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是一个警察手里拿着警棍,上下地颠着,感觉就像要落在我身上。而且他的表情……
“现场的保安说你曾经说过你是嫌疑人的朋友,有这事儿吧?”
我在思考应该如何回答,应该跟他怎么解释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可是那年轻警察突然将警棍啪一下很重地打在桌子上。
我吓得差点从凳子上跳起来。
“快点说老实话。我们可没工夫跟你耗!”
“是,是的,可是……”
两个警察不听我的“可是”,将一个类似于认罪书的文件推到我面前。
“在上面签字吧。”
我想先阅读以下,可不能随便乱签东西。
“看什么看,赶紧签字了事。你不是想出去吗?签字吧,签了字你就可以从这儿出去了。”
两个警察在“哄”我。不过我是不会轻易上当的,因为白冰跟我说过签任何字之前一定要看清楚,不能把自己卖了。
在有限的时间内,我大概看到了上面的内容,真的是认罪书,让我承认是石磊的共犯!
“这不是事实,我不会签字的。这不是事实!你们那多人都看见了。我是为了救那个人质,才过去的……”
我竭尽所有语言的才能跟他们解释,可是他们依然不听我的。
“少他妈废话,赶紧签字!”
这……这算是逼供吗?呵,现在可是法治社会!
我不签。那个年轻的警察过来抓住我的手,逼迫我在上面签下我的名字。
“你放开我!你们这是非法逼供。我会告你们的。我要找大使馆,我要找律师!”
“你找天王老子也没用!谁让你跟那个神经病是朋友的!”
我俯下身,咬警察的手臂。
“啊!”
他用手臂挥打我。我的鼻子又痒又痛,立刻流血。可那个年轻警察并不解气,他抓住我的头发,将我的头往桌子上撞。
真疼啊。比刚才那个女犯人的打要痛太多太多。我觉得自己的头骨快裂开了。
他将我的头摁在桌上。“签不签?”
“不,我不签。我是不会签字的。我没有罪!”
我尝到了自己嘴里的血腥味。可是,我不能认。我的价值观不允许我认罪,我的中国人身份更不允许我在国外丢人!!
“不签是吧?好,那画手印也是一样的。”
他直接抓住手铐,将我的手从背后提上来,沾上我血。
我觉得自己的手快要骨折了。
可是即便是死,我也不能认罪!!对这种仗势欺人的行为,我是深恶痛绝。
年轻警察抓住我的手,眼看就要摁在认罪书上。
不,不要!不可以!!
这时,有人推门而入。
“干嘛?没看到我在审问犯人吗?!”
“陆小北的律师到了!”
“让他等着。”
年轻警察不甘心,想要我摁下手印。
“救命啊,有警察逼供了。来人啊!”我开始大叫,希望我的律师或者是路过的群众可以听到。
老警察将年轻警察的手拿开,然后让另外的人将我带回去,关进一个单人间,不准我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