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英雄埃涅阿斯的国度?”秘书伊壁鸠鲁说道。
“算是吧,不过埃涅阿斯的时代太过遥远了,而他也成了罗马的神祗,罗马真正的建立者是罗慕路斯,他于753年4月21日建立了罗马城,成为了罗马王政时代的位国王。不过公元前5o9年,王政时代终结,开始了共和国时代,共和政体是拥有强大的生命力的。这是和雅典一样的民主制度,但是其更有效,这个国家充满了对外扩张的野心,而政治制度和军事制度的优越使得它具有强大的实力。罗马市民构成的重装步兵与希腊的都市国家相同,罗马军制的基本原则是由市民自备装具服义务兵役,不过兵役对罗马市民来说,与其说是一种义务,倒不如说是一种代表荣誉的高贵权利。尤其在共和初期,军队组织几乎是直接作为政治实体(军人会)挥作用的。当时,17岁到46岁的公民全都有义务应征入伍,并按照年龄和所持财产多少被分为4个兵种拥有一定财产的青年充当‘哈斯塔提’、壮年则被称为‘布灵吉佩斯’,这两者构成重装步兵的主力。由于是义务兵役制,所以士兵的武器装备全靠自备,所以就凭财产多寡评定兵种。不仅训练有素而且士气高昂,百夫长以上的会装备锁子甲,普通士兵则装备鳞甲,虽然比锁子甲防护较差,易于损坏,而且柔软性差,但由于谁都能制造,且易于维修,所以价格低廉。而之所以百夫长会穿很可能是因为他在鳞甲里还穿着锁子甲。除了由最底层的人组成的轻装步兵之外,几乎所有的步兵都持有著名的大型四角方盾‘斯邱托姆’,盾牌宽8o厘米,长12o厘米,用三张o.2厘米厚的木板重叠拼合,覆盖上皮革,再蒙上布。 而士兵的武器为长5o~75厘米宽剑身的双刃短剑‘格拉蒂斯’和两枝投枪——大型重投枪‘皮鲁姆’和小型的轻投枪‘皮拉’。值得一说的是,罗马的标枪有很好的破甲能力。标枪的前端为4.5英尺的金属长杆,附有一个铁枪尖,后端为4.5英尺的木制长杆,上面绕有一根绳索,在投射的瞬间拉动绳索,使标枪旋转前进,可刺破盾牌或盔甲,标枪主要起到打乱敌军阵型和削弱敌人的作用。除用于投掷外,近战的时候也可用作短矛使用。这样的装备非常适合近战肉搏,我所组建的海军6战队就是以罗马士兵为装备为蓝本的,不过就是装备简单了些,而且也没有标枪,这点以后一定要加强。最年长者以及军旅经验丰富者则属于“托力阿里”,他们的装具与哈斯塔提和布灵吉佩斯相当,但不装备投枪而改为手持一支被称为‘哈斯塔’的长枪。由步兵和骑兵组成的多兵种混成战斗单位,被称为军团(LegIon)。一个军团由1o个营(科霍尔斯)组成,每个营由3个连(玛尼布尔斯)构成。这3个连中哈斯塔提、布灵吉佩斯和托力阿里各占一个,每个连包括有两个6o至8o人的排(肯托利亚)。其中,营只是管理、编制上的单位,实战中的战术单位是各兵种的连。因此,这一时期的罗马军战术,有时被称为‘玛尼布尔斯战术’。军团中的重装步兵数最多时可达近5ooo人,但一般情况下多为4ooo余人。除重装步兵外,轻步兵和骑兵同样被列入军团的正式编制。轻步兵与重装步兵一样以连为单位编制,骑兵则由各包含32人的1o支骑兵队(图尔玛)组成,共计约3oo人。在野战中,各军团一般排列成正面宽2oo米、纵深9o米的阵型。?◎?§ 第一排配置哈斯塔提、第二排是布灵吉佩斯,第三排则是托力阿里。当前两排重装步兵投入作战时,托力阿里一般是单膝跪地、养精蓄锐;一旦战局有变(不论胜负)时,才作为预备兵力投入前线,接替那些筋疲力尽的年轻人。在战线的最前方,是由轻步兵构成的散兵线,而两翼则由军团骑兵负责防守。不过,虽然罗马步兵非常强大,但骑兵却是垃圾,一般只是作为斥候和追击溃兵之用,和我们马其顿的近卫骑兵和塞萨利骑兵相比差了不知道多少等级,连蛮族轻骑兵都不如,这也就限制了罗马军队的机动作战能力。不过还是不能小看他们,罗马步兵的机动作战能力是比马其顿长枪兵强的,而骑兵的弱小也是因为亚平宁半岛没有良好的牧场,如果拥有良好马匹,他们的骑兵就未必会这么差了,他们北面的高卢人一盘散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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