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新宇把枪压靠在自己面前的天台围栏上,嘴里叼着根还没嚼进嘴里的鱿鱼丝。他的左眼盯着自己枪支瞄准镜里的图像右眼却看着对面楼下的小情侣熟络而又亲密的一举一动,眼都不眨。
他的视力极好否则也不会做一名在外人看来所谓的狙击手。现成的动作表演,不看,会遭天谴的。
舌头一卷,最后一根鱿鱼丝也进了嘴里。他砸吧砸吧嘴,没东西了,又伸出自己的胖手从大衣兜里掏出根棒棒糖剥了糖纸塞进嘴里。
又看了看瞄准镜,目标应该快出现了。
熟练地把放在一边的空易拉罐抛到身后,发出一阵“丁零当啷”的响声,却也被这大都市天台的风声夹杂这座大厦楼下某些音色尖锐的车笛带向了别方。
早就习惯了,胖子瞥了他身后的场景一眼,满满一天台散落的到处都是他吃光的食品包装袋或者空的饮料罐。这便就是他一个上午的成果。也是把他从一名体型彪悍的壮汉变成一身虚肉的胖子的罪魁祸首。
他想吃东西,而且只有手里或者身旁有食物的时候他才会存在那虚无缥缈的安全感。
作为一名狙击手,他其实早就不合格了。但他却是一名合格的猎人,一名合格的杀手。
“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咬碎嘴里的那块糖,他失神的的想了想。大概,是那次从道上的人所谓的国家重点高校毕业的时候吧。
35个人。
他的记得很清楚,那时候的人数,因为除以一个7便就是他们的食物数。35除以7等于5,这是他小学老师教给他的东西,为此还罚他超了30遍99乘法口诀表。
5个南瓜,还没熟的那种。生青色,带着让人难以下咽的微苦与涩味。
但那都还好,只是逃亡到了第七天,青瓜都吃完了,那便就开始吃肉了。
他因为外表魁梧的缘故,逃过一劫。杀一个睡觉时还保持一定清醒意识的壮汉,太费劲,还不安全。
这种人临死前的全力反扑足以让一个参与者丧命。
还清楚地记得,第二天太阳刚下来的时候,他的现任老大白云飞拿着根小腿啃食的模样。不同于旁人所展现的那种疯狂。他只是坐在那儿吃着东西,平淡而安静,手上沾染着不少血迹,就跟平时吃饭没什么区别。如果不是知道他拿的是团队里某人的部件的话。
有一句话叫做心无外物则岿然不动。
这才是最可怕的人。
这是他当时生出来的念头,尽管那家伙还是只是名少年。
35个人,最后也只有10个人活下来而已。丛林法则的弱肉强食在某些时候展现的淋漓尽致,所以他们之中有不少人也染上了各种各样的坏习惯。比如自己,离不开食物,就连他自己的床下都有好几个装满面包的箱子。
“人来了。”看到眸子出现那个类似于资料上的人影,他的眼睛也瞬间从刚才的那点走神中清醒了过来。
透过瞄准镜他打量着自己眼前的这个目标,身材凹凸有致,面容姣好。虽然着装时尚而且身边的男伴貌似跟几天前的那个倒霉鬼不一样,但也应该是目标的猎物之一。
基本已经确认,在这之前,她的影像早就牢牢的被胖子记在了脑子里。顾客给的资料被他当面付之一炬,用一款zippo卖得并不怎么好的打火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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