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计在清末时期才能出现。
这样,对他们去办理丰众银行这个特别的营业执照,那是大有好处的。
如果股东没有外商背景,政府衙门只能批成钱庄,不太会给你银行名头和营业执照。
总而言之,到目前为止,大清国竟然没有一部正式的公司法规出台,就更谈不上有外商投资法规。
他们批准办理什么,完全是对人不对事,有洋人参与的,就大开绿灯。
这样,就极大地限制了清末民营企业的发展。
而真正大清第一部《公司律》诞生,则是一年之后,也就是光绪二十九年才推出,居然是由刑部颁布。
在清末,大清律法没有像西方国家那样,有民法和刑法之分,统一归入刑法之中。
大清朝从十九世纪末之后,闭关锁国的大门,被资本主义列强用大炮轰开了。
随着西方诸国的进入,大清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最明显的就是经济模式在潜移默化。
由于华夏自古以来就是小农经济,以及历朝历代都奉行重农抑商政策,因而始终未能产生私营的大工业,规模化的手工业,何谈西方式的公司模式?只有作坊,窑场概念。
但是,清末由于西方列强的武力威逼下,被迫出卖国家主权,国内有志之士除了以夷制夷的思想外,还兴起了一股实业救国之风,因而产生了大量的民族企业。
民族企业兴起是件好事,但在经营过程中产生诸多问题,同时期又是大量外资投入在华企业涌现,独资或合资并列,五花八门。
在这种情况下,迫使清政府最早的公司法诞生,显示一点点国家主权,保护一下挺可怜的民族企业。
对于这段历史,陈天华略知一二,自然就明白,在当下发展民族经济十分不易,要充分运用策略与计谋。
例如以夷制夷之策,西方列强都想瓜分大清,各国之间免不了争权夺利,这是可以充分利用的目标之一。
而大清国内,各派系之间,洋务派与保守派,北洋新军与南洋新军之间,新军与旧军之间等等,也都是可以利用的关系。
这些矛盾和关系利用的好,就能在夹缝中生存,最终能脱颖而出,崛起于东方。
陈天华与陈宗玉俩人在小客厅里谈得十分投机,不时传出愉悦的笑声。
正讲得酣畅中,“咚咚咚…”响起了敲门声。
“进来…”
推门而入的是二位女子,是陈宗玉在绍兴的三姨太姚氏,和他们的女儿陈玉梅。
她们含笑怯怯地走了进来。
“爹!”
“老爷,你们谈了几个小时了,不嫌累吗?歇会。”
“你们不是在那跟琪业他们打牌吗?”陈宗玉奇怪道。
“我们打累了想出来透口气,结果外面大厅一个人影都没有,听到这里面笑得正酣,我们就进来凑个热闹,没打扰你们吧。”
“没有,三太太,我们都已经谈完了,现在是闲聊。”
陈天华连忙起身解释,眼神不经打量起姚氏母女俩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