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
霍启盛并没有背叛我,而是我,一直都没有承认他,承认他是我的男朋友,承认我喜欢他。更没有对他表达过任何的的心意,大部分的时候,他对我的感情,就像是一粒石子丢入了大海,变的哑口无言,而我没有任何回应。
甚至,在他最需要我的陪伴与理解的时候,牵着沈煜手的我,连一句,好,霍启盛我不跟他走了,都没有说出口。
霍启盛就像是一只反穿皮的刺猬,把刺留给自己,把包容和温暖留给我,他从来不喊痛,他总是像个傻瓜一样,微笑的喊我一声桑桑。
可是现在,这只傻刺猬,痛到极限了,所以,终于向现实屈服,在我想要抱住他的时候,他却撤退了,让人措手不及,心空一块。
有没有这么一个人,你想和他在一起,等到离开,他属于别人的时候,你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喜欢上了他。
喜欢他给你带来的开心和感动,喜欢他给你带来的被照顾的感觉,喜欢他从来不让你难受和疼痛,喜欢他用轻细的掌纹,抚平你的陈年旧事。
刘姿琳把那束百合花大力的撕碎,然后丢入了垃圾桶,骂了一句贱人,你高兴不了多久的。
承蒙她把我看的上眼,还大费周章的过来警告我,伤感退去后,我只想知道真相,即便话都说成了这样,打心底,我对霍启盛还是深信不疑,只是,有些酸罢了。我不会再做一个只在内心反复自怨自怜的傻瓜,我要把一切事实的真相都搞清楚,我也绝对不会,再做让自己后悔的决定!
刚想到这些,我的脉搏忽然降落了下去,人被再一次的推入了急救室,一阵折磨后,我已是浑身汗涔涔的,双眼呆滞,像是刚从鬼门关里跑了一趟。
医生说,小同志,你现在一定要把情绪调整好,不能伤心。
我微笑着回复医生,说:“好,我不伤心。”
我的腰部断了三根骨头,只能用钢板固定,左胸的下方被划烂了一个五厘米长的口子,如果再深一些,后果不堪想象。
这样的伤势,足够让我在这张狭窄的病床上躺着两个月,这段时间,我总是会在晚上的时候望着窗外,谁都不想,只想我妈,如果此时我妈能在我的床边,给我喂上一口稀饭,一定能让我很快的痊愈起来,一点都不痛。
日以继夜的忙前忙后,刘姿琳累的卧倒在病床上,睡的天昏地暗。
我时常会进入一种可怕的梦魇之中,怎么醒都没办法醒过来,今夜,这种情况又发生了,我感觉有一个人坐到了我的床边,伸出手,摸我冰凉的额头,依稀之间,我仿佛看到了一双比黑夜还要漆黑的双眼。
心中一阵抽搐。
我感受到他要走了,于是猛地坐起了身子,喘着粗气看向空荡荡的门口,一个背影一闪而过。
这段时间,我很少说话,此时却有一个声音沸腾着蹿向喉咙,我大声的吼了出来:“落落!”
他没有停留,我想要去追他,结果因为太急,身子发软,直接从床上掉了下去,摔在冷冰冰的地板上面,一动不能动。
刘姿琳被我的呼喊声给吓到了,忽然从梦中惊醒,光着脚丫就下了地,然后朝我跑了过来,眼中泛着水光,抱着我,对我说:“傻桑桑,你这是怎么了。”
我的手指扣着地,另一只手摸索到了刘姿琳的胳膊上,对她说:“姿琳姐,我看到落落了……”
刘姿琳用下巴摩挲着我的头顶,或许是觉得我被这日子逼傻了,又或者觉得,我是太孤单,所以她很难过的抱紧我,像是安慰一个孩子一样轻柔:“看错了,你只是看错了,根本没有人来,你还在期待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