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不知该如何是好。
胡笙脸上总是挂着笑容,“这是我认识你的第383天,我本以为自己能坚持等待下去,可是八天前,我坐在大树旁读书时,看见你穿的那套粉色衣服,我的眼睛就再也离不开你了。”
被人当面说这些,还是挺不好意思的,更何况是他说出的话。云舞垂下眼,手抚摸着衣服上的绣花,“哦,你那么喜欢那件衣服?一件衣服而已,有什么稀奇的。”话的内容似乎缺点人情,由云舞的语气演绎出来,却是一种迷人的感觉。
“云舞,你有没有听说过,颜色可以感染人的心情?”
“哈?”云舞不明所以。
胡笙腰间别着一把长剑,还挂着一块玉佩,他身材高大、气质刚毅又充满活力,文章辞藻温润、看似无华的语言却感人至深,看起来是个文武兼备的青年才俊。只听他缓缓道出自己的心情:“你穿的衣服并不重要,但你那天穿的粉色,正好配合了我那时的心情。粉色代表着爱情,那天看见粉色的你,我沉醉了。以前我对你是深深的喜欢,这种喜欢积累多了,就成了爱。我对你的爱,是从八天前开始的。云舞,我爱你。”
爱情这种东西,云舞以为自己一辈子也遇不到了,她是有少女对爱情的美好期待,但人海茫茫,她寻了那么久都没有心动过,她早已为自己的那颗心死了。我爱你,这简短又常被人提及的三个字,沁入了云舞的内心,她感觉心脏猛地一阵,扑通扑通地要跳出来。
“你说什么?”她难以置信,想要确认一遍。
“我爱你。胡笙爱云舞。”
“什么样的爱?”
“看见你会开心,希望你开心。若是看不见你,就会想马上见到你。你要是难过,我比你更难过。当我发现你关注着我,我就快乐得不得了。想表达,特别想当面表达我对你的感情。完全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一看到你,我就失控了!”那块玉佩被胡笙攥在手心里,看得出来他有些兴奋和紧张。
“失控?”云舞忽然间觉得天旋地转,眼前的世界那么恍惚,她的世界里好像只有两个人。她不禁想着:“难道我也失控了?”她都有点站不稳了,一手倚着树干才能站好。
“你怎么了?”胡笙伸手要扶,被云舞回绝了。
“没事。你说爱我,为什么爱呢?我不明白,你都不了解我。”
“从我第一眼见到你,就觉得你会让我更完整,我的生活有了色彩。非要说原因的话,可能是你给我的感觉吧。不了解你没关系,我不需要了解你,不过我想更了解你,我对你充满了好奇。可以给我这个机会吗?”
“感觉?是因为我的长相?”
“嗯!”胡笙居然很诚恳地应了。
云舞气极了,见过诚实的,没见过这么诚实的。长得再漂亮的女孩子,都希望爱人说爱着她的全部、尤其是内心,最不待见别人仅爱她的躯壳。“你!肤浅!”云舞手指着胡笙,然后又扶到自己的额上。
“我是很肤浅。起初你对我的吸引,就是因为我觉得你有眼缘,一见到你,我就有种浑身触电的感觉。可现在已经不仅如此了,我爱的是你这个人,原因方面我说不明白。在我看来,你是独一无二的,哪怕变了一副样貌,哪怕换了一种身世,我已经认定了,就是你!非你莫属!”
这么一解释,云舞好受了很多。“你这是在求爱?好廉价的求爱,欣赏不来。”她在刻意给胡笙出难题。
“呵呵!你批评的对,这么长时间了,我只送给过你一堆纸,都不值钱。”胡笙解开腰间系着的玉佩,递到云舞面前,“这是我随身戴着的玉佩,从现在开始就是你的了!”
“不要!我受不起!刚才说着玩儿的。”看胡笙的言行举止,一点也不像有钱人,云舞怎么好意思要他的宝贝。
“大丈夫,言出必行。你已经是这玉佩的主人了如果你不喜欢,可以不戴着它。”胡笙把玉佩塞到了云舞手里。
碰到胡笙的手,挺温暖的,“那……我收下了。不过这并不代表我接受你。”云舞很调皮,才不想当那个容易被追上的人,接过玉佩后,就说夜已深,回去休息了。
“以后每天这个时间,我都会在这里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