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队部一片灯火通明。
王仲漾书记往下压了几下右手,示意显贵书记坐下后,继续说:“闲话少叙,开始进行会议主题。哪位同志先发言?”
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张家文站起来,说:“王书记,完(我)先把整个案情介绍一遍,蔫(你)觉得行么(吗)?”
“当然可以。”王仲漾书记微笑着说。
接着,张家文副大队长开始介绍案情始末。
他说,据证人王兆云副大队长、花香弯五保户黄家大婶、花香弯生产队队长黄勇合、栗子苞生产队队长李远洪和谷家塔生产队社员袁伦云等五位干部社员所述:
1970年7月14日(阴历6月12日),晚饭后,汤显贵书记与王兆云副大队长两人,按照月初“大队部七月份工作安排”,这天,应该对马鞍子、王家箩和栗子苞三个生产队的劳动生产、开垦荒地、茶山林山和红旗渠进行抽样检查。
原本时间安排得满满的,可谁曾想,他们在马鞍子生产队检查荒山开垦情况时,听到花香弯生产队的五保户黄家大婶已经三天没有起床了。于是,显贵书记和王副大队长两人,检查完马鞍子生产队开垦荒山的情况后,立即赶往花香弯生产队,前去探视五保户黄家大婶。当他们到达五保户黄家大婶家时,该生产队队长黄勇合正在给黄家大婶家打扫卫生。显贵同志和王兆云同志到黄家大婶床前,询问并安排好黄家大婶的情况后,天已经快黑了。
为了不耽误正常劳动生产,及时地查露补缺,于是,显贵同志和兆云同志分别去栗子苞和王家箩两个生产队检查。
十九点四十分左右,显贵同志到达栗子苞生产队队长李远洪家。
据李远洪同志说,两人从此时开始,对新修的四条红旗渠,进行了逐一地检查完后,时间已经到了晚上十二点多了(也就是说,到了7月15日凌晨)。
自和李远洪同志分手后,显贵同志曾想过翻过人性山,抄近路回家。可是,一个人夜走人性山,显贵觉得不安全。于是,他就绕道十里路,从邻村的索树峪生产队回家。
当显贵同志走下水库大坝,离村口将近百把米的那里(现场勘测,显贵同志摔伤的第一现场),由于茂密的树叶,挡住了月亮的光亮和他累得眼睛皮直打架这两个原因,脚下一走空,被摔进水库的渠道里。那时,已经是夜深人静,真是喊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灵。没办法,他撕碎自己的白衬衣,自己忍痛包扎起来。包扎完后,自己从水库渠道爬上了路面。此时,大队民兵营长徐宝儿带领基干民兵执勤回家时,发现了显贵同志,把他送进了大队卫生所。
当然,现场勘测时,发现第一现场有很多青草。关于这个问题,调查组走访了部分知情者,确认:现场遗留下的青草,是谷家塔生产队社员袁伦云所为,与“桃色风波”案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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