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悠醒来,感觉到脑海里还是一片浆糊,还是神志不清,不过忽然间清醒了。
重见天日了,先前看到的什么小屋好像不见了、那个镶嵌着硕大宝石的魔杖也没有了踪影。最重要的,还是看到了比较熟悉的森林,不再是先前那般茂密。
仔细的检查了一下自己的状况,没有缺胳膊少腿,自己的行李物品也都在身边。先前应该只是做了一个梦吧,梦到了褐袍巫师瑞达加斯特、梦到了一些神奇的事情发生。
赶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这地方透露出来的种种邪性让人心里没底。
不要再打猎了,雷志浩觉得自己前途美好,他还有一些牵挂,觉得自己的生命当作还有很多的美好没有去尝试,所以现在也就不继续在山里待着了。
实际上就是这样,谁知道下一次会晕在什么地方啊;如果是大都市还好一点,出了意外说不定还有好心人急救一下。这深山老林的晕过去说不定就醒不过来了,想想看就心有余悸,要是晕过去的时候有条狼过来了,那就惨了!
打猎是空手而归,也没关系。
屁颠屁颠的赶回洛杉矶,投奔他的最佳拍档尼尔.威廉姆斯。
这是当初一起从旧金山走出来的哥们,哥俩也是嬉皮士一般的生活。今个找份零工攒点钱之后立马跑去沙滩学冲浪;明个去餐厅端端盘子,手头上攒了两个钱立马跑去看场湖人队的比赛......
总之那段时间是很逍遥自在的,不过在很多人看起来也是胸无大志、游手好闲的典型,只是过了今天不想明天的,一直都没个稳定的工作。
雷志浩现在还是保持着这样的生活,也没打算改变。而尼尔这倒霉孩子意外的弄大了女朋友的肚子,或许是因为小时候无父无母那种流浪儿的生活吃了太多苦,所以这才因为有了孩子才踏实下来找了分推销员的工作。
背着背包跑到了尼尔家租的房子,郊区的一间小公寓。尼尔还在上班,他的女朋友凯特在这里,和雷志浩蛮熟悉的。
“这一次是去了哪里?夏威夷吗?”
接过凯特扔来了啤酒,雷志浩生无可恋的躺在沙发上,一点都不在意凯特的调侃;损友的女朋友,认识也有两年多的时间了,大家是什么性格彼此都清楚。
“糟糕的回忆,我去打猎了。我买了一个运动型狩猎弓箭,不过连只兔子都没有打到。我看起来不适合成为一个出色的猎人,下一次记得提醒我拿走尼尔的枪。”
对于这个不成器的兄弟,凯特也没有什么话好说的。她知道尼尔和雷志浩的关系,这哥俩当初可以说是相依为命浪迹街头,吃过苦、挨过揍,这是真的好兄弟。
所以别看在美国一般来说枪和车是不会随便借人的,不过如果雷志浩真的要拿尼尔的枪去打猎,尼尔肯定不会多说什么。
“浩,你需要安定下来了。我知道你现在的生活很有趣,你很享受这些。但是你需要考虑你的未来、你的家庭,三年前我们认识的时候你们是在圣莫妮卡的海滩,而你相比起那个时候一点都没有改变。如果你答应我找一份工作,我会给你介绍一个女孩。”
对于这个老外嫂子的好意,雷志浩哈哈哈的大笑两声;好意心领了,坚决不答应!
“不,我现在还有很多的事情没有做,我还没有玩够。凯特,没有丝毫冒犯的意思,但是你的朋友当中我没有一个感兴趣的,你知道我的意思!”
看着烂泥扶不上墙的雷志浩躺在沙发上喝着啤酒、看着电视,凯特恨铁不成钢的瞪了一眼,然后扶着肚子去接着忙着她的事情。不过威胁还是要威胁一下,谁让雷志浩太不靠谱。
“我和尼尔商量过了,你不会是孩子的教父。你应该知道教父的含义,你不是教徒,更因为你不可能教孩子一些好的品质。所以,我们决定剥夺你成为孩子教父的权利!”
看了一眼凯特,雷志浩毫不在意;不是说孩子教父的名头不在意,而是有恃无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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