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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小情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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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去上大学,要住在学校。如此,两人一起在家同居的时间也很少。

    这或许是一种默契,不仅他们两个人,也是一家人对他们彼此的宽容,希望他们可以渐渐的发展感情。

    大婚当晚,喻子骜很清醒,他没有给权鹿任何压力,一个人带着行李去了侧卧。

    而权鹿觉得他的行为很合适,她确定锁好门才去洗澡,最后坐在化妆台前护肤。

    喻子骜和她的婚房是在别墅的北阁楼,是一栋独居的小二层别墅,别墅里有佣人照顾。

    而喻家的长辈们是住在正别墅,与他们相聚了一段距离,平时不会过来打扰,他们也不必处处受限,看长辈的眼色。

    一墙之隔,侧卧没有一点动静。

    放下心来的权鹿心中有些好奇,她起身走到门口,附耳过去偷听。

    喻子骜不知道在做什么,真是一点声音没有。

    正好,方便她下楼。

    权鹿打开门,在一片漆黑中慢慢往一楼客厅走,她连手机手电筒都没打,不想让人发现她的行动轨迹。

    她一节台阶一节台阶的往下走,很慢,但也很安全。

    台阶还没走完,她的肚子就发出一声声响,咕噜咕噜的声音在半夜特别明显。

    随后,她加快脚步。但还没走两步,肩膀上突然多了一份重量,她连尖叫都来不及,整个人腿软,连着三个台阶摔了下去。

    幸好地板上都铺着地毯,她的膝盖没有受到严重的伤,只有右脚脚踝,略微有些钝痛。

    她轻轻地嘶了一声,用手紧紧攥住伤口,意图靠咬牙齿缓解疼痛。

    但她只是疼了一秒钟,遂突然想起刚刚那份重量,是有人吗?还是……

    她不敢细想,只能迅速爬起来,在地毯上摸索着自己的手机。但实在是太黑了,她找不到。

    就在她想起身摸索灯的开关时,面前响起一道声音:“这儿呢,给你。”

    权鹿和喻子骜不熟,但对他的声音记忆深刻。因为他是她第一个认识的北城人,他的口音很重,尤其儿化音最明显。

    权鹿惊魂未定,她迅速摸回手机,打开了手电筒。果然,喻子骜那个黑心莲在装神弄鬼。

    “你干嘛?”她瞬间怒火中烧,“知不知道,人吓人,吓死人!”

    权鹿有些咬牙启齿地开口。

    她情绪这么高涨,喻子骜的态度却始终平淡,就连说起讽刺她的话来,也是阴晴不定:“是你先鬼鬼祟祟,我以为有贼。”

    确实,别墅没开灯。喻子骜刚从书房出来,就听到一阵窸窸窣窣的脚步声。

    想到刚刚权鹿把房间上了锁,他自然没有怀疑是她又出来行动。

    所以,刚刚才没有去扶跌落楼梯的她。

    “你才是贼呢,我只是饿了,下楼找点吃的。”

    权鹿瞬间就跳了脚,站起身体,却不得不弓起腰。

    脚很疼,她用不了力。

    “嘶……疼死了。”她一点也不掩饰疼痛。

    闻言,倒是让喻子骜有些愧疚了,他回手按开客厅的灯,一手扶住权鹿的胳膊。

    “要抱你过去?还是扶着你,自己走过去?”他很绅士,提供帮助之前还在问询当事人的意见。

    权鹿很娇气,但她不好意思和他走得太亲密,怕他误会她别有用心。于是,她选择了一个折中的办法:“你背我过去行吗?我右脚真的很疼。”

    她得把自己的真实情况如实告知,这可不是她占他便宜,这是迫于无奈。

    喻子骜没说话,安静地走到她身前,一向笔直的脊背弯下,作势准备好要背她。

    怀揣着止不住的忐忑,权鹿缓缓趴在了他背上。这时候的她满脑子只有一个想法,幸好她洗完澡穿了内衣。

    不然,可是真够社死的。

    喻子骜把她背到客厅沙发上,就在一旁茶几台的抽屉里,他拿出一个医药箱。

    他不是医生,但他知道里面有云南白药。

    “右脚脚踝?”

    “啊?”权鹿还在云里雾里,不相信他会这么好心。

    见她一副单纯无害的模样,喻子骜再一次对她破格,耐心重复:“我问你的伤,是在右脚脚踝吗?”

    权鹿这才愚钝地哦了一声,把右腿抬起,脚后跟担在茶几上。

    “是脚踝,好像扭到了。”

    明白喻子骜要给她上药,权鹿也没说什么影响气氛的话。

    她乖巧起来,喻子骜也不会主动言语攻击她。他只是近乎半跪在她面前,给她脚踝喷着冰凉的云南白药,一言未发。

    头顶的璀璨吊灯打下很多碎光,权鹿有些渐渐看不清喻子骜的脸。同时,心口就像有一只欢快的兔子,上下蹦跳,刺激着她的荷尔蒙。

    “那个……”权鹿小心翼翼地在组织词汇。

    闻言,喻子骜突然停下给她喷药的动作,抬头看她,语调上扬:“疼?”

    “不疼不疼。”权鹿猛地摇头,憨态十足。

    但说了这句话,她又继续犹豫上了刚刚那句没说出口的话。

    喻子骜也察觉了她的反常,再一次和她对视:“你到底想说什么?”

    “你除了被记者拍到那次,还有没有去过南城?”

    权鹿的眼神好像带有渴望,一瞬不瞬地死盯着他。

    喻子骜虽然觉得她的问题有些没逻辑,但还是如实回答:“去过,但次数不多。”

    他喜欢的女人是南城人,所以每次过去,都是和她见面。

    但因为她工作属性需要全国多地来回飞,他去南城找她的次数并不多。

    闻言,权鹿圆润的杏眼瞬间亮了,声音都有了活力:“那你有没有去过一家酒吧,还帮一个女孩打了坏蛋?”

    这个问题成功把喻子骜的记忆带到了大半年前,好像是有这么一回事,但当时大家都是擦肩而过的过客,他差点就要忘了。

    可权鹿这么积极的问,是因为她就是那个女孩?

    “我没有见义勇为的爱好,抱歉。”

    深思熟虑后,喻子骜否认了。

    他不想让权鹿对他抱有更多的好感,尤其,她现在看起来很上头,他怕她对他们的婚姻报以不必要的期待。

    于他而言,是麻烦。于她,是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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