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什么样的,于洋想不到,感觉,当然是朋友的感觉,王麦爱笑爱闹,活力逼人,最能折腾人,出去玩有她绝不无聊,因此是个好玩伴儿,挺好的一女孩儿,这还有什么感受。
王子骐知道妹妹是因为喜欢于洋才会这个样子,于是便和云涵商量着给妹妹在外买一套房子,这样人不经常回家,少见于洋就会慢慢忘记,也就能不再喜欢他了,人也就能开心了。
王子骐或许不明白,为什么妹妹王麦会喜欢于洋。王麦喜欢于洋的因由很简单,她从小性格孤僻很少和其他人在一起玩儿,除了几个从小长大的死党觉得让王麦觉得值得信赖之外再没有朋友。而这阵子于洋为了王蜜的事没少往王家跑,加之在以前的时候和王麦在一块儿于洋刻意与之交好,两人的关系也渐渐亲密起来,成了朋友;再加上于洋这个人,长得帅,别人对他的感觉都是觉得他人很好,乐于助人,的的确确是个值得深交的人。
于洋圆滑世故,王子骐和云涵能干,都十分喜欢王麦,王麦又是个在遗产书里出现的名字。为了将来能够更好的过日子,少不了要和王麦打好关系,每次见到王麦都会刻意和她交谈。一来二去,王麦就看他挺顺眼的。于洋虽然是医科大学生,但老爸的商人圆滑世故他早早地就学到了骨子里,借着富二代的名头长袖善舞,和他打交道的没有一个人不喜欢他,不和他成为朋友为他所用的。王子骐曾这么给过一个评价:谦谦君子,绅士楷模。
王子骐和云涵商量着一人拿出五万,再让小麦把自己存在银行的三十多万拿出来。这些钱是小麦被认做是干女儿时王凯为小麦举行晚会上别人给的礼钱,过后白琴把钱存在小麦的账户上。
几个人找了好几天,在离学校比较近的地方买了一套二室一厅的新房子,王子骐和云涵每人又拿出三万好好地装修一番,买一套家具,等到把一切都整理好了,才带着人去。
王子骐领着两个小丫头去楼上,一打开门,他就开始不停的说:“小麦这个大卧室你住,小的夏宁住或者让其他同学朋友住,不着急其他事情。还有这房子我装修好了,家具也买好了只要好好在这住就是了。不要乱跑,还有星期天记得回家住,好好的在这学习……。”
啰嗦完,小麦和夏宁忍住跑路的冲动,笑着把人送走,人一走,王麦和夏宁鼓掌拍手,接着不约而同地往大房子里跑。
……
??王蜜见小麦走了,十分高兴,她走了,就少一个人争得老爸老妈的眼球了。王子骐心里虽有些不舍,但为了日后考虑,还是觉得这么做不错,他一有空就会带着云涵去小单元房里探望王麦,和她谈天说地,教她如何更好更快地适应工作,两人之间的感情不但没有因为距离远而变淡,反而更加浓醇。
原想着一步一步慢慢来的赖紫再一次踏进王家大门怎么也找不到王麦,问了白琴才知道王麦嫌家里不让夏宁和她一起住,搬了出去。
听到这个消息,高老头现世的赖紫急了,生怕出个意外,不想让王麦这个移动金山跑到别人家里。
红了眼的赖紫没办法,只得败兴而归。原本怎么也弄不明白王麦突然离家的赖紫看到一脸笑意盈盈的王蜜,恍然大悟,原来是因为你这小蹄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