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今天……”
“吃了吗?”
“嗯!你吃了吗?”这是暴风雨前的前奏。
其实余乐不是不介意,但是,如果真的问了,恐怕只会把她推的更远!
一时无话,余乐只好道:“那早点休息?”
……
2001年夏
毅哲,与你的相遇,或许这就是缘分。
这样唤你会不会很太过于亲密,你如果听了会生气还是会开心。
这是与你得第二次见面了,似乎有些太亲密了。或许我更加应该叫你张先生。或者叫你――张同志。
噗――其实是开玩笑的,我能想象得到,要是这样唤你,你估计会一副很雷人的表情吧。你会觉得这个女孩真调皮还是会觉得她神经病。
其实,能再次见到你真的很高兴。从见你第一面就喜欢的。只是那时候我还不了解我。一如我也不了解你。
再次相遇,我能不能把这想为是上天的一个安排,是冥冥之中的注定,是我喜欢你,就是真的就是喜欢你。
阿哲。我想这样唤你,想你听了应该高兴。不过,我们还不算熟悉,估计一个陌生的人这样唤你你想必也会应的。但是我想在从我嘴里说出来的意义不同的时候再这样叫你。
那时,我会这样叫你。你也会只觉得这样这样从我口中的叫出来的你的名字对你而言是不一样的。
那时候我愿意。你也愿意。
我不知道怎么去表达自己,也不知道怎么样才能让你注意到我。
但我想,你应该还是有一点点喜欢我的是不是。单单是这样的猜想,就让我的心像蜜糖一样的慢慢的化开来了。
我是个没有长大的孩子,不知道你会不会喜欢这样的我。
被夜晚和树丛宠坏的孩子,是自私的骄傲、虚幻的美丽游戏的孩子,我怕光,也怕暴露柔软的身体。但你跟我不一样,我的生命是脆弱的,而你的——是坚强的。
这样的我,你喜欢吗?
我不知道你喜欢什么样的。但,我努力让自己成为你喜欢的那样的。但如果,我最后还是不能成为你喜欢的那种,你还会不会愿意喜欢我,哪怕是只有这个一点点。
不管结果如何,我想,我都会感激,感激上天能让我们两个相遇,能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面,慢慢一起走好么?
窗外的树影摇弋,暗蓝色的夜幕,让我觉得安全和静心,真想和你去走走灯光里银色的街道。
我说不清楚我们怎么就认识了,怎么就喜欢了,也没有任何犹豫,就这样自然的,跟着心走,便喜欢上了。
这一切来突然,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
从此以后不再是一个人,要时时刻刻想着念的都是“我们”。
未来谁也不知道,不管如何,但是我希望我们在一起的每天都是快乐、幸福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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