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出事了,急忙循着痕迹去寻找。
修真界太过广大,即便他对肉身的感知力很强,但还是需要在一定的范围内,等他找到自己的肉身时,他的神魂化身已离体近一年。
他的神魂化身只能离体三个月,超过三个月会有涣散的趋势,尽管他身上带有养魂的宝物,神魂化身没有涣散,但受到的损伤不小。
而且,他的肉身经过凌轻舞的一番折腾,生机几乎断裂,他再晚找到几天,见到的就是一具死尸了,那他真就回天无力了。
就这,他的神魂差点归不成体,幸好他从凌轻舞的住处找到不少于他肉身和神魂有益的东西,花了他一个多月的时间,神魂化身归到了体内。
他的神魂化身再是受了伤,要杀一个金丹初期的凌轻舞还是能杀得的。
让他气得火冒三丈的是,凌轻舞身上有化神期修士的一缕神念,他要是杀了凌轻舞,会引来化神期修士的追杀。
要是他神魂化身没受伤,能轻易地抹除掉凌轻舞身上的这缕神念,但那会,他只能制住凌轻舞,把对他疗伤有用的,以及从他洞府里拿走的东西拿走了,但有的东西被凌轻舞用掉或送人了,他只能作罢。
也是空霄仙君修炼的是较为平和的芸生道,杀戮心不重,不然换一个人,拼着被人追杀,也要杀了凌轻舞解了心头的大恨。
凌轻舞离开的时候,没有关闭通道,逸散到他洞府前厅的仙灵气、药气跑了出来,从洞府前厅扩散到了石头人的空间内。
为了早日伤好离开,空霄仙君把能用上的灵药灵丹都化成了药气,现在化为了乌有,他再拿什么来疗伤?更不用说他用药气将养了好几年的肉身,不仅打回了原形,还加重了伤势了。
因通道大开,石头人知道了他的存在,但石头人对他的存在颇不在意,甚至连他的洞府都没进去。
空霄仙君自此再没离开过洞府。幸好凌轻舞不识货,没把用离朱木炼制的床拿走,他的肉身得以锁住了生机。
林千蓝略一想,“山茶妖是因为吸收了从你洞府内逸出的药气和仙灵气才进的阶?”
妖植妖修身上背负的因果一般较少,相比于妖兽妖修,化形劫要好渡些,小人参是由普通人参化的形都过了天劫,没道理山茶妖过不了。
不是背负的因果重,就是仓促应的劫。
“是因此。”空霄仙君无波无澜,“山茶妖看到凌轻舞进了洞府,又看到她出来,发现了仙灵气和药气后,贪了心,本该洞府里的药气散不了那么快,是她把根须伸进了通道内,特意地吸收起药气来。”
空霄仙君炼制出药气,为的是让药力徐徐渗入肉身,因此药性较惰。
逸散出去后,不刻意地吸收,短时间内是不会进入体内的,凌轻舞就在洞府内,被仙灵气灌注进体内,药气却没怎么入体。不过,各种灵药复合而成的药气未免带有些许气味,所以凌轻舞会那么肯定自己中了毒。
不提被山茶妖吸入的仙灵气,单说那些药气,足够让一位仙君吸收化解几十年,山茶妖一个由凡木进阶而来的低阶妖修,怎能承受的住里面所蕴含的庞大药力灵力?
山茶妖还没能完全消化吸入本体内的药气,便引动了化形天劫,她仓促应劫,没能渡过。
空霄仙君在山茶妖渡劫失败后,取走了她体内的未能消化的药气以及部分生机。
要不是山茶妖贪心,空霄仙君洞府里的药气不会全都逸散出去,因为石头人没多久就回来了,发现了通道便关闭了,通道一关,药气和仙灵气不会再往外散。
空霄仙君在对通道做改动时,对石头人存有忌惮,没有动石头人对通道的控制权,是以石头人仍能用原来的方式进出。
因为山茶妖贪心,大半的药气仙灵气都吸到了她的体内,没能渡过天劫,留在她本体内的药气又都回到了空霄仙君的手上。
有了这些药力,空霄仙君的肉身的伤势才不再恶化,生机得以增长。
一饮一啄,很直观清晰地体现在了在山茶妖和空霄仙君之间。
“九转星芝子!”看清林千蓝面前玉盒里的东西,颜十四轻呼道,“林千蓝,你从哪里得来的?”
九转星芝子是种在空霄仙君随身洞府自带的药园里的,林千蓝还没有进去,怎么九转星芝子就到了她手上了?
林千蓝道,“你让我来宝珲岭,就是为了这株九转星芝子吧。”
颜十四瞄了眼正在喝着不知是什么的空霄仙君,转过眼答道,“是啊,有了九转星芝子我就能重塑妖丹了,我上回见到了,这株九转星芝子至少是万年的,我只需要一半,另一半归你。”
“可我只得了一半而已。”
“看到了。”颜十四趴在了软榻上,无精打采道,“东西是你自己得来的,我哪好意思问你要。”又示林千蓝以弱地看向她,“林千蓝,你救人要救到底啊,把我弄进狐族圣地去,我再另想办法。”
林千蓝跟颜十四彼此间有欣赏对方的地方,却又喜欢对方不来,亲眼见对方出丑会发自内心地愉悦,相处时都想把对方压在下风区,最好永远上不来。
要说了解,两人心有灵犀般,把对方的心思看得透透的。或许正是这个原因,两人才会相处成这种模式。谁会喜欢一个一眼能把自己看透的人?不等于天天在对方眼前裸||奔吗……
颜十四说的不好意思问她要,是真这么想,而不是迂回战术,让林千蓝因此过意不去,主动把九转星芝子送给她。
林千蓝也没有主动把九转星芝子送给颜十四的想法。九转星芝子能让腾二进阶,腾二和颜十四,她还用选吗,当然要留给腾二了。
颜十四正是知道她不会送,才会求她把她弄进蚩祖空间去。
林千蓝问,“你被禁了灵力,也是因为九转星芝子?”
“是……”颜十四更无精打采了,把头搭在松软的长尾上,“算我倒霉,看走了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