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了一条贼船。
在得出这个深沉结论的时候,我已经站在了林斯特王城的门口,眼前是铠甲华丽、武器锋锐的王城守卫军,身后是一直紧追不放的边防军和回援王都的地方精锐,更别说源源不断加入战斗的联盟战士,这已经不是腹背受敌而是根本找不出四面八方哪个不是敌人。
再来看看我的队友,一群人数还没到人家零头的高乐高人……我竟然带领着这么一支队伍直接打到了林斯特国王的家门口,真是想给自己发一朵大红花奖励一下所做出的突出贡献。
这一路厮杀过来,可是彻底把我的名声给打臭了,估计全联盟都知道原本的剑圣薇薇安变成了邪恶的亡灵,不少扑过来要跟我决一死战的冒险者眼中还饱含着泪水,不是一副死了爹娘的哭丧脸,就是看失足妇女的惋惜脸,看着真是超级不愉快。
于是不愉快的我把他们的小脸蛋全部揍成了猪头。
在不知道多少波冲锋被我揍趴以后,林斯特王国和联盟的联军终于消停了,才有了这么一个可以歇口气的小空隙。
“大爷,”我用手肘捅了捅站在身旁的高乐高族长,顺便把身上的尘土往他的外袍上蹭了蹭,“先说好,我可是来找光明圣城的,不是来帮你打林斯特王国的,您把我领到人家的王城脚下是想干什么啊。”
面对我的质疑,这个满肚子鸡贼的老头连忙喊冤:“我们这就是要去光明圣城啊!”
“我读书少,你可别骗我,”我摆出了一张“不信”脸,“这不是林斯特王国的国都吗?”
“娜塔莎,这你可冤枉爷爷啦,”整个人呈大字状躺在地上休息的伯纳黛特插了句嘴,声音里还带着激烈运动后的小喘气,“在我们高乐高的文化传承里,光明圣城就在这个位置。”
高乐高文化其实就是北方亡灵联盟的文化,按理来说,作为与光明神殿圣战了无数次的死敌,北方联盟绝对不会弄混光明圣城的位置,只是……
我盯着眼前灰黑色的城墙和林立的尖顶塔楼,都可以想象出它里面交错纵横的街道和鳞次栉比的房屋,当然了还有城中心那座有着镀金圆顶的白色皇宫,里面住着留着两撇小胡子的林斯特国王。
在我还是剑圣薇薇安的日子里,我曾无数次拜访过位于皇宫附近的联盟驻林斯特王国分部,甚至还以七勇者的身份觐见过国王,对内城的布置了然于胸。
与它已经灭亡的邻居芬里尔相比,林斯特并不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它成立于三百年前,崛起于西大陆的亡灵天灾,当时无数避难的西大陆人涌进了这个名不见经传的中央大陆小国,很多人在亡灵天灾结束后也并未离去,最终将一个人口不足5万人的乡下小国发展成了如今入主联盟的林斯特王国。
深究起来,霍华德作为西大陆亡灵天灾的罪魁祸首,其实是林斯特的贵人来着,不过我估计到现在也没有多少人能记得他的丰功伟绩了。
毕竟人类最大的特点就是健忘和重蹈覆辙。
回顾了一遍历史以后,我确定了一件事——这就是林斯特王都,跟光明圣城一点关系都没有,起码据我所知是这样。
“你们确定没记错?”
“当然没有!”
老爷子对我一而再再而三的质疑很是不满,气的吹胡子瞪眼。
“出于礼仪,我还给林斯特的国王写了封信,告诉他我们要来这里度假!”
平日里在人家的国境内白吃白喝还不够,还要来人家王城耍流氓,怪不得林斯特一副要在边境把他们一锅端了的架势,这根本就是宣战书吧!
“讲道理,”我试图跟身边的一老一小沟通,“如果这座城里真的有光明圣城,当初林斯特建国的时候为什么没有挖到?”
“老祖宗告诉我们就是在这里!”
“这么多年来,这里天天人来人往,里面也不乏伟大的法师和学者,为什么没有人发现?”
“老祖宗告诉我们就是在这里!”
好吧,试图跟高乐高人讲道理就像是对牛拉小提琴,全是白费功夫不说,还容易显得自己天生智力有问题,实在是不划算。
既然高乐高人这么坚持,固执已见也不是我的作风,他们的传承到底对不对,冲进林斯特王城里看看不就真相大白了?
况且,以林斯特守备军如今失常的战斗水平,这也并非天方夜谭。
林斯特这次的应对,除了一开始在边境要塞还有模有样以外,一路上的防守与反击都组织的一塌糊涂,就好像有什么不得了的事情牵制了他们的精力,使得他们无心顾及我们这个大摇大摆的旅游观光团,反正野蛮人每年来一次也翻不出什么大风浪。
联盟的反应也很奇怪,派出的追命零零散散不说,还有不少是我以前的老熟人,却连一个能打的都没有,搞得我都不好意思痛下杀手,总觉的是在以大欺小。
林斯特王国作为联盟最大的金主爸爸有着除了芬里尔要塞以外最大的联盟分部,里面有不少好手和高层常驻,可偏偏应该冲在最前线的他们我是半个影子都没看到,总不可能是我一次性废了三个联盟顶级战力就把他们吓破胆了吧?那魔族早八百年前就统一大陆了。
最奇怪的是,从头到尾,我竟然在战场上没有看到一个光明神殿的中高阶神职人员。
光明神殿是所有黑暗阵营生物的天敌,这个范围里自然也包括了最不受人待见的亡灵,按理来说,我在边境暴露身份的事情早就应该传到了林斯特国王的耳朵里,可他竟然只派那些治愈术都用不太顺溜的低阶神职参战?他是看自己的军队和臣民不顺眼还是得罪了光明神殿?
要知道,把一堆普通人和低阶神职放到一个亡灵君主面前跟成群结队的送死没两样。
总之,这次的事情从头到尾都透出一股子反常的气味,以我常年不用以至于快要锈死的大脑推断,林斯特王国一定发生了什么我不知道的大事,而这件大事的发生地点很可能就是眼前的王城。
是不是有理有节很令人信服!
路德维希的口水吃多了,感觉我整个人都变机智了。
如果我没猜错,那么眼前这些站在城墙上手握弓箭的守卫军也不过是外强中干,这座雄伟的王城里有更令他们焦头烂额的存在。
真是太令人好奇了,王城里到底有什么不可见人的秘密?
无论林斯特拼命在掩盖什么,老老实实的让他们解决内部问题显然并不是明智选择,我的战斗信念一直都是趁他病要他命,才没有公平决斗的鬼理念。
踢了踢伯纳黛特的屁股示意她从地上爬起来,我重新握紧了腰间的佩剑,转头对捆绑流星锤手柄的老爷子说:“休息时间结束,让大家拿起武器,我们要趁机冲进王城。”
经过了接连的战斗,高乐高人对我的盲目崇拜达到了顶峰,那些聚集在我们周围的族人听到这句话,都不用族长嘱咐就自动当起了传令兵。
城墙上的守卫发现了我们备战的举动,发出了一阵不安的骚动,我甚至还有心情给了他们的指挥官一个温柔的狞笑,吓得他差点从墙头上栽下来。
很好,看反应他确实知道我是谁,那他们的举措就更耐人寻味了。
我原地蹦了蹦,估摸了一下直接跳上城墙的力道,就在我准备起跳杀他们一个措手不及的时候,原本紧闭的城门竟然自己缓缓打开了。
一队穿着全套盔甲、手持长矛和盾牌的重甲骑士从城门敞开的缝隙中鱼贯而出,一到空地就成扇形列队,而被他们以半包围的队形护在身后的则是一名穿着纯白牧师服的女性。
曾经有个浪漫的无药可救的游吟诗人这么形容过安吉丽娜:
“她的金发丝滑好比绸缎,她的双眼比美人鱼的眼泪还要清澈,她是滚烫岩浆中闪烁的流金,她是万古雪山峰顶的冰晶,她是指引人生光明的……”
好了,后面的内容实在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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