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咳咳!”萧远悠一面咳嗽一面拍脑袋:“《欺世》的前传似乎已经写了,不过没有连载,白费力气,可惜可惜!”
伏笔这东西,作者想得起来才是伏笔,想不起来,那就是坑。萧远悠早早地就忘了这茬,这个事件一直到正传完结都没能解决,作者留包没收的窘事被细心读者翻出来,其尴尬程度好比是女名星挖鼻屎被意外拍到。
萧远悠无视了这个尴尬问题,毕竟眼下逃出生天才是正事:
“总之这个还没收的伏笔可以用,但我该怎样用?”
这是个很重要的问题。
因为极致的力量并不叫“无敌”,而是叫做“深不可测”。《欺世》中唯一一个深不可测的角色,就是这个伏笔中的冥王。
如果要对抗主角,单凭作者的力量是不够的,在书中寻求依靠就很有必要,而此时的伏笔,显然有机会借到最强的冥王作为助力。
况且,掐指一算:“另一个主角应该正在破解机关。”
顺带一说,那家伙很有可能解开王座下的机关,因为那个机关的伏笔本就是为他设计的,萧远悠只能算是借用一下使用权,并不能完全征用这个情节。所以说眼下呆的地方并不安全。
这会儿马入夹道,回头就不用想了。一旦被安迪抓到就再无重见天日的可能,毕竟安迪和自己不是朋友,也不可能成为朋友。
作为一个作者,现在应该能明白:一方是角色,一方是作者。这两者之间硬要说联系的话,不共戴天是个很贴切的词儿。
这个所谓的仇,是超越了一切的深仇大恨。你半生拼搏,赢了个家庭美满、功成名就,有朝一日,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正是指天骂地的时候,突然有人给了你一耳光,指着鼻子告诉你:别骂天了,傻×,一切都是我安排好的,你服不服。
萧远悠自叹:“在角色的眼里,恐怕我大概就是这么个东西。”
因为人生中不如意的遗憾实在太多了,而面对命运的时候,忍受显得软弱,愤怒显得愚蠢,反抗又会因为无从下手而茫然失措。
这时,刀枪不入的老天爷突然就成了现成的代罪耶稣,人生中的起伏和遗憾都有了发泄的对象。无论是谁,也会想办法捅他两刀为自己赎罪——这逻辑很神。
所以这股仇恨是不缺乏理由的,大到切肤之痛,小到撞了脚趾,只要是人生中不如意的地方,都可以归咎给一个目标,那个目标就是作者。
至于烂尾,是无心之失也好,别有深意也罢,角色不会管,他们都有恨的理由,而且正是所谓的:此恨绵绵无绝期。
于是,这些角色站到了作者面前。
“面对这么一群急需发泄对象的疯子,我随时都有横死街头的可能——”他还忘了估计一点,个别心理阴暗者更会找机会报复折磨他。
想来,安迪能为了大局而忍住不杀他,都已经算是气量非凡,足可说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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