不像是去机场。

    “这不是去机场的路吧?”萧焕看着一边气定神闲的宁远修。

    宁远修闲适地敲着膝盖的动作一滞:“的确不是,先去吃了饭再走,你喜欢吃什么菜?日本料理?韩国料理?川菜?粤菜?……”

    “我喜欢泰国菜。”萧焕不紧不慢地打断,看着宁远修眼神里流出来的紧张。

    “真巧了,今天订的恰好是泰国菜馆。”宁远修勾起嘴角,掩饰地笑了笑,不动声色地踹了一脚陆辛前排的位置。

    陆辛立即手忙脚乱地掏出手机将原先订的法国餐厅取消,迅速订了旁边的一家泰国餐厅。

    “我们的机票不是十二点么,现在去市中心吃饭会误机吧?”萧焕又问。

    宁远修理直气壮:“瞎说!我们订的机票是下午三点半的,是吧陆辛?”

    “对对对!”陆辛忙不迭地点头。

    宁远修冲萧焕抿嘴耸了耸肩。

    萧焕察觉出了两人的不对劲,却不知他们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也不点破,闭目养神。

    立于市中心标志性观光台顶层的泰国餐厅,一进门大理石和木雕的完美结合优雅而别致地宣告着它的身价,不过排除内部精致的陈设,单凭它坐落的位置就能让这个城市中大多数人望而却步。

    大厅的卡座已经预订到了一周后,而宁远修却在这个寸土寸金的酒店里临时安排到了一个包厢。

    陆辛推开门,萧焕跟在宁远修身后进去,包厢里已经坐了几个人。

    薛海、谢芒还有一个盛宏娱乐名叫袁少谦的负责人。萧焕视线不动声色地从几个人脸上扫过,袁少谦是盛宏娱乐二把手,圈子里的人大多尊称他一声袁绍,年纪和萧焕前世差不多,倘若彼此的公司不是竞争对手,恐怕还会是不错的朋友。

    与圣帝不同的是,盛宏娱乐一直以来都把重心放在电视剧上,似乎与圣帝划清界限井水不犯河水,却在近几个月有了逐渐将触角伸向电影圈的趋势。

    萧焕看着这个架势,心里多少有些明白什么,斜了一眼宁远修。

    几个人见宁远修一行人进来,纷纷站了起来,简单地问候了几句,却都不上座,似乎是等什么重要人物。

    几位交谈的时候,萧焕得体地坐到了一边,却发现几个人的视线不是往自己这里瞟。萧焕心里隐隐有些不安,眉头微蹙。这时候敲门声不紧不慢地响了三声,一个头发白了大半的老人走了进来。

    是林颂贤。

    一同来的还有林颂贤的女儿林芝,一个看上去三十来岁的优雅女性,虽然长居国外却浑身带着股知书达理的文气,进门见到宁远修,微笑着交换了一个拥抱,又和其他几个人握了手。

    “你好。”林芝看着萧焕的眼睛,并不掩饰眼神中的惊讶,“远修说的没错,你实在是太适合这个角色了。”

    “你好。”萧焕大致明白了林芝的意思,简单握手后把视线转向了宁远修。

    宁远修尴尬地假咳一声,介绍:“这是林芝,林老师的女儿,我大学同学。”

    宁远修上的是戏剧学院,可在萧焕看来林芝身上的绝对不是学艺术表演的人该有的气质。

    林芝微微一笑:“我大学学的是编剧,后来发现不太适合,出国后就转专业成了金融……可能是我们家所有才气都被我爸一个人用光了,所以我也写不出什么好本子,呵呵……”

    林颂贤倒是不同于媒体上宣传的那样挑剔死板而刻薄,在女儿面前也是个慈眉善目的老人:“瞎说,你自己懒还赖我!”

    众人都附和着笑起来,宁远修见萧焕没什么别的反应,顿时觉得诡计得逞了一大半,笑得格外老奸巨猾,招呼着大家上座:“这样,人都齐了,我们差不多开始了吧!”

    萧焕平静地听着几个人扯着一些有的没的,偶尔举杯敬酒,并不主动参与话题。几个人主要还是集中在《大荒龙野》的筹备上,似乎也并不避讳萧焕这个外人在,对几个已经在后备名单上的人选毫不留情地评头论足。

    萧焕不曾想到的是宁远修竟然是内定的男一号,而似乎几个人有意让自己也参演其中的角色——任怀意。

    《大荒龙野》并不是一部传统意义上主角从少年一步步成神的武侠红文。林颂贤当年标新立异,偏将主角设置成了一个年近四十因为伤了双腿而不会武功却身残志坚智商超群招蜂惹蝶无数的帅大叔。

    咳,总体而言是一个主角励精图治游历江湖复仇振兴家门的故事。

    可是倘若一部小说没有些二十出头的或浊世翩翩佳公子,或神出鬼没的冷面少侠,或沉稳睿智的英俊助手……那简直就是毫无看点了,也没有公司会无聊到拍一部古装纪录片放到黄金档。

    而任怀意,就是文中会引起所有女读者心疼的炮灰男配——十来岁男主满门被血洗后逃生荒野,于溪边捡到一个襁褓中的婴儿,深觉婴儿身世坎坷生出几分同病相怜之感,便躲到乡村,为他人代写书信糊口,将婴儿抚养成人。

    男主自然不会忘记家仇,养育婴儿也多少存了几分私心。任怀意几岁之后男主便将自己记下的祖传秘籍教给了任怀意,而任怀意恰好也是骨骼清奇,不得多得的练武奇才,十几岁便学得一身本事,在男主的耳濡目染之下心思更是缜密稳重。

    任怀意二十出头后,男主愈发觉得凭借自己的智慧和任怀意武功,稍加努力便可完成复仇大业,此后进入江湖后一路坎坷闯荡任怀意都对男主不离不弃。

    狗血的剧情自然是随着复仇,任怀意的身世逐渐被揭开——他的真实身份是当年雇佣杀男主一家的其中一名杀手的孩子,背后有一块胎记。而杀手当时只是去溪流中洗去身上血污并捉些鱼填饱肚子,可万万没想到把自己娃往岸上放了一段时间后居然被男主捡走了……

    从此以后任怀意心头一杆从不怀疑地指向男主的秤开始逐渐偏离,青年每日都活在“我要对男主忠诚是他养育了我”,“可是养育我的人却指使我杀了我亲爹”,“不,不是男主指使我,我是心甘情愿的”,“噢我竟然杀了自己的亲生父亲真是天理不容,我好恨我自己我应该去死”,以及“男主复兴家业未成我还不能离开他”的纠结之中……

    最终男主中兴家族,任怀意拒绝了男主恳切的挽留执意离开,离开时仍旧身着那套黑色劲装和黑纱斗笠。数日后江湖上传闻有游侠丧命溪水边,被发现时人们惊恐地发现杀人者似乎和游侠有着深仇大恨,竟将他的脸和身体用刀子划得血肉模糊。

    依稀还辨得出游侠生前穿着的是一套黑色劲装,残破的斗笠斜挂在一旁的枝斜叶零的竹丛里。

    男主闻讯赶来,见到尸体后沉着地翻至背面,一片残肉看不出是否有过胎记。

    林颂贤最终也没有告诉读者任怀意究竟是死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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