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大的一个系列小说,而且整个系列秦风都已经胸有成竹了。
作为出版商,他们太明白其中的利益了,只要第一部一炮打响,那后续几部的畅销都将顺理成章,只需躺着数钱就行。
想通这个关节,两家公司人员眼睛就有点发红了,每个人都透着势在必得的决心。
其余人听到这消息,也都惊讶不已,手笔太大了!
……
一番震惊和议论之后,秦风说到了最重要的出版合同。
他明确告诉两家公司,出版合同只授权他们出版文字小说,其余所有权利,如电影改编权、漫画改编权、电子阅读版权等,都将自己保留。
现场又是一片喧哗,两家公司对这条都有异议。
英国佬想得到更多,尤其电影改编权,是他们此行的重要目标之一。
华夏公司倒没有太过于坚持,他们当然也想多得到一点权利,但得不到也不会影响合同签订。
对于两家公司的异议,秦风予以了坚决拒绝,他斩钉截铁地说道:
“除了文字版授权,小说其余权利一概不会授权、转让,如果不能接受,那就不用往下谈了“
看到他态度这么坚决,考虑到这本小说可能带来的巨大收益,两家公司只能接受这个条款。
现场也有人不理解,不明白他为什么坚持保留这些权利。
只有林阳明白原因,不过他认为秦风是在做春秋大梦。
竟然想指着一个系列小说变成亿万富翁,这不是做梦是什么?
两家公司接受这个条款,秦风心里顿时放松许多,他生怕在这里谈崩,现在的结果无疑是最棒的。
他肯定不会给对方解释,这些保留的权利将会多么珍贵,当然,可能他说了对方也不会相信。
最大的难题解决了,接下来就是小说出版地域的问题。
依秦风的意思,中文版授权给华夏出版公司,由他们在全球出版发行。
其他语种的版本则授权给贝绅公司,同样全球发行。
但两家公司的出版业务有很多重合之处,华夏也有外文书籍出版,但他们在海外的发行渠道差贝绅太多。
贝绅同样有中文出版业务,他们在中国的发行渠道又差了华夏十万八千里。
这就需要两家公司协调了,所以秦风把这个问题抛出来后,就坐山观虎斗,开始和律师讨论合同了。
两家出版公司则展开了一场唇枪舌剑,为各自争夺利益。
双方互不相让,争得面红耳赤,就差直接开战了,会议室里变得非常热闹。
……
二十分钟后,两家公司达成了协议。
如同秦风设想的一样,华夏公司放弃了出版外文版的权利,贝绅公司则放弃了出版中文版的权利。
发行地域没有做任何限制,都是全球发行。
而且他们约定,在各自势力范围内不给对方销售设置障碍,在公平友好的环境下展开竞争。
这结果当然是秦风最愿意看到的。
接下来秦风又和他们约定了小说出版期限。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最长不能超过三个月,小说必须上市销售。
如果超过这时间,秦风有权取消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进行赔偿。
同时,秦风要求出版公司配合自己进行宣传,自己也会配合出版公司的宣传活动。
对出版日期限定,两家公司没有异议,这是出版合同的常规条款,没什么可说的。
但他们对配合宣传则有点不太理解,不知道秦风准备怎么宣传。
难道他有什么不为人知的花招不成?(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