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圣地!即便是求病之人,最多也就道药王谷外的药王庄暂住,也不会被带入药王谷之中!
为什么没人敢闯呢?因为使药使的好的人,用毒也会很好,谁敢往一堆毒和药用的都超好的人群居住地里硬闯?!不小心就可能沾上什么药什么毒,死的很难看或是必死还难看。再说了,得罪了药王谷,那么就是等于是得罪了全天下的医者,那么,如果你以后得病受伤,谁会给你看病疗伤呢?
于是,陆小凤被惊得五雷轰顶 —— 花满楼和西门二哥怎么说都不说一声就双双私奔去药王谷了呢?
当时明明在万梅山庄说的是去桃花堡度过最重要阶段的,怎么一下子就改成了药王谷?即使西门二哥是药王谷谷主的得意门生加女婿兼下一任谷主继承人,也不能随随便便带人去药王谷的吧?这样真的没问题?!
然后,就在陆小凤纠结自己的好基友怎么和另一个好基友的哥哥私奔了的这段时间内,叶孤城将其拉到了一座庄园里安置了下来。
“咦?这里是哪儿啊?”
吃晚饭的时候,被美食香味唤起理智的陆小凤才注意到自己身处在不熟悉的地方。
叶孤城笑道:“这里是我在金陵的地产。”
陆小凤道:“不会跟西门的合芳斋一样,外面是个店面,里面却另有乾坤吧?”
叶孤城道:“一会儿吃晚饭,你自己去看看不就知道了?”
“也是。”
海韵,是金陵的老字号杂货铺之一,里面老百姓的吃穿住行到文人雅士的古玩字画再到江湖人的药草兵甲,应有尽有。
打着职务之便,叶孤城拉着啧啧称奇的陆小凤跑进了库房参观,想要给对方送件儿东西。
一边走着,一边介绍着,不一会儿,叶孤城发现陆小凤没了声音,转眼一看,见对方正站在一张案台旁,用一种纠结又犹豫地表情,盯着一把只有小臂来长的短刀,不挪步子了。
叶孤城凑了上去,道:“你喜欢‘红袖’?”
陆小凤咧咧嘴:“红袖?”
“我那小表妹给起的名字。”叶孤城点头道,“不过,我觉得不太搭调,毕竟这匕首是橙红色,若是大红或是朱红色,起个‘红袖’倒是不错。”
“嗯。”点点头,陆小凤附和道,“它到是更像入秋孤叶的颜色。”
见他似乎是真的蛮喜欢这匕首的,叶孤城就道:“你要是喜欢它,就给他起个名字,送你了。”
“哎?这怎么好意思?”陆小凤一惊,有些局促地道。
“没什么不好意思的。”叶孤城道,“你带我逛了中原那么多地方,看了美景,品了美食,我送你把匕首又怎样?”
犹豫了一会儿,陆小凤伸手将那短刀拿了起来,抽出,挽了个刀花,再收刀回鞘,嘴角微微地弯了弯。
“那,我就不客气啦?!”
“不应客气。”看着他挽刀花,叶孤城的眼睛亮了亮,“看你的样子,是个会耍刀的?”
陆小凤摸摸鼻子:“嗯。”
叶孤城道:“舞一段儿?”
陆小凤尴尬地望天:“还是,不要了吧?”
叶孤城道:“为什么呢?我想看,让我看看呗。”
“......”陆小凤略微不好意思,“那好吧。”
轻风随流,红叶飘摇。
云袖翻舞,柔意似水。
《柔花漫水》是一套真心很好看的刀法,如繁花飘落,如柔水细流,如青丝曼舞,如月光粼粼。
陆小凤舞得很认真,每一招每一式都用了十成十的力度去展现,刀和身体融为了一体,他的每一个伸展每一个旋转,都收放自如且优美柔和,仿佛这不是在舞一把短匕首利刃,而是在舞一段丝绸锦缎,十分的养眼秀目。
飞扬的青丝,认真的俏脸;翻舞的衣衫,柔曲的身段。
不得不说,叶孤城看得也很认真,很认真地欣赏心上人难得一见的绝色之柔。
完成最后一个漂亮的收拾,陆小凤收刀而立,双眼锃亮地盯着叶孤城,一脸的‘求赞扬’的可爱模样。
叶孤城鼓掌:“好看。”
陆小凤炸毛:“我要的不是好看!是要霸气!”
“嗯,很霸气。”
“......”
“名字取好了么?”
“嗯....就孤叶吧。”
“好名字。”
叶孤城笑弯了眼眉。
白云绕凤,以旋缭孤叶。
佳人倾城,为我舞红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