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弱小而不值得一提的。作用顶多就是为他们带路罢了。
那时年纪小,心中还是有着骄傲。我那时一直想做一件大事,一件能让那些佣兵与冒险家都惊叹的大事。
可是想归想,又要去哪里来施展我的本领,又要遇到什么危险,那时的我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就是幻想着有这样的机会可以让我亚麻的名字传遍高不列斯。
现实总是残酷的,在一天天重复打猎的日子里,我的意志开始消磨,都几乎断绝了这个幻想。甚至开始嘲笑起自己之前的想法。这是我才知道,这就是长大了。我此刻已经是一个精壮的帅小伙了。
“呃,你只要说重点就好。”唐孟尴尬的打断到。
“哎,你不懂,年轻时候我是真的帅气,多少小镇姑娘偷偷爱恋着我,甚至女冒险家都夸我长得好看。”亚麻自信满满的说到。
唐孟端详了一下他的脸,其实岁月不饶人,但还是留下了亚麻脸的轮廓,依稀可以看出他年轻时应该是个大帅哥。
“这也可以解释玛尔为什么这么漂亮了。”唐孟好像又想起什么,问到“不过玛尔的母亲又是什么人呢?”
“往下听不就知道了?”亚麻说着不高兴的看了眼唐孟,好像在埋怨他打断自己。
(以下依旧是亚麻的口吻)说来生活挺会跟人开玩笑的,正当我打算好好打猎,准备攒钱买盖房子,然后随便选个姑娘结婚时,一个冒险家就这样出现在我面前,给我了机会。
那是一个平常的下午,我狩猎回来。结果一个声音叫住了我,当我回头时,发现是一个带着黑袍的人,却可以听得出是个女孩,而且声音十分清脆好听。她的意思让我带她去南部森林。虽然南部的森林十分危险,但报酬十分丰厚,有5枚金币!我犹豫了半天,还是接下来这个任务。当她伸出纤细洁白的手,给我1枚金币定金时,我确定了,我必须去!
因为那是我一辈子见过最美丽的手,我相信她也一定是美人吧。然后她就毫不犹豫的转身走了,只留下我在小镇痴痴看着她走远的背景。
一天的准备时间,我精心准备完毕,就要睡觉,结果响起了敲门声。打开门发现是那个穿着黑袍的女雇主,后来才知道,此刻她正想找借宿的地方。
我也知道,这个小镇因为人多地少,她又带着黑袍给人不安全的感觉,当然没人愿意收留她。
我邀请尴尬的她进来了,那时我的房子并不是这里,其实就是个破木屋。那时候我真的十分激动,毕竟从来没有与异性同屋。由于房间只有一张床,于是我主动睡在了地铺上。那一晚,她终于也肯信任我了一些,虽然黑袍也没脱。
我跟她愉快的聊天,却发现她好像其实十分单纯。她跟我说她为了任务而来,那时我跟她说起了理想,说起了我曾经可笑的理想。那个幻想,那个不成熟的想法。
她却严肃的跟我说别放弃,理想是神赐予人类最强大的力量。可我只是笑了笑,借着屋顶茅草的漏洞,看着天空的月色洒下……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