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花在城里祖父家呆了段时间后,深刻的感受到了城乡之间的差别。
比如说吃肉,乡下哪里能天天吃到荤腥味。自家有八亩地,在阳岭村算是中等的,至少也要一旬才能吃一次肉。只有几亩地的贫农和租种地主家田地的佃户了,那就更不提了。她在乡下见多了揭不开锅,饱一顿饥一顿的人家。村里地最多,最有钱的地主,也不见得能天天见着肉。
而今,祖父冉敬家中居然能餐餐都有肉腥,桂花简直觉得来到了天堂。饭量比在家中翻了一番,愈发显得胸翘臀圆,走起路来乳波微颤,倒引得各位男性食客纷纷注目。
不仅吃的好,冉敬一家皆是穿细布衣,比那粗布衣裳好看舒服不知道多少倍。桂花得了两身细布衣裳,便把穿来的粗布衣裳彻底的丢掉。
冉樱又送了盒胭脂,又教她如何使用。
擦了胭脂的桂花脸色倒不像以前那么发黄了,脸蛋变得白皙细腻,如地里刚拔出来的萝卜般水灵水灵的。乐的桂花一个劲的照镜子臭美,她从来都没又这么漂亮过。村里的荷花老是嘲笑她皮肤不够白不够细,要是自己带着这身行头回家,看她还有什么可说的,那时候她就是阳岭村第一美人了。
城里生活这么好,还要阳岭村第一美人的名头做甚。得赶快把堂哥搞定,以后有的是好日子过。想到此处,桂花立马变得斗志昂扬。
不过,桂花在城里呆了三四天,长了见识后,她的心思就渐渐不在杨林身上了。
自己身上的细布又算什么,那不过是城里寻常小户人家穿的,有钱的大爷们根本就不屑于穿细布。光顾面庄的客人,有一半都是穿绫罗绸缎的。想起堂妹带自己去布庄买素缎,给婶婶做绣帕的底子用。整个店中都是一匹匹五颜六色、花样繁多的丝绸,散发着迷人光泽。
堂妹见她看得入迷,很好心的拉着她一一介绍,这匹是缎子那匹是绫。桂花满耳都是各种绫罗绸缎的名称,要是这些料子做成衣裳,那得多漂亮。
堂妹花了一两银子扯了四平尺的素绫,看得桂花瞠目结舌。四平尺的料子,只能做两个抹胸,那要是做一件衣裳,那不得三两银子,自家一年的收入也才五两银子而已。
谁知堂妹说,还不止这数。有钱人家的小姐穿的衣裳,讲究裙摆幅面越大越好,这么一来用料得就得翻倍。领口、袖口、裙摆处还要花钱请绣娘绣花,这么算下来,一身衣裳至少得十两银子。
桂花自然是深信不疑的,她知道堂妹做过十几年富家小姐,对于这些吃穿用度最是了解不过。
此后,堂妹隔三差五的就带桂花去布庄、成衣店、金银首饰铺、胭脂铺转,连生意也不顾了。每次都拉着她追忆往昔富贵锦绣,奴仆成堆的生活。桂花听得越多,心中便越向往一件衣裳十两银子的生活。她清楚的意识到,祖父家在城里不过尔尔。对杨林也不再热情,因为她有了新的攻略目标,新目标虽然长相比不上堂哥,但胜在有钱。
桂花的新攻略目标就是面庄的常客宋老板。宋老板瞧着约摸二十五岁左右,每次都是穿一身丝绸衣裳,连鞋面也不例外。十个手指头上有四个金光闪闪的戒指,每个戒指都镶了宝,右手的大拇指上戴了个白玉扳指。每次一到店中,都有好多客人争相与他结交、拍马屁,把宋老板从头到脚夸了个遍。
就算桂花不曾听到客人们的奉承,光看那几个金戒指和一身衣裳就只宋老板是有钱人。听了奉承后,就更加明白此人腰缠万贯。宋老板出手阔绰,喜欢预先给数两银子在账上记着,至于具体的数目,那就凭心情,有时候是五两有时候是十两,连堂哥武馆那帮兄弟都对宋老板客客气气的。
而且,宋老板在城内有两三家绸缎庄,要是能给他做小,岂不是绫罗绸缎随便挑,要吃什么有什么,那才是神仙过得日子。
桂花愈发注重脸面工程,每日早起都要好好打扮一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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