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霄抬头看了看在傍晚的夜空下闪烁的霓虹灯组成的大字,怀揣着忐忑的心情,迈入了热浪不夜城的酒吧大厅。
上一次他来到这里,还是初到秀峰市打工的时候,他被一同在火锅店打工的室友硬拉了来,说是迎新活动。
结果他的室友点了好几千块的酒,叫了两个小姐,酒过半巡,便带着两个妞走了,只留下他一个人孤独的坐在酒吧的角落,喝着闷酒,清算了账单,将信用卡的透支额度用了个精光。
不过,这唯一的一次酒吧体验,倒也不全是痛苦的记忆。
虽然花光了积蓄,还欠了一大笔钱,但是他却在酒吧中见到了他心目中的女神。
她被人称作红姐,每天都穿着一身红色的衣服,在酒吧里驻唱。
或许红姐的容貌不算是倾国倾城,惊为天人,但对于情窦初开时分的陈霄来说,红姐的那份御姐气质,已足以让他为之倾倒。
只可惜,女神之所以是女神,便是因为凡人可望而不可即。
红姐是热浪不夜城的招牌歌手,他一个打工仔,送不起礼物也就罢了,连点一首歌的资格都没有,更别提一亲芳泽了。
陈霄是有自知之明的人,并没有像他的同事那样沉迷在灯红酒绿之中,他听完了最后一首歌,便回到了宿舍,之后再也没有到热浪不夜城来过,把那一晚的美好,永远的留在了心底的最深处。
现在想起来,当年的自己,也真够怂的。
若是现在的自己,应该会让那同事一年都硬不起来吧?
陈霄自嘲的笑了笑,坐到了记忆中的角落。
“帅哥,你要点什么?”
服务生紧随陈霄的脚步,来到了座位前。
“一杯长岛冰茶,一个薯条,一盘花生米。”
陈霄爽快的点了单,在服务生准备离去的时候,将其叫住:“红姐什么时候开唱?”
“红姐?”服务生惊愕不已的看向陈霄,如同看向一块活化石一般,“红姐两年前就嫁人不唱了,现在驻唱的是几名新人,今天的话……应该是聆雨吧。”
嫁人了?
陈霄一愣,有些恍惚。
他之所以重新回到这里,除了消愁之外,更有弥补遗憾,为红姐送上礼物,邀红姐喝一杯的想法。
现在看来,遗憾终究只能是一个遗憾了。
“喂,帅哥,还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服务生挥了挥手。
“再开三瓶香槟。”陈霄竖起三根指头。
既然无法弥补遗憾,那就醉生梦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