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自觉的声音有些不确定的颤抖,“怎……怎么了?”脑子飞快的风暴着,突然间灵光一闪,懊恼的咬着下唇——今天是他们结婚一百天。
凑近他,指尖勾着他的袖子仿佛是摇尾乞怜的小金丝雀,“那个……厉先生我们去吃饭吧。”
“想起来了?”冷哼哼的撇向她。
点头如蒜,“嗯。”
随后利索的换好了衣服,白色羊绒毛衣柔柔软软的贴在身上,下身穿着银白色的长裤,外套一件酒红色的宽大风衣,黑色的卷发垂散腰际,时尚靓丽,娇娇悄悄,引得人眼前一亮。
她是天生的衣服架子,身材纤细高挑,任何衣服穿在她身上都会有一种独特的气质,更何况她还有着独特的衣品,即使是时尚达人都挑不出任何的瑕疵。
手腕上的PlatonicEternity闪烁着迷人的光泽,随着她手腕的摆动在空中划出优美的弧度。
“昨天在学校怎么没见你戴?”
“太招摇了……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而且这么昂贵的东西一直带着她总有种心惊肉跳的感觉,碍于今天日子的特殊她才会再次将它戴上。
厉爵当即明白了,走上前将她的头发微微攥起,“没事,一直带着就好。”东西再昂贵在他眼中也不过是死物,买来就是给她戴的,“把头发扎起来。”他还记得上次在商场因为她的容貌引来的“狂蜂浪蝶”,这种事情以后要能免则免。
将她按在梳妆台前,将她的头发松松垮垮的扎在头顶,继而有模有样的一寸寸梳理着马尾还在后面用黑色的小卡子固定了一下。透光镜子伊依可以清楚地看到他认真的模样,黑发在他指尖缠绕的时候,真的有型极了。
就在伊依认为一切都结束的时候,他却又将她的身子向后转了一下,直到她朝向他。坐在椅子上的伊依跟足够185厘米高的厉爵比起来很是娇小。在她诧异不解的目光下,一向高高在上的厉氏集团的掌门人曲下左膝单膝半跪在她面前,执起眉笔,刚毅而不失细腻的为她画眉。
挽情眉上是古老而美丽的习俗,传闻当一个女子能够遇见一个甘心为她描眉的男子的时候,那便是她最幸福的时刻。她不知道厉爵为何会有这样的举动,也不想去细想他这样做的用意,她只感受到此刻自己砰砰而动的心跳。
《时有女子》中说,我渴望有一个人能够将我细心安放,精心保存,免我惊,免我扰,免我四下流离、无枝可依。她的前半生渴望的幸福,如今触手可及。
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弯弯柳叶眉,浅浅梨涡深,“厉爵你……”
“很漂亮,都一次就能有这样的效果,多亏了厉太太的花容月貌。”指尖夹着眉笔,单膝跪地的他与坐在椅子上的她差不多平行而视,这一刻他的眼神浩瀚如海,悠远如空。
直到他牵着她的手走出世家公爵坐到车上的时候,伊依依旧是恍惚的。这个强势起来近乎独、裁。温柔起来柔情万丈的男人,她竟有些看不透他,又或许从一开始她就没有真正的彻底的了解过他。
他神秘、强大,而她在他面前却像是一张无遮无拦的白纸。
宽大的黑色墨镜挡不住他卓越的风姿,一身米白色休闲服的他,没有了众人之前的威视逼人,多了几分雍魅与邪肆,好似中世纪城堡中优雅迷人的贵公子。
“一会儿跟紧我。”好像她是需要他时刻关心照顾的小孩。
这一幕让伊依想起了不久前网上十分流行的一句话:最大的幸福就是,他把我当做女儿一样的养。原本只是偶然看到的一句话,不知道为什么此刻想来却别有韵味。
笑弯了水眸,勾起嘴角调笑的弧度,“厉先生,会把我当做女儿一样的养吗?”
厉大总裁目不斜视的打着方向盘,“厉太太,我没有恋童的癖好。”
“厉先生,按照年龄推算你足以当我的叔叔。”
关于年龄的话题一下子便让厉爵想起了那日十分不愉快的经历,那一句,“你不是她叔叔吗?”
陡然踩下刹车,伊依不妨撞在了前方的玻璃上,没等她晃过神来。某大总裁却傲娇如同白孔雀,“厉太太你这是在说我老,嗯?”
这她哪里敢承认,连忙摇头。
见她否认,厉爵的脸色这才好了一些,但是接下来说出的话却让伊依有种想要杀人灭口的冲动。
“厉太太也觉得我的体力很好是吗?”意有所指的说道。
伊依面红耳赤的垂下了脑袋。
一反常态的这次他带她来的地方并不是什么星级的酒店或者是国际连锁的高大餐厅而是地处相对偏僻的,很少会有人来的一处中等大小的餐馆。
其实相对于装修金碧辉煌的大型酒店伊依更是喜欢这中清幽雅致处处透露着南方特色的店面,对于伊依来说食物卖相远要比味道要重要得多。她的身体一向比较柔弱,再一次生病住院后厉爵特意嘱咐厨师每天准备的菜色中都添加了一些能够有助于提高自身免疫力的食物。曾有一次在吃饭的过程中,厨师端上了一碗特意熬制的补汤,浓浓的白色上面飘洒着几篇绿绿的菜叶,装在透明的碗中很是漂亮,伊依当时便表现出了喜爱之情。但是当汤喝到一半,露出了一只黑黢黢的爪子的时候,她在慌乱之中手忙脚乱的将碗扔在了桌上,厉爵讶然的将视线从她的脸上移到桌子上,待看到碗中的东西的时候,脸色当即黑了下来,当时她处于惊慌之中被没有太过在意当时厉爵的表情,但是在两天之后,世家公爵的厨师便换了人。
他说出的理由让伊依十分愧疚因为自己的一个小小的举动就害的当时的厨师丢了饭碗,但是当她提出想要让当初的那个厨师回来的时候,厉爵只是道:“提醒过还会犯这种低级错误的人不适合呆在他目光所及的地方。”
原来,当厉爵发现了伊依吃饭时注重卖相的时候,便已经让人提醒过那名厨师,所以在他犯错的时候才会毫不留情的舍弃。
当两人携手迈进餐厅的时候,当即便有等候的服务人员恭敬地将两人带到了包厢里。
这家餐厅主打的是成名已久的满汉全席,其中最让伊依一眼看到就非常有食欲的是“百鸟还巢”。制作百鸟还巢的步骤复杂,首先需要处理活鹌鹑同时加入辅料,用水滚一边。其后土豆洗干净去皮切丝油炸,第三部打碎鸡蛋于碗中加入精盐,玉米粉搅拌,温锅慢热,用小刀在鸡蛋皮上雕刻花边,铺在土豆丝鸟巢内。最后锅中注入清水下鹌鹑蛋煮熟剥去皮。伊依只会做些简单的菜式这样复杂的从未接触过,但是却很是喜欢吃,她吃饭的时候,闷着头也不说话,只一个劲儿的跟食物奋斗。
厉爵含笑的坐在她旁边看着她像土拨鼠一样的“嗑嗤嗑嗤”乐滋滋的吃完了整盘的“百鸟还巢”,这是他第一次觉得食物也会有如此美味的时候,时不时的朝着她的碗中夹着一些东西,再看着她飞速的全部消灭。偶尔想起来身边除了食物还有一个大活人的时候,她也会礼尚往来的朝他碗中加一些自己认为很美味的东西,但是厉爵显然对于食物没有她这么大的兴趣,多数时候两人的状态就是:她在努力的跟食物奋斗而他静静地坐在一旁看着她满足的面庞。
等吃完的时候,看着她满足的表情承诺的话脱口而出,“喜欢我们下次再来。”
俏俏的舔舐了粉唇的一周,似乎是在回味,却看得他眼中忽的一热,俯身蹂躏了一番她的唇瓣,伊依下意识的想要闪躲,厉爵却已经将两人的距离拉开。
笑着揉揉她的秀发,“走吧。”
“去哪?”
大致看了一下位置,“这里附近有一个比较大的商场,去那里逛逛。”
“哦。”
当到了商场的时候,厉爵不知道从哪里又变出了一款女士的太阳镜,于是两人一人一个太阳镜的在商场里“招摇过市”。但是好在商场里戴墨镜的虽然少但并不是没有,所以两人并没有十分格格不入。
当经过一家男装店面的时候,伊依停下了脚步,颇有些热切地说道:“厉先生要买衣服吗?我可以帮你参考。”
厉爵轻撇了她一眼,“我的衣服每季都有专门的设计师定做,不需要在外面买。”
伊依有些失望,眼中的热切也随即消失了,“这样啊。”
“你有喜欢的吗?我掏钱。”十足的土豪模样,引得伊依轻笑,“可是我上次刚买了衣服,也不需要。”
银色墨镜遮住了他的眼睛让人看不清楚里面的神色,但是却可以听得出他声音里的轻柔:“看看吧,有喜欢的就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