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啸云眉头一皱,对着龙小云轻声斥责:“怎么如此无礼,没见爹正在会客。”
龙小云却是骄横霸道惯了,看向李寻欢,很是不以为然:“爹,他是谁?”
“这是爹的结拜兄弟,江湖中鼎鼎大名的小李飞刀,李寻欢。你该喊叔叔才对。”龙啸云笑着为他解释。其实龙啸云何尝觉察不到李寻欢的惊疑与复杂,也清楚对方所想,却故意迟迟不解释,存心让对方痛苦罢了。
“哦。”龙小云反应很冷淡,也没依言称呼,甚至眼中隐隐带着敌意。
李寻欢见了,心中一痛,只以为这孩子是为其母抱不平。这时他迫切希望能见表妹一面,想亲眼见一见表妹是否过的好。
“大哥,不知表妹……”
“相公,听说有客人到访。”这时外头又来了一人,身姿聘婷,容貌娇媚,却是林仙儿,或者说,是凌攸彤。十年的时光在她身上并未留下太多痕迹,不过是使她褪去曾经的那点青涩生疏,变得越发成熟有魅力。
李寻欢却是一怔,相公?林仙儿唤龙啸云“相公”?那、表妹呢?
这时的李寻欢满心惊慌,根本忘记曾娶过林仙儿的事情。
“大哥,表妹呢?诗音呢?”李寻欢再没顾忌,焦灼追问。
龙啸云神色一黯,面有悲痛:“诗音,诗音她……”
凌攸彤却是骤然变了脸色,满面含霜的讽刺:“我道是谁,原来是大名鼎鼎的风流浪子李寻欢,当真是稀客!十年前你一走了之,不顾林诗音死活,如今回来却装什么情圣,没得让人恶心!若不是你执意要将她推给龙大哥,又故意娶我来做戏刺激她,最后甚至远赴关外再不回来,她也不至于抑郁难解,染病离世了。如今倒好,你回来就回来,却是张口便质问我相公,那些外人都误会他,连你也误会他!”
“……诗音,诗音她离世了?不,这不可能,不可能!”李寻欢如遭雷击,面色惨白,一声大喊冲了出去。
凌攸彤嘴角掠过一抹冷笑,随之很是关切的挽起龙啸云的胳膊:“相公,我们去看看?”
龙啸云拍拍她的手,彼此眼神一碰,便是心领神会。毕竟两人谋划已久,等待今日也已很久了。
李寻欢并未跑出兴云庄,而是冲到了林诗音自小住的地方:冷香小筑。
小楼依旧,梅花依旧,却再也看不到曾经在梅花中起舞的人影。
曾经的闺房里,供着香火牌位,上书:龙啸云之妻林诗音。在牌位之上,悬挂着一幅画,画中女子正是林诗音,巧笑倩兮,犹似往昔。
“诗音!诗音!诗音……”李寻欢咳嗽声越来越剧烈,一口口的鲜血喷吐出来,他却恍若未觉。将随身携带的木像拿在手中,熟悉的面容仍在心里,可那个人竟已经不在世间。
当年、当年他真的做错了,他不该罔顾了诗音的心意,不该将她让给龙啸云,是他害死了表妹!
“寻欢,你……诗音已经去了。”龙啸云似在劝慰,又似有话说不出口。
凌攸彤却是张口毫不客气:“李寻欢,你还是走吧,林姐姐她不想见到你!林姐姐临终之前交待过,她和你李寻欢此生此世、人间黄泉,永不相见。”
李寻欢又是一口血吐出来,眼中热泪滚落,却无声息。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李寻欢此刻却宁愿伤得再狠些,他只在想,当初的表妹是否也伤得如此痛苦。
“仙儿!不许胡说了!”龙啸云作势喝斥,对着李寻欢却是和缓道:“寻欢,你别怪诗音,她、哪怕她最后肯嫁给我,可心里却一直记着你,她病后,我请了很多大夫前来诊治,可都无能为力。我对不住你,没能照顾好诗音,我实在无颜面对你。”
凌攸彤忙道:“相公何必如此,相公对林姐姐一心一意,事事体贴,莫非李寻欢的缘故,何至于使得林姐姐香消玉殒,又何以使得相公自责惭愧多年。如今李寻欢既然回来了,这兴云庄原本是他李家的,便还给他,我们走吧。”
龙啸云点点头:“寻欢……”
“大哥!”李寻欢惨笑一声,抬步离去。
稍时,有下人来说李寻欢离开了兴云庄。
凌攸彤这才卸掉方才的表情,神色讥诮:“这李寻欢果真是个傻子。”
龙啸云的脸色却不曾好转,阴沉沉的,直接说道:“你先去看看小云,我要独自待会儿。”
凌攸彤扫了眼林诗音的牌位,眸色一冷,没说什么,直接走了。
十年前林诗音突然失踪,龙啸云大肆寻找两三个月的功夫,几乎将城内城外都翻了一遍,却毫无所获。原本循着踪迹找到了城外一家庵堂,偏生庵中的尼姑说那位借居的姑娘在某一日出门洗衣裳就再没回来,庵堂也四处寻找过,还报了官,可惜一直没得下落,只怕是凶多吉少了。
龙啸云大醉一场,凌攸彤顺势与其成就露水姻缘。
龙啸云从未将凌攸彤看在眼里,哪怕有了这层关系,也不过将她当做白送来的暖床人。凌攸彤却是别有算计,她拿自己曾嫁过李寻欢这件事做文章,只说如此可以报复李寻欢,令李寻欢遭到天下人耻笑。又说服龙啸云暂且瞒着林诗音之事,等李寻欢回来,好好儿做一场戏,狠狠报复李寻欢,顺便彻底将这李园拿在手中。
龙啸云果然动心,应了她的计划。
怀孕之事倒在意料之外,但她想了想,没打掉这个孩子,她觉得孩子可以加大自身筹码和价值。她只是没料到龙啸云对林诗音当真那般痴迷,哪怕林诗音失踪了十年,甚至可能早早就死了,儿子小云都九岁了,龙啸云却迟迟不肯正式娶她。
她如今看似山庄的女主人,实则名不正言不顺,完全是胡混着。
龙啸云认定的女主人却是牌位上的林诗音,然而可笑的是,林诗音根本没嫁给他,他们之间根本没有婚书,两人的关系不过是靠一张嘴说出来的罢了。也只有李寻欢那个傻子,因为离开了十年,因为对龙啸云的信任和林诗音的愧疚,根本没仔细分辨甚至求证,就这么相信了。
好在这十年她也不是毫无所获。
如今的她可不是弱不禁风了,她仔细挑选,练了一套剑法,武器便是一双袖剑。她的武功到底是半路出家,勉强算个二流,但剑上抹了剧毒,袖剑又轻巧好藏匿,最便于偷袭,加上她的美貌十分好用,倒是足以自保。
她从没爱过龙啸云,对其不过利用罢了。
这龙啸云既如此对林诗音念念不忘,哼,等再过两年她掌握的势力再多些,就送他去陪林诗音!
桃朔白一直开放神识,将李寻欢的遭遇看的一清二楚,却没插手。在他看来,李寻欢当年的确是做错了,若照原剧情发展,最终痛苦了三个人,造成两代人恩怨难解。如今他姻缘未尽,受些苦楚教训也是应该的。
这时的阿飞在聚贤居听了一出说书,教训了龙啸云的儿子,而后便寻到白蛇,并顺利得到了金丝甲。拿着据说刀枪不入、水火不侵的金丝甲,阿飞高兴的很,将金丝甲穿在身上,不期然就看见了李寻欢。
阿飞发现李寻欢的状况很不对,似乎魂不守舍,便跟了上去。
谁知走到半路,李寻欢突然倒在地上,人也昏迷了。
“李寻欢?李寻欢!”阿飞对李寻欢很有好感,又是出来历练头一个和脾性的人,也十分喜欢听小李飞刀的故事,因此见了李寻欢这状况,立刻将人背起来,重新返回了之前离开的别院。
阿飞是知道的,王怜花下毒厉害,解毒也厉害,医术也精湛。哪怕王怜花没办法,却还有一位桃公子。虽说阿飞从小就认识这位桃公子,可正如父母说的,哪怕认识几十年,也摸不准桃公子的底细,不知他到底有多少手段。
“王前辈!”阿飞冲进去就喊人。
王怜花从房中出来,看到李寻欢的气色,皱眉:“怎么弄成这个样子?”
“王前辈,他这是什么病?要不要紧?”阿飞问。
“先将他放到房里去。”王怜花早在酒楼时初见时就看出来了,李寻欢身上有疾,又见其酒不离口,神色忧郁,愁绪难解,兼之对方的事他也知道,便将病情病因都猜了八/九不离十。只是没料到,才一日未见,病情突然爆发了似的,竟这般厉害。
再一把脉,又是皱眉,这脉象……
“王前辈?”
“死不了。”
的确死不了,哪怕他再如何哀伤过重,伤心伤肺,那也不致命。况且他有武功内力在身,生机比常人旺盛,不过是一时情绪起伏过大,冲击之下难以承受罢了。
“那……”阿飞赔笑:“让他在这里养病,我去办点事。”
王怜花岂会不知他的心思,如今好不容易到中原来,哪里肯窝在这里不动。王怜花也不拦他,只说:“你在外面也帮我盯着点儿消息,发现有什么可疑之人就来告诉我。”
“知道了,前辈。”阿飞应允,很快就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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