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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正诺没有说话,只是低着头,掏出自己的香烟来,叼在嘴中,点了一个火,慢慢的抽了起来。?男人都这鸟样,一旦遇到伤脑筋的事情,都喜欢抽烟来解闷!明正诺现在就很伤脑筋了,那他娘的可是杀一个人,不是什么阿猫阿狗的。
虽然,知道自己要踏上这一行,就是脑袋别在了裤腰带上。要么被杀,要么杀别人;但毕竟,这突然而来的第一次,他还是很犹豫的。严格意义上来,明正诺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在跟松木去卖度品的时候,就已经杀过人了。
但是,那时候他没有办法,别人要杀自己;下意识的抓起武器就乱扫,给扫死对方的。那是用枪支打的,和现在要亲自弄死一个人,完全不一样啊!
“为什么要选我?”明正诺犹豫了半天,还是问出了这么一具废话来。
“因为你的身手,在如风酒吧是最好的。当然,找别人也可以;可是,你知道的,这叛徒要是出自我的门下,自然得我们自己清理门户。所以,无奈之下,我只好是想到了你!你放心,事情不能让你白做,完事之后,会给你一笔钱。同时,条子那边,我也保证他们觉得查不到你的头上来!”这疤子的话说出来,也断绝了明正诺用枪的想法。
事情不能闹大,只能是悄悄的弄死这个卧底;那看来,得自己想办法去做了。钱不钱的倒无所谓,明正诺不却这点钱;但是,现在他是疤子的马仔,江湖是要讲道义的。老大既然都已经提出来了,这事情自然得去做了!
“好吧!我答应帮忙。但是,总不能让我一个人去办这事儿吧?”思前想后,明正诺决定踏出这至关重要的第一步,他要去杀人了!
“好的,你放心,不会有什么风险的。既然是我让你去做的,肯定全力的支持你!等一下,你挑几个人,一起去办这事儿吧?”疤子轻松下来了,这一口普通话,又再一次的地道了起来。
“好吧,我选两个人好了,一个斗鸡眼,还有那个一颗葱。没问题吧?”明正诺自所以选这两人,不是他们多牛;而是,自己在这帮派里面,好像就认识他俩了。
于是乎,在这一天,这疤子一道“圣旨”,让斗鸡眼和一根毛,归入明正诺的帐下,听他的差遣。?而我们的明正诺童鞋,那真是鸭梨山大啊!要神不知、鬼不觉的弄死一个人,这可是一个十分难办的难题啊!
为了给明正诺他们最好的支持,这疤子也下了血本;他们尽管花钱,一切账单都直接报账。要什么武器,除了枪支,只要开口,都能给三人弄来!
明正诺其实最希望的,还是能有枪支;但是,他也知道,用枪打死风险高。第一,这枪支有响动。第二,即便按上消声器,用枪杀人,跟用刀子捅死的性质完全不一样!用枪的话,那条子可就要重案科介入了。但是,用刀子捅死的,最多算是仇家寻仇,痞子斗殴事件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