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老菲克接着对艾米讲解,“米歇尔是北方蛮族的领袖,他用数百艘独木舟从蓝潮河顺流而下进入哥布林海,不仅带着他的蛮族部队,更是将冥族的不朽军团在这里送上岸,截住魔族的逃亡之路。”
说话间,身后传来隆隆之声,艾米回身一看,远远地从镇子内驶出几辆马车,车顶上插着贝莎行会的旗帜,随行的除了几位商会黄制服外,还有一队全副武装的佣兵,特别引人瞩目的是在队伍的中央,有一位个子特别高大的男子,穿着银灰色长袍,披着同色斗篷,走起路来身子飘飘然,足足有三米的身高,一步抵上别人两三步。
“果然是巨人!”艾米说着就要挤过去看热闹。
“走自己的路!”特蕾莎低声喝道,“别多管闲事,巨人并不喜欢结交朋友!”
特蕾莎讲的是实话,巨人喜欢筑墙,喜欢锻造,甚至喜欢读书,就是不太喜欢交朋友。他们用高高的长城把自己围在提特斯冰原内,他们的王都连别国使节都不许居住,而是在城外另建一座新城。他们也很少外出,即便在贝莎城市,也难得有巨人的身影出现。
谁知特蕾莎的话刚说完,身后不远处从一匹马上传来了声音,“这位美丽的小姐,你的话里带有强烈的偏见!”
特蕾莎一回头便看到一匹通体洁白的高头大马上面端坐着一个侏儒,侏儒穿着亮闪闪的银色鳞甲,没有带头盔的脑袋却显得特别大,红褐色头发,一双大而明亮的蓝眼睛,用既热情又带有玩世不恭的眼神居高临下扫视着特蕾莎一行。
艾米的注意力立即被侏儒所吸引,侏儒却突然冲着莱昂大叫起来,“啊哈,让我猜猜我看到了谁,一位大法师,一位能够施展魔法逼退一群海龙的大法师,您就是那位拯救了南风号的莱昂!”
侏儒使劲向下探着身子,伸长手,要和莱昂相握,那别扭的模样,看上去特别可笑。
莱昂被他的坚持所逼,不得已和他握了下手。不料被侏儒一把抓住不放,捏得莱昂手掌隐隐作痛,接着听到侏儒在耳畔说,“我纳里亚最喜欢和像你这般的英雄人物结交,如果你愿意的话,欢迎你到特隆姆做客,那里的大图书馆会对每一位魔法天才开放!”
然后,一直努力将手缩回来的莱昂像触电般愣住了,一脸惊愕地看向侏儒,不敢相信自己耳朵似的又重复了一遍,“你说的是特隆姆的大图书馆?”
特蕾莎的表情同样也是惊讶无比,拿看怪物的眼光看向侏儒。
这个时候,贝莎商会的车队赶了上来,黄制服的商会人员以及十余位盔甲鲜亮的佣兵从众人身旁快速而过,倒是身材高大的戴斗篷者,在侏儒的身旁停了下来,侏儒即便骑在马背上,头顶不过抵到他的胸口。
“我亲爱的弟弟,你又在到处结交朋友了?”巨人开了口,语调很温暖。
侏儒的脸上也立时洋溢起笑容,对巨人说,“我亲爱的哥哥,除了读书,这是我最大的嗜好!”
“那好吧!如果诸位不嫌弃的话,就和我可怜的弟弟一路同行,有机会多聊聊吧!”巨人冲特蕾莎等人拱了拱手,三步两步便将众人抛在身后,“我会在前方休息点等你!不要让我们等太久!”
“我不觉得自己可怜,觉得可怜的是你们!”侏儒在马背上大喊,可是巨人头也不回继续往前走。
侏儒在马背上生气道,“这就是我的哥哥,一个自大狂,自以为是的家伙,以为拥有斗气就是一切,我有聪明的大脑,我读过许多书,了解很多他所不了解的,因此我不觉得非要拥有斗气不可,没有斗气就是可怜虫!”
抱怨一通后,侏儒也策马向前追赶商队去了。
留下特蕾莎几人面面相觑后,都各自摇了摇头,继续前行赶路。
按照特蕾莎的计划,每日步行一百公里,第三天到达沙泉要塞,第四天便可以到达大盐湖。所以无需太赶,在路上可以顺便打打怪锻炼一下。
谁知道离开镇子不远走过米歇尔山,一眼望去到处都是灰黄,地面是低矮的丘陵,稀稀拉拉地点缀着几点绿色,偶尔看见的几个活物,都是狐狸甚至蜥蜴等小东西,甭说魔兽了,就连地精领地的特产地精都一个没有瞧见。
与他们同行的老菲克笑道,“这条路上人来人往,车马不停,地精早就躲得远远的,如果你们真的想找地精,至少要偏离道路二十公里,或许能够发现地精的部落,但我要提醒你们,地精小部落里什么油水都没有,地精大部落,里面不但有高级地精甚至还会有地精萨满,受到萨满巫师祝福的地精,可是非常难缠!”
一番话说得艾米沮丧无比,这接连路上数日岂不无聊透顶,刚到手的利剑也不知何时才能派上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