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了一个娱乐时空。还是版板保护做到了极致的那种娱乐时空。
这就意味着,主角穿越过来之后,什么都不用干,只要抄地球时空那数不清的经典就能成王成霸,走上人生巅峰了。
而这个主角呢,就是原身的前夫。
所以,青筝又成了弃妇一枚,这一把,还是一个已经三十岁“高龄”,却已经有一个十三岁儿子的过气三线前“小”天后。
为啥成了主角的前妻呢?事情是这样的。原身与这世界的男主角李钰本是青梅竹马,从小一起长大的,还都爱好音乐,平时在学校的时候一起组乐队,放学后因为两家住一个小区,又在一起写作业啥的,一来二去的,两个人就在一起了。结果搞出了人命,高一的时候就因为偷偿禁果致使原身怀孕,因为年纪小,啥也不懂,也没当回事儿,等到家长发现不对劲的时候,孩子已经六个多月了,两人又要死要活的非常生下这个真爱的果实,因为国家福利好,出生率低,孩子都是国家养,还不准打胎,所以,两家家长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结果就是原身在十七岁的时候就生下了儿子李彻,为此还休了一年的学。成以男主的学妹。
不过,因为原身的成绩还不错,生完孩子再回学校上学之后,也顺利的考上了男主所在的音乐学院,因为有一个好嗓子,很自然的就选了声乐系,学演唱,因为男主学的是词曲便作,正好,男的写女的唱,配合也算默契。大学期间,两人就出过几首说得过去的作品,放在音乐网站上收版税,也挣了些钱。
毕业之后,一起签约了一家不大也不算小的经纪公司。但是呢,并不是以组合的形式,只是各自单独签约。原身年纪轻身材好,长相甜美又有一副歌迷口中的被天使吻过的好嗓子,天生就是为娱乐圈而生,签约之后,公司力捧,除了男主的作品,公司还帮忙拿到了几首好歌,很快就成为新晋小天后,事业发展顺利。
而李钰呢,也不知道是真的江郎才尽了,还是因为原身发展得比他好,抑郁了,反正就是签约之后的作品是越来越不好,人也越来越消沉,到最后干脆写不出来东西,整天借酒消愁了。
二十五岁的时候,原身已经是二线小天后。李钰却在家靠原身养活。整天不思进取,借酒消愁,怎么鼓励都不振作。最过分的是,还酒后家暴,对原身动手动脚,别的还好说,家暴这一条儿,原身是真的忍不了,于是果断离婚。
因为男的没有收入,离婚的时候,孩子就判给了原身,因为职业的原因,孩子一直是在老家双方父母帮着带,离婚后,原身就给孩子改了名字叫任彻,因为公公婆婆一直对原身母子不错,孩子改名后也没强行带走,还是两家一起带着。
这种背景,实在是俗套得不能再俗套的穿越升级流了,李钰这身份,简直就是穿越男主标配,原身呢,当然就是恶毒前女友(前妻),等着被打脸的标配了。
果然,一年之后,男的因为酒精中毒被送到医院洗胃,活是活过来了,可是芯儿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个李钰,而是换成了另外一个人。
为啥这么说呢?因为,这个李钰,出院之后,突然灵感爆发,开始不断创作出各种可以传世的经典作品,很快就用音乐征服了世界,收获无数歌迷,成为各大天王天后为了能邀到一首他的歌要抢破头的首席制作人。要不是因为嗓子实在是五音不全,没准自己都能称霸乐坛了。就算是那样,以他中等偏上的长像,还是迷惑了无数少男少女,成为李大才子的迷弟迷妹。
这个世界的人只会为李钰的创作才华倾倒,当然不会知道,他的那些个作品都是从另一个时空剽窃而来了。
新的李钰取了巨大的成功,当然很快就功成名就,财色双收了,三十岁时,已经不只是一首歌版权就要几百万的大神,人生赢家,还在与性感女神谈恋爱,暗地里还跟清纯偶像搞暧昧,据说某个御姐舞后也是他的“亲密”好友。
打脸情节当然也不能少,这个李钰过来之后,也不知道是怎么接收的原来那个颓废蛋的记忆,认定了原身是为名为利才抛弃了原来那个一事无成的他,贪慕虚荣,想要抱某天王大腿。于是呢,在他有能力之后,就各种给原身设障碍,直接在创作圈封杀了原身。而原身呢,因为没有作品支持,自己又没有创作能力,公司迫于李钰方面的压力,约不到歌,想捧她也无能为力,事业从此停滞不前,越来越下滑,只能靠吃老本儿活着。
这些都还不算,在儿子放暑假期间原主把儿子接到身边来住的是时候,李钰还设计陷害原主,给她弄了个疏于照顾的罪名,把儿子又给抢到了他的名下。这才使得原身走路时心绪不宁,崴了脚,从天桥上摔下台阶,碰到了头,让青筝穿了过来。
哎妈,所以,这难道不是某点的废才升级流,都市文抄X马文吗?
青筝好想吐槽一下系统,这种设定,她一个不怎么看小说的人都知道,也太老套了吧……
可是吐槽归吐槽,日子还得过。
青筝出院之后,回到家,歇了两天,还没有想好接下来是去环游世界呢?还是做个富贵闲人,找个地方,开家小店,过过文青的小日子。
“任青筝!你怎么还在睡?”青筝的美梦被耳边的大吼声打破。
“任小彻,你干啥啊?不知道我撞到头了,才刚刚好吗?你要震死我呀?”没错了,身边的人形狮子吼闹钟就是原身的宝贝儿子任彻,李钰是把他要回去了没错,但是除了给足够多的零花钱,根本就不管孩子,所以,任彻放假了还是会偷偷跑到青筝这边来,他也不知道。
“震什么死啊?明明都好了。快点儿起床,快点儿起床,你得振作啊,要不然怎么把我抢回来。我不要叫李彻,难听死了。”小小少年不依不饶,还是在催着青筝赶紧起床。
早在青筝还住院的时候,因为青筝刚过来,还在被消化原主的记忆中,反应不够快,看上去有点呆滞的时候,任彻就自动自觉得认为她是被李钰给刺激到了,因为对那个前面不争气,后面虽然很成功,但是在私生活上更加不争气的爹失望了,任彻向来是站在母亲这一边的,因为不想看到母亲“颓废”,“绝望”的样子,所以就给她找个奋斗目标,希望能激起她的斗志,有点儿生活动力,就鼓励她努力工作早点儿把他抢回来。
青筝看孩子那么懂事儿,为了怕家里担心,没有告诉姥姥姥爷青筝受伤的消息,而是自己一个人在医字照顾了青筝一周。虽然只是有事儿找护士,打个水打个饭啥的,才十三岁,刚刚小学毕业的孩子,已经很不容易了,青筝一心软,就答应了。
答应振作了,可是青筝没打算一出院就出去忙啊。终于从医院出来了,不用打针,能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睡多久就睡多久了,还不得懒上几天啊。
“你这样说,会把所有跟你同名的人得罪死的,我觉得李彻也挺好听的。”青筝坐起来,迷迷糊糊的看着把自己收拾得干净利落的美少年,谢天谢地,这孩子长相肖母,要是像那个长得实在很一般的爹,看着得多闹心。
“我还是更喜欢叫任彻。快点起床,洗漱,早餐我已经做好了,一会儿该凉了,刚才小文阿姨打电话,说一会儿来接你去公司,有工作。”李彻见青筝起来了,交代了一下就走开了。
小文是青筝的助理,虽然已经扑到三线外了,至少还没有完全糊,在靠着吃老本儿还能再榨取点剩余价值的时候,公司也还没有赶尽杀绝,给她配了一个助理,因为工作少得可怜,这一个助理就身兼多职了,从经纪人到生活助理的活儿全干了。
“有工作?呃……”青筝感觉头又疼了,想想原身已经有一两年的时间,只能靠三线城市及以下甚至是乡镇商业过活的日子就上火,虽然酬劳也不少,一年下来也能赚个三两百万的,可是她不想做这些啊。应付那些个土大款,很烦啊。
看来得跟工作谈一谈了。当初毕业的时候,可是一下子签了十年的长约,还有两年呢,青筝不差钱儿,可不想再过那样的日子了。
所以,虽然很想躺回去再继续睡,青筝还是非常免强的起床了,总得先把日子弄顺了,才好,不然,想歇也歇不消停。
真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