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近六百米。
整个村子一共有十个生产小队,共计一千六百多人口,是锦屏乡第二大村落。
全村上下一共有三口井,但却要供应全村一千多人。其中,凌默家所在的七八九三个生产小队共用着一口井。
井里的井水是从山里冒出来的泉水,清澈甘甜,无论多么干旱,这口井都没有干过。
只是除了旁边两家靠的最近的人家,其他人每次打水,都得挑着水桶走上几百乃至上千米的山路,最远的甚至要翻过一座山头。
天晴还好,若到了下雨的时候,挑水便成了各家各户最痛苦的事。村民们没少因此而摔跤。
看着身上的水桶,凌默愈发感觉到山村的落后。
如今的大山村,还处在交通基本靠走,通讯基本靠吼,取暖基本靠抖,治安基本靠狗的时代。
以前村里的一个笑话,就是贼来了,最后得靠讨饭才能回去。为啥?因为偷不到任何值钱的东西。
凌默相信,直到现在村里有很多村民,恐怕连自来水听都没有听说过。
穿过长长的田埂,来到水井上方的田边,远处田地的尽头,远远的走来了一个窈窕的身影。
花布衬衣,泛白的牛仔裤,一条乌黑的大辫子,凌默认得来人,是隔壁的小寡妇张春巧。对方前年刚结婚,但还没等到过年,老公王大顺就在工地上出了事故,留下一个二十来岁的小媳妇守寡。
为此,张春巧的婆婆罗玉芳很不待见她,认为她是克夫命,是她将王大顺克死的。
凌默的目光下意识的落在了她身上,此时张春巧挑着水,汗水将她的衣衫打湿了大半,勾勒出一道完美的曲线。
因为挑着水,她的身体微微弯曲,每走一步,胸前的两个硕大便随着步姿上下起伏,腰肢慢扭,美臀轻摆,仿佛在演绎着动人的旋律。
“凌默。”
看到他,张春巧放下水桶,擦了擦额头的汗水,露出一个羞涩的笑容。
凌默收回目光,笑道:“嗨,吃午饭了吗?”
张春巧微笑道:“回去就做了,对了,你爸爸的病好些了吗?”
凌默笑道:“谢谢关心,已经好了。”
“哦,那就好。”张春巧舒了一口气,拍了拍胸口,瞬间又将凌默的目光吸引了过去。
“春巧,你在干什么?还做不做饭了?想饿死老娘啊!”突然,张春巧的婆婆罗玉芳提着一个菜篮从远处的田地里走了出来,冷声朝着张春巧吼道。
张春巧脸色大变,忙弯腰挑起水桶,低声道:“我先走了,再见。”说着,小跑步的挑着水走了。
凌默看向张春巧的婆婆,只见罗玉芳黑着脸走了过来。
凌默微笑打招呼道:“罗婶,中午好。”
“哼!”罗玉芳狠狠地瞪了他一眼,然后一声冷哼,提着篮子扬长而去。
凌默愕然的摸了摸鼻尖,自己得罪她了?
挑着水桶继续前进,很快,凌默来到了水井前。但他再次愣住,眼前又是一副活色生香的山村美景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