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土狗,两条杜高,还有一条是比特。杨浇水说,这是专门为猎野猪的配置。
那条大黄土狗算是带头大哥,土话也叫骚犬,专门用来闻味儿寻踪,每次第一个找到野猪的一定是它。这东西贼精明,发现野猪后绝对不下第一口,因为它知道,野猪不好惹,不说獠牙凶猛,就是那两百多斤的重量狂奔过来,炮弹一样,它根本承受不住。所以就狂吠,招呼同伴来围攻。不到三四秒,杜高和比特就会过去帮它。
杜高和比特体形并不大,但是凶悍。
这种凶悍没见过的人永远不会明白,那是绝对的一往无前,不惜命地往野猪身上扑,只要下嘴咬到猪肉,死活不撒嘴,打也没用,除非野猪死绝。据说比特这东西是外国人精心培育的品种,堪称犬中战神,在极度兴奋时会分泌出高丸激素,使他疼痛神经无法传导,战斗起来根本毫无顾忌,因为根本就不知疼痛。
不过野猪也不好惹,有时遇到野猪王,就得配合猎手两尺长的猎刀,从野猪颈下直接捅过去,刀尖恰好刺破肚里内脏,用不了多久就不会再喘气儿。
“旧时候我爷爷那辈儿人时兴刀猎,就是凭着身手硬抗野怪,甭说是野猪,就是太行山跑下来的金钱豹都宰过几只!”杨浇水说的很兴奋,好像自己就是几十年前威风凛凛地站在野猪林里单挑几百斤野兽的枭雄,“不过现在不行啦!猎户不像以前,光是打猎就能维生,年景不好,也得下地种田刨土吃食。到我这一代,身手不行,就只能靠这几条狗壮声势,猎点小野猪还凑合,逢个十天半月开个荤打打牙祭,再大的东西,我没见过,就算见着也不敢打。我有老婆,有孩子,就算只剩一口气也得先顾着他们。”
这话说的落寞,处处透着一代不如一代的悲凉。
高欢对此不能苟同,他认为历史虽有相似,但那是螺旋式的上升,生产力总在进步,世人喜欢贵古贱今,多半是因为时下活得不如意,所以把古代幻想得过分美好,这是悲观情绪作祟。事实上,每一代人都觉得当代的自己不如意,这不过是因为他们站在历史的洪流中不能自已,因为感到自己的渺小而产生的无奈罢了。
在高欢这个活力迸发的年纪,正是不撞南墙不回头的时候,对生活保持乐观,对生命保持崇敬,永远向往阳光,永远充满热情。
前世将近五十年的生活阅历告诉自己,生活不能好高骛远,但也不能斤斤计较,格局要广阔,求生要尊严,人的一生应该顺应心意,作爱做的事,交配交的人,这样才能在身陨形灭时不留遗憾地阔步离开。
忽然,前面骚犬开始狂吠。
杨浇水跟高欢对视一眼,说:“找到啦!”
俩人朝着骚犬发现的地方狂奔,赶到之后俩人顿时无语,杨浇水好笑地背过身去,拉着四只叫得比发现野猪还欢实的老狗走出长满松树的老林子。高欢叹口气,穿过落满积雪的灌木丛,走进满是蓬蒿阴暗潮湿的小山窝。
“阿羞,你屁股都给人看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