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维,她闻言后柳眉倒竖,斜着眼瞟了那旭烈虎精壮的臂膀,轻蔑的嗤笑了一声,对他送到面前的酒碗视如不见,却端起自己的酒杯一饮而尽,然后狠狠打了个酒嗝。
一众牧民包括旭烈虎,都皱起了眉头,起哄吵闹声也逐渐停了下来,因为女人这么做,摆明是拒绝了敬酒之人的求爱,甚至还带有鄙视和侮辱的意味。似是对旁人的情绪全无所觉般,女人高傲的扬起了头,向旭烈虎晃了晃下巴,又朝着所有牧民高喊道:“这是谁家的……小屁孩,一点也不懂事,毛还没……长齐,就学人家泡妞,比他更壮,刀法更好的……货色,本姑娘都看不入眼!”
这话当着众人的面说出,引得满屋哗然,虽然是酒话,可仍旧是公然的挑衅!旭烈虎那小子本就年轻气盛,再加上游牧民族不服输的个性,哪里咽得下这口气,立即瞪大了眼睛,眼白都开始充血,不仅满面通红,甚至连脖子都粗了两圈,哑着声音高喊道:“你说的是何人?我要找他公开比试!”
我那女人不再说话,却在众人的注目中,转头向我看了过来,我能感觉到她的视线,就像是实质的阳光一般,照得我脸颊发热。她这么做,显然是故意给我找麻烦,可我竟然对她丝毫怨恨不起来,这一路上她都不怎么对我假以辞色,这时喝多了酒,却能用炽烈的眼神看我,很是令我兴奋,至于她的目的,我也懒得理会。
所有牧民都顺着她的指引,把目光集中到了我的身上,我却目不斜视,先吃两口肉,又端起一杯酒,摆出事不关己的姿态,毕竟这里是人家的地盘,而且明天开始的行动还要牧民们全力配合,可不能学女人那样惹是生非。
我那杯酒还没送到口边,却见寒光一闪,杯口竟然被削下了一圈,顺着寒光的去势滑落,女人们的惊呼尖叫声立即在耳边响起,也分辨不出有没我那女人的声音。
削断杯口的刀光既快且准,可是既没杀气,又少了一丝灵性,未能带来实质性的威胁;吸引了我注意力的,反而是手中的杯子。我曾经听说过,为避免在不断迁移中损坏,草原上的牧民们都用金属制做饮食器具,其中最富裕的更是用昂贵的金子制作杯盏,此时我手中的金属酒杯,被削去一圈,露出黄澄澄的断层,果然像是足料的黄金所制。
“好杯子!”我的喝彩声脱口而出。
“好刀法!”水猴子坐我旁边,捡起那掉落的杯圈,边观看边赞叹,然后装入了自己的裤兜。
旭烈虎就站在我的身前,听得喝彩声,却没听清我夸赞的是什么,就露出洋洋得意的表情,傲然说道:“我们牧民,终日与刀为伍,刀法强过其它所有民族!这位朋友,你如果习练过刀法,不妨与我比试一下,也算以刀会友。”
这是找上门来叫阵的,我抬头向他看去,那小子一脸的兴奋期待,眼中闪烁着嗜血的光芒,什么以刀会友,分明是准备宰我一刀!这要是依着我头些年退隐之前的性子,肯定早就拔刀对上了,但是现在,我还真没有争胜的心,唯一牵挂的,也只有那移情别恋的女人,可惜她体会不到。
“这位小兄弟,你看看,我今天这身打扮,像是准备玩刀的吗?”
我笑着扯了扯休闲服的衣领子,虽露出了里面的鲨鱼皮紧身衣,却不担心被普通人认出。论年龄我其实比旭烈虎大不几岁,但是经历的事情多些,心态也更为老成,所以自然而然的把他叫做小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