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道:“啊,原来是你啊,记得记得,好久不见,快请坐。”
吴婕铃站了起来,然后热情的把他迎到沙上,这时有其他的营销人员过来,给他们三人倒了一杯水,凌先看到吴婕铃的工作牌,原来她已经从一个普通的营销员,变成了一个营销经理。
其实吴婕铃对凌先的印象应该是很深的,否则不可能那么快就想起来,毕竟她这几年接待的客户也有好些个了,不可能记得那么清楚。
之所以还记得凌先,是因为当时凌先来买房的时候,就像一场及时雨,对她的人生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那时候她刚毕业不久,在这房地产营销中心工作,跟大部分营销员一样,拿着微薄的底薪,渴望着成交几个大单,然后拿着丰厚的提成。
只是这种东西,有时候不仅要靠口才,还要靠运气,显然,那时候她的运气还不够好,她已经在营销中心工作了接近三个月,一单都没成交,如果月底她还是零业绩,那么不用公司辞退,她自己都会主动辞职了。
然而就在那时候,凌先和梅芳出现了,他们不但快的买了房,而且买的还是小区里中上等的房子。
那一次她拿的提成,相当于她大半年拿的工资,一下子就扭转了她的困境,而且凌先和梅芳的到来,似乎就像是她的财神爷,在成交了凌先这一单后,她的运气似乎一下子变好了,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都成交了好几单,成为公司年度的最佳营销新人。
正是在这样的展中,她才能在几年的时间里,从一个普通的营销员,升职为营销主任(还有副主人),最后再升级为营销经理,整整跨了好几个级别。
如今她的收入已经过万,就算不交单,拿着经理的工资,她也能够好好的生活了,所以她对凌先的印象才会那么深刻,毕竟这是她的第一个客户。
吴婕铃与他聊了起来,大体是些不痛不痒的东西,毕竟关系不算多好,所以也问太深,不过凌先还是告诉了她,说这是我妹妹,带她来买房的。
一提到买房,吴婕铃顿时神色一动,从当初凌先买房的姿态来看,其实凌先还是蛮有钱的,出手迅大方,根本不会计较太多,这种客户,恰恰就是他们营销员里,最喜欢的一种客户。
所以吴婕铃便充当了这次的导购员,她原本还想照顾一下新人,把这个成交的机会留给新人,不过又想到凌先是主动过来找她的,如果她自己不亲自接待,难免显得不太好,所以她还是决定自己接待,顶多成交的时候,让几个新人协助一下,然后分点提成给他们。
吴婕铃带着凌先和伍丽娟去看房子,通过交谈,她渐渐现凌先的气质跟几年前大不相同,几年前的凌先,还像是个刚出来的大学生,身上还有种稚嫩感,不过现在的凌先,不但变得更成熟,一举一动都带着某种沉稳,而且衣着打扮都非常有讲究,身上充满着上位者的威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