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人是吧?人类与神灵或妖魔通过契约达成一致,共同使用一个身体,就是寄灵。在修士中,这种术法,也不算少见。”
“谁是身体的主人?”这跟她的神魔之瞳有点像,但是她身体的那只神魔,就很觊觎她的身体控制权。
“正常寄灵,自然以人类为主,人类若是不能控制请来的灵,就不会做出冒险的举动。”
“神医山庄的不是正常寄灵?”
“用阴邪的献祭术强迫人类与妖族融合,算是哪门子的寄灵?使用这种方法,普通凡人,也能拥有妖魔的能力,只不过成功的几率太小,百人里能有三四个,已是万幸。”
“……失败的人就死掉了么?”
温凉忽然笑起来,语气闲闲的,问林果:“你以为千煞洞里关的是什么?那都是失败的肉种啊……”
“……”林果想到了千煞洞那一洞窟的怪物。
果然是特么的邪修啊!神医,药王,这一块明光灿灿的遮羞布,不知道用多少人命换来的。
那些叩拜在药王脚下的信徒也绝对想不到,自己虔诚求来的,竟然是变成了怪物。
“你身体里也种了妖魔?”林果问。“否则为什么要待在这种地方?”
温凉这人很奇怪,他不是邪修,身上也没有修士的气息,似乎就是个普通人类。但是他很强,强到作为妖的林果都觉得可怕。
“我喜欢这里。”温凉眯着眼睛,棱角分明的面孔异常俊朗。
“如果我现在跑了,庄主会罢休么?”
“如果你现在跑了,我会把你抓回来。”
阳光被隔离在浓郁的树冠外,两人躺在树下,不知名的虫子嘶嘶作响。
过了很久,温凉叹了口气。
呵,这冷血家伙也终于有所感慨了。
耳边听得他无不遗憾地抱怨:“你要是长得再美点,年岁再大点,胸·部再饱满点,腿再长点就好了,抱起来才有感觉嘛。”
林果一脚将他从山坡上踹了下去。
死基佬要什么感觉?回去抱你的谢玉小白脸啊!
宛城距离翠屏山并不远,日暮十分,一行人就浩浩荡荡进了城。
听闻是宛城城主最小的公子得了重病,群医束手无策,去年寻到了神医山庄,才将小公子从鬼门关拽了回来。
从那以后,每隔三个月,药王就会亲自来给小公子看一次病。在宛城城主的宣扬之下,神医山庄这块金子招牌,越发光芒万丈。
城内正是华灯初起,一个背着长剑,身穿青袍的年轻人站在窗前,冷眼看着楼下,在百姓的拥簇之下,一行以白马白车为首的人,浩浩荡荡穿过长街。
他目光莫名地落在队伍的末尾,那是一个裹在黑袍子的瘦小身影,看不出男女,却能辨出散发出的淡淡妖气。
有点熟悉。
“沈兄也关注神医山庄?”旁边的朋友笑问道。
“最近略有些留心。”
朋友笑道:“神医山庄的名头可是大呢,倒把我们这些正经修士比到十万八千里去了。在下认识宛城城主,沈兄若是有意,我可从中引荐。”
青袍人冷淡拒绝,“不用了。还是水妖的事情要紧。”
“正是此话。哈哈,沈兄永远如此冷静。不过,那药王山庄就在翠屏山,距此不远,改日得闲,我们共同拜访。”(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