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的光在这时候灭了,他的脚步一顿,手下意识伸向扶栏,忽然碰到一个冰冷僵硬的物体上,甚至能感觉到那上面的骨节与毛发。
顾易止心头一惊,如触电般缩回,手机被摁亮,除了布满铁绣的扶栏和脏乱的台阶外,这里什么都没有。
他当了三年的警察,曾接触过无数尸体,再加上在警校时的见习经验,他很肯定,那是一个人的手。
一个死人的手。
他快速走到公寓前,拧开门锁,按亮电灯开关,把门严严实实关上,靠着墙壁急促地喘息着。
他不知道自己在恐惧什么,父母从小给他灌输的思维就是无神论,不管面对多么复杂的案件,他都可以冷静处理,连齐振都夸赞他天生就是当警察的料,就算刚才他碰到的是一具尸体,也不会让他产生现在这种感觉。
他恐惧的并不是那只手或者尸体,他所恐惧的,是更加遥远的东西。
他想不起来那是什么。
屋里很安静,明亮的灯光令他的心绪逐渐平静下来,他深深吸了口气,走到桌边给自己倒了杯水,就在转身的那一刻,他的动作僵住。
那雪白的墙壁,赫然印着一个乌红的手印。
一个女人的手印。
闹铃声急促地响起,顾易止猛得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客厅的沙发上,他揉着酸涨的太阳穴走进洗手间,拧开水龙头往脸上浇了几把冷水,脱掉衣服钻进沐浴室。
他从小就锻炼身体,再加上警校那几年的高强度体能训练,早已经把肌肉练得结结实实,六块腹肌就曾令王浩羡慕不已。他背部有几道伤口,那是几年前拉练时为了救一名落水儿童时被石块划伤的,还因此得了个奖状,假期回家时把这事告诉父母,结果把他们吓得够呛。
“儿子呀,你能不这么拼命吗,我们可还指着你养老送终呢!”嘴上虽然这样说,但那张奖状至今还被贴在客厅最显眼的地方,与周围书香气十足的摆设格格不入。
顾易止算了算日子,好像已经有半年多没有回家了,下个月就是老爷子的生日,是该回去看看了。
他扯了条浴巾胡乱在身上抹了把,往腰上一围,顶着滴水的头发光脚走出浴室。
阳光从窗外投进,屋子里光线很亮,他眯着眼睛打开冰箱,从里面拿出一罐啤酒一块面包。
他把面包叼在嘴里,随手就起开啤酒。
墙壁白晃晃的,在阳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泽,昨晚那血手印就像是他的错觉。
大概真是看监控看得眼花了吧!
他走到沙发坐下,忽然又弹了起来,把啤酒面包往桌面一扔,冲进浴室把刚换下的衣服翻了个遍,又冲回客厅在沙发、电视柜、抽屉里找了半天。
……唐晓意的手机呢?
山顶别墅里,顾易止翻遍屋子没找到的证物正安然无恙地躺在封泽的桌子上,阳光从落地窗外倾泄进来,院中绿树林荫,花团锦簇,封泽就坐在太阳伞下,悠闲地吃着佣人准备的早茶。
他是一个对食物很挑剔的人,厨房的装修和设施比五星级酒店有过之而无不及,尤其是那两名厨师,随随便便炒个菜都是艺术,所以他对自己那天能坐在又脏又破的小餐馆里喝着廉价啤酒的行为感到不可思议。
大概人有时候就会做出一些难以理解的事吧,就像他拿走那个手机,就像顾易止借着吃饭的由头给老李塞钱。
夜合从屋里走出来,微微一鞠躬,说道:“少主,二爷来了。”
“噢?这还真是稀客呀!”封泽笑了一下,慢悠悠喝完手里的咖啡,才站起来往屋里走去。
客厅沙发上坐着一名五十来岁的男子,两鬓斑白,额头刻着深深的皱纹,仿佛从来没有舒展过,眼睛烔烔有神,看人时总带了一种打量审视的气势,手上拿着一串小叶紫檀手串,颗粒硕大均匀,包浆油润,一看就是价值不菲。
“二叔,什么风把你吹来了。”封泽走进来,不冷不热地说。
“一段时间不见,这屋子倒还是老样子。”封百川没有看他,而是打量着周围说。
“有劳二叔惦记了,老祖宗留下来的产业,我当然要好好看护。”封泽笑着说,“不如我让人把客房收拾出来,二叔留在这里住几天吧。”
“不必了,我这次来是为了封月的事。”封百川声音低沉,透出丝丝威严,“她前几天已经回国了。
“那就先恭喜二叔了,以后有女儿承欢膝下,就不会有其他闲心思了。”封泽淡淡地说。
“封泽,即使你现在是封家掌门人,我也还是你的长辈!”封百川露出不悦地神色。
“这个当然,二叔的教诲我一直谨记在心。”封泽身体前倾,认真地说。
“以前的事我不想再提,这次我只想告诉你,封月现在回国了,你身为掌门人,就应该有做掌门人的气度。”封百川压下心中怒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