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求我做什么?”
明知故问!
我一时火起,再控制不住,冲着手机就大吼,“周作,你有毛病是不是,到底在我身上弄了什么东西,你不把这玩意儿弄没了,我跟你没玩!”
“啪”的一声,我把手机往沙发里扔。
认错不行,求他不行,当我怕他了?
我恨恨地瞪着手机,要不是手机不能吃,要是能吃的话,我都能生吞手机。
可我还不得不去找人。
跑去周作那里——直接整理了东西,把自己的贴身衣物收好几身,还有换洗的衣物,再翻了翻,还有周作当年送我的戒指,不是什么值钱的戒指,就一个白金的圈子,我摸了摸戒指,还是往手指间戴上,好两年没戴,觉得戒指都松了些。
下午的火车,直接走人,我就给王嫩嫩留了个微信消息,告诉她,我最近出门一趟,几时回来不好说,但总归我是去报仇的!对,我就是去报仇的,我没惹秦娇娇,她到来惹我,这口气我咽不下!
咽不下的气,最好是立马地发出去!
所以我找周作,一来是解了身上那什么破东西,二来就是找周作的目的有点不纯,秦娇娇的妈不是嫁给周作了嘛,我就让她不舒坦去,我还不至于那么下作的去当小三,就是去恶心一下人。
哼,我不要的男人,她捡了!想想我就觉得痛快!
周作那个人心眼小,不太好惹,但凡有一点办法,我都不会去找他。可现在我是一点办法都没有,亲爸秦百年就甭掉了,他眼里就只有秦娇娇,待人家如珠如宝的,我这个亲女儿,真是连人家的手指甲盖都抵不过。
老周家住哪里我是晓得的,跟秦家还是隔壁邻居,我真不想去找周作的时候还看到秦家的人,虽说秦家老宅子也就住着老爷子,那老爷子给我的印象很简单,我亲爸都不管我,他也不管我,反正认下我这个孙女也算是他最大的慈悲了。
我还挺感激他的,但是真论起爷孙来,我也扛不住。
我十八岁离开,自从回国以来,这个城市就从来没踏入过一步,走出火车站,招了出租车,将车窗微微地摇下来,风从外边吹进来,吹着我的脸,有丝凉凉的,又有点闷热的意味,车里没开空调,无端端地叫我脸上沁出一点点汗来。
我往后一靠,心想着的是得去哪里——像我这样的私生女,其实也有搭子,不是跟王嫩嫩那种好关系,是吃喝玩乐一起的搭子,我想也没想地就去找人罗筝,她跟我一样是私生女,但总体得来说待遇比我好,原因无他,仅仅因为她妈出生比较差,不能跟罗家门当户对,她妈也是个死心眼,就死认爱情的死心眼,生孩子时死在产房里,她等于是给罗家放养的,钱有,势有,就是爱玩。
我年少跟她一块儿也不知道干过多少疯狂的事,想起来感觉都是好多年前的事了,其实也不过是七八年前的事,她正事儿不干,唔,别人都这么形容,我到是觉得没啥的,什么才算是正事,她开夜店也算是正事,好歹能开得好。
我故意的,等了晚上再去找她。
她白天不出门,夜里才是生龙活虎的,毕竟开的是夜店,四方城里能叫得出名号的夜店,她开的那一家算是最好的。
罗筝一直以她开的夜店为自豪。
我早就想见识见识,只是心里一直对这城市有点疙瘩,既然来了,我不止投奔她,还得去看看她的“功绩”,一走入这据称是最最好的夜店,那些迫不及待地涌入耳里的电子音乐,叫我的血液也跟着悄悄沸腾起来,要不是要找人,我也许可能、可能想起那些年在国外放纵的日子——
好像我老了,我尽管热血沸腾,看着那些跟随着强烈的节奏不由自主地摇摆起身体的人,我居然一点感觉都没有,要是那些年,我估计早就放纵地跳上最高处,放肆地摇摆身体。
老了老了,是我的心老了。
我走向吧台,手肘漫不经心地支着光滑的吧台,这吧台能清晰地映出我的脸,惹得我不由得多看了几眼,曲起的手指轻轻地扣着桌面,“叫罗筝出来,说是秦白白找她!”
那酒保疑惑地看着我,本来他跟着音乐的节奏在那里玩着好一手花式调酒,头发完全是非主流的那种架式,染成墨绿的颜色,被我一说,他停了下来,头发到是跟着软趴趴趴地覆在头上,张大眼睛看着我,“你是秦白白?”
“嗯呢——”我点点头,“叫罗筝出来,我找她算账!”
作者有话要说:哈哈尽量日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