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小三虽然想不出单志远找自己能有什么好事,但有一点他却十分肯定,那就是这一去酒肯定少喝不了。因为有晋胖子那个II期酒精肝患者在,他管你什么好事坏事,先把酒喝美了那才是正事,你要敢不喝,那暴徒三脚两脚就能踢死你!
喝酒,昆明有一个民间验方,说牛奶护胃,如果能在喝酒之前先喝一杯牛奶的话,至少能多活三秒钟。其实喝酒的人都知道,酒这东西除非你不喝,只要你喝就没有不伤胃的。别说你喝一杯鲜牛奶,你就是一口气喝三杯骆驼牌的袋鼠奶也没用,该晕还是会东倒西歪墙倒屋移,该吐还是会一泻千里胆汁倒流,所以这个验方其实是一个如假包换的谣言。马小三一向耳聪目明本不信谣,但因为对他转述这个谣言的人曾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对他以心相逼,强令他今生都必须逢酒先喝奶,而他当时又处在心碎如糜的混沌状态,实在是无力抵抗,所以只好点头接受了这谣言,并一举将它信守成了诺言。而且执行的还不错,自从那次在三棵树咖啡馆签下这点头契约之后,这二年他都严格地要求自己:奶在酒之前,无奶酒不沾。今天自然也不能例外,所以洗漱下楼之后他首先来到宿舍马路对面的小卖部,伸手向与他相熟的周老板要了一盒大理产的鲜牛奶,打开之后仰头刚喝了一口,那个谣言的炮制者便又蛮横地浮现在了他的脑海里,这奶顿时变成了七十二度的工业醋精,辣得他的心揪揪地疼,酸得他的肝悠悠地颤,他忍不住皱了一下眉,再次暗下决心,如果今生还能再见到那个造谣家的话,一定要义正词严地告诉她,她这掏心挖肺的“临终关怀”貌似温暖,但其实是一种“揭旧疤”式的残忍惩罚,她好心,但干了一件坏事。可话又说回来,那个小造谣家不就是以好心干坏事为己任的嘛!可恨的是干完坏事她闪身就躲了,一躲还就躲十万八千里那么远,加拿大的温哥华,她怎么不买个火箭去海王星的斯巴达呀……
马小三胡思乱想着仰头又喝一大口了,胸口间隔膜还是痛,为了止痛他自言自语地嘟囔道:“这是什么破奶呀,怎么这么味呀!”周老板没听清他在嘟囔什么,就伸着短粗肥硕的脖子问他道:“小伙子,你说啥子?”马小三再次皱了一下眉,撇撇嘴道:“我说你的奶怎么味?骚乎拉嗤的,太难喝了!”
周老板抬手摸了摸自己的光头,断然纠正道:“小伙子,这是牛奶!牛的奶!——牛奶都这么骚的,你又不是第一天喝,对不对?”因为知道马小三只喝酒前奶的习惯,所以他又十分艳羡地问道:“你今天又有酒喝呀?哦,小伙子,你的这个小日子过的板扎的很嘛,天天有小酒喝,硬是要得噢!”板扎,昆明方言,翻译成普通话就是好,很好,非常好的意思,在这里周老板的意思是有酒喝的日子才是滋润的小日子。对此,马小三不能同意,他翻了一下白眼说:“我去,有喝酒就叫板扎呀?是应酬呀大哥,我都快喝成胃穿孔你知道吗?还板扎,板扎个屁呀!”这倒不是得便宜卖乖式的炫耀,马小三确实不喜欢喝酒,呼朋唤友山吃海喝那是晋胖子的最爱,他并不热衷。而平常喝瓶啤酒都要看老婆脸色的周老板一听这话就更不能同意了,他也翻了一个白眼恨恨地说道:“小伙子,你知道你这叫啥子嘛?你这叫杀猪匠念佛不吃肉——简直是浪费表情!来嘛,你来帮我看店,我去替你喝酒,我不怕胃穿孔,喝死都不会让你偿命,可要得嘛?”马小三大笑,接着这个欢乐劲抬头咣咣地又喝了两口让他左胸膈膜隐痛的“酸牛奶”,抿抿嘴继续和周老板胡扯道:“是,你是不让我偿命,可你婆娘能饶得了我吗?——哎,对啦周老板,嫂子呢?她到底有准没准呀?这家伙天天忽悠我,天天让我来你家消费,这半年我光牙膏就在你家买了六十多管了,够意思了吧?可她妹子人呢?在哪呢?好歹牵出来让我见识见识呀!哪有她这样的光说不练,啥意思嘛?看我个子大好欺负呀!”周老板再次摸了摸自己的光头,咧嘴一笑道:“小伙子,半年买六十多管牙膏,你是当早点吃嘛还是煮米粥?”
马小三被一把勒住了嚼口,心里直埋怨,看来这睡眠不足是不行,连吹牛的质量都受影响,但作为一个已经成名的厚脸皮人士,他并不尴尬,而是一挥手强词夺理道:“哎,你还真说对了,我还就喜欢拿牙膏当甜面酱蘸小馒头吃,我不光早点吃,我连宵夜也蘸着吃,你管得着嘛!周老板我告诉你啊,你别净跟我瞎扯淡,我这和你说正事呢!我问你,嫂子到底有没有妹妹呀?咱哥俩关系不错你给我句实话行不行?回头我请你喝酒,真的,我请你喝好酒!”周老板往他老婆买菜的方向望了一眼,回过头相当真诚地对马小三说道:“好嘛,我就告诉你一句实话,小伙子,你莫听我婆娘哄你,妹子她倒是有一个,但是——”说到这里周老板努力地从柜台里探出他那浑圆壮硕的身躯,示意马小三看他那堪比汽油桶一样粗壮的大肥腰,又勇敢地在他那圆若新坟般的肥肚皮上嘭嘭嘭拍了几下,这才接着说道:“兄弟,你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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