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不谈开封府尹包拯包大人早上起来看到一把大刀如何地惊慌失措,好吧,包大人脸黑,实际却是个心思细腻手不能提的书生,即便惊慌,没有走近也是看不到的。
服侍包大人起身的小厮想,大人果然不愧是大人,这般情状竟然能够做到面不改色,怪不得大人能当大官,他却只能给大人当小厮呢!不过开封府尹家的小厮,这份工作他也挺好的。
包大人定了定心神,将大刀旁边的书简拿了起来,将将看完,便听到门外衙役来报,说有一小书童在外鸣冤,说要为他家公子翻案。
他低头看了看书简,将之放好,遂跟着衙役出去了。
白玉堂和小龙女看着包大人认真地看完书简出去见雨墨,两人才放心地离开开封府衙。
习武之人,一晚上没睡没有任何的妨碍,不过白五爷心中心疼,所以将大事办好,他也就心定了。虽然他对展昭很是不给脸,但他很相信开封府包拯包大人的青天之名。若是这世上连包大人都无法替颜生翻案,估计他真的只有劫法场一条路可以走了。
开封是大宋都城,繁华景象自是松江府不能比,且是天子脚下更显繁华昌盛,一路走来小龙女也见识了不少,却也依然被开封的祥和安居之像所动容。
看来这位包大人,真的是个好官。
“可是饿了?”白玉堂看小龙女一直盯着街边卖汤包的一对夫妻,误以为她是看到早点饿了。
自是有些饿了,昨晚用得本就不多。
在白五爷看来,龙姑娘十分好投喂,只要不是大鱼大肉的大荤腥,都可以接受。当然同行这么久,他也觉出这位姑娘的口味,白玉堂对于在意的人,向来是个细心的人。
口味偏甜偏清淡,喜好新鲜时蔬,而且还偏好面食,喜欢吃各种小点心。
如果是其他东西,白五爷可能还真不懂,但论吃,江湖上还真没有比他吃得更加精细的。虽然他更喜欢吃鱼,不过观察了这么久,龙姑娘似乎也不是不爱吃鱼,只是……大概被鱼刺卡怕了。
作为走南闯北的江湖人,白玉堂自然来过开封,只是因为这里是天子脚下他不常来就是了,不过好吃的地方,他还是知道的。
“走,带你去吃好吃的!”
很快,两人便落座在开封府南街最大的酒楼离子楼的二楼,以白五爷的身家,两人自然是坐进了临街的包厢。
很快,手脚勤快的小二就将点的鱼肉混沌端了上来。
雾气氤氲,食物的芬芳扑面如来。
“来,尝尝!”将手边用小砂锅装起来的馄饨推过去:“上次看你挺喜欢吃混沌的,这家鱼肉馄饨绝对是我在开封府吃到过最好吃的,用的新鲜青鱼,师父和面和包裹的功夫很出色,鱼肉鲜美的口感都锁在里面了。”
末了还不忘记加上一句:“放心,绝对没有鱼刺。”
他刚刚将自己的份端过来,抬头在热气中恰好看到小龙女的眼睛亮了一分,唇角微勾,果然是喜欢吃鱼的。
和他一样。
小龙女确实很喜欢鱼肉鲜美的味道,不然那时候就不会被鱼刺卡了,但这样的话确实不好诉之于口,而且……她确实有些饿了。
临街而坐,若是有人看到,定会觉得两人这般的场景,不着点墨便是一副上好的水墨画。
清晨天子脚下,便是世族纨绔也不敢打马街头,居高临下,不过当然有一人除外。如今庞太师权倾朝野,他又有女儿在宫中当着贵妃,有一个当太师的爹,还有一个当贵妃的姐姐,加上一个当皇帝的姐夫,作为当朝国舅的庞昱那可真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还未在朝中当差亲姐姐便给他求了爵位,当了安乐侯,安乐安乐,当真是富贵荣华唾手可得!
庞昱自己,显然也是这么认为的。
安乐侯封地在陈州,年后便要上任,可是他舍不得京城繁华景致和一群纵情玩乐的朋友,这不一大早,他就邀了一大群“知己好友”出来,先吃饱了再去郊外赛马打猎,回来去醉红楼,一醉方休!
可谁知……一错眼!庞小侯爷觉得自己的春天来了。
美,当真是美,他此生从未见过这般美丽的女子,过往那些姝色,放在她面前,都成了矫揉造作的庸脂俗粉。庞昱没读过什么书,也写不出什么华丽的诗词歌赋,但他现在觉得,什么华丽的辞藻用在她身上,都是多余的。
多情的小侯爷觉得他的心已经完全沦陷了,他想若是此生娶不到这位女子,他活着和咸鱼有什么区别!
有狐朋狗友拉着他去郊外纵马,卧槽,这个时候赛什么马,必须去认识美人好不好!随意地打发了曾经“惺惺相惜的知己好友”,小侯爷整理了一下自己的仪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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