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听说他的名字,要知道那可真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
“你杀了小艾尔,”珍妮在地上来回走着说,“你竟然真的杀了他,虽然我也很想那么做,我哥哥也很想那么做,这里有许多许多人都想那么做,但是没有人敢那么做。拉马斯·艾尔实在太可怕了,他一定不会放过你的,这可怎么办呢?”
小珍妮赤着脚踩在地板上,她的脚上沾了些泥巴但并不能遮掩其美丽,风衣男低着头,眼神随着珍妮的脚来回晃荡,对珍妮的话置若罔闻。
小珍妮苦恼极了,她双手插进头发里揪了几下然后用非常坚决的语气说:“不行!你是为了救我才杀了那个混蛋,我不会不管你的。不过你得先告诉我,你住在哪儿,是内城吗?”
风衣男摇了摇头没有说话,然后低下头继续盯着珍妮的小脚看。珍妮更加苦恼了,她捂着腮帮子说:“天呐,你不会也是贫民窟里的混蛋吧?那你穿得那么像一个有钱人做什么?爱慕虚荣可不是一种好习惯。”
不管珍妮说什么,风衣男都只会摇头,他就那么一直盯着珍妮的脚,仿佛在看一件珍贵的艺术品。
珍妮见状痛苦地捂着额头得出结论:“原来你不仅是个穷鬼,而且还是个傻瓜!”
风衣男对珍妮的推论丝毫不感兴趣,他依然故我。珍妮只好自己自言自语,希望能想到一个好办法来应对眼前的坏局面。
小小的人影在屋里走来走去,珍妮絮絮叨叨半天终于下定了决心,她看着风衣男的眼睛说:“不管你是真傻还是假傻,现在给我听着,我们得离开这儿,除非去内城,不然我们会被拉马斯·艾尔撕成碎片的!”
风衣男没有说话,但小珍妮却呆在了那里。
小珍妮看到了风衣男的眼睛,那是一双十分深邃好似星空一样的眼睛。小珍妮发誓自己从未见过这样迷人的双眼,此前她从没想过一个男人的眼睛可以这样好看。
深邃的双眼中似乎闪过一片蓝色的光!这光把小珍妮惊醒,她脸色羞红地站了起来摇着头说:“怎么了这是,我怎么老犯迷糊?”
“不管了,”小珍妮决定把疑问抛之脑后,“嘿,傻瓜,我们得离开这儿,快跟我走!”
“小丫头,我可不是傻瓜,”风衣男忽然开口说话了,“我是刘雨生,佣兵之王刘雨生!”
小珍妮惊奇的发现风衣男变了一个人,在他说出刘雨生这个名字的时候整个人都不一样了!仿佛刘雨生这三个字有着天大的魔力,可以让一个人产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风衣男之前木讷而呆滞,就像一个得了老年痴呆的家伙,但是他现在霸气十足,举手投足间充满了力量。尤其在说出“佣兵之王刘雨生”这句话的时候,那种强大的气场几乎令人喘不过气来。
小珍妮张大了嘴瞪直了眼,半晌之后长叹一声:“妈呀,龙傲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