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毕尘晔,从小就是个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公子哥,生来好像就没我什么事,一切都有人安排的妥妥当当的,我生来唯一的用处好像就是玩。
也许从小就被家里娇宠惯了,加上我自小就长的帅气,一切的一切养成了我的玩世不恭、目中无人。
从小就好像没有什么特别喜欢的人和物,所有的东西在我的手上再喜欢热衷度也不会超过一个星期,小时候是各式各样大大小小的玩具,长大了就是各式各样的女朋友。
多金、帅气,人又幽默,一切的一切,自然的造就了我身边永远有数不清的女孩子,或清纯,或妩媚,或高挑,或者淑女,或妖艳,各色各样,应有尽有,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无法对她们其中的任何一个产生一种从心底喜欢的感觉,女人对我来说,还就真的事件衣服,高兴时穿上,不高兴时就甩掉。
不过,我却特别喜欢刺激的游戏,这其中就以赛车为最。
认识林筠灏,就是在一次赛车比赛上,向来所向匹敌的我,居然败给了他,让我大跌眼镜,虽说我也是华人,可是在我印象中,中国人一向就是比较谦和,比较与世无争的,像他这么争起来不要命的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被他就这么超越了,我当然不服气,一来二去,我赢一局,他赢一局,赢来赢去,我们居然成了好朋友,这一聊下来,才发现我们竟然还是哈佛的校友,而且居然还是同岁,这真是太巧了。
以后的一切,都印证了这种巧合,我们趣味相投,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这种友情,就算是在林筠灏离开美国,回国创业的时候也不曾间断过。
林筠灏,怎么说呢?我觉得他和我是一类人,却又好像不是一类人。
他家境优越,爷爷是军队首长,父亲是一省的省长,母亲经营着一个家族企业,和我一样,都是含着金钥匙出生,可是,不同于我的玩世不恭,他对人对事都很冷淡,对女人好像也没什么兴趣,因为在我看来,像他那样帅气的人居然没有女朋友,这是一件很不可思议的事,有的时候,我甚至有些怀疑他的性取向,不过呢,这我也只是在心底想想而已,被他知道了,准揍扁我。
而在我身边女人多如牛毛的时候,每次问他,他总说没有,不过,另外好奇的是,如此冷淡的他,某一天他却说收养了一个无家可归的女孩子。
渐渐的呢,每次和他聊天的时候,他总会时不时的提起那个女孩子。
开始,我倒没怎么在意,在我眼里,她就是一个可怜无依的孤儿罢了,能被筠灏收养是她的运气,不过,随着筠灏提到她的次数越来越多,我也无奈被迫记住了她的名字,若影,柳若影,在我的印象中,她应该是个古灵精怪的女孩,就凭能被筠灏认可这一点,就足以可见她的本事。
终于,因着洛法可集团拓展中国市场的由头,我来到了中国,来到了A市。
我有一个爱好,每到一个地方,必会去当地最高级的会所,没有通知林筠灏,我去了“迷醉”,平时他总在我面前夸赞“迷醉”怎么怎么好,我倒是很想去看看。
走进去,果真也没让我失望,很大气,很高端,私密性也不错。
我一个人,自然也不会去包厢,为了感受下“迷醉”的气氛,我就去了大厅。
大厅里正在进行个歌舞表演,是俄罗斯民族风的,还算可以入目,点了杯香槟,我就坐在了一旁欣赏起来。
忽然,音乐声转变,舞台上的俄罗斯舞者退了下去,在空中的阶梯上徐步走下来一个妖娆的女子,头顶这一抹柔和的白色灯光,白光包围着她,好似到处都是一种不寻常的虚幻,她的脸涂了浓浓的烟熏妆,却使得她那巴掌大的脸更加显得魅惑人心、动人心魄,她身上穿着的事黑色的紧身舞裙,恰巧勾勒出魔鬼的身材,舞裙很短,白玉般的美腿随着摆动在灯光下若隐若现,她朝着我这边望了过来,我们对视着,只是那么一眼,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就感觉到没来由的跳动,有种血脉喷张的感觉。
这一次我执着面对任性的沉醉,我并不在乎这是错还是对,就算是深陷我不顾一切,就算是执迷我也执迷不悔,别说我应该放弃应该睁开眼,我用我的心去看去感觉,你并不是我又怎么能了解,就算是执迷就让我执迷不悔,我不是你们想的如此完美,我承认又是也会分不清真伪,并非我不愿意走出迷堆,只是这一次这次是自己而不是谁。要我用谁的心去体会,真真切切的感受周围,就算疲倦就算是累,也只能执迷不悔。
这是首DJ版的《执迷不悔》,歌声很撩人,让人听着就能情不自禁的兴奋起来,她的身段婀娜,眼神魅惑,不得不说这个女子激起了我的兴趣。
“这位小姐,不知能否一起喝一杯?”我拦住了她。
“不好意思,这位先生,我从不陪客。”
我一愣,从小到大,还没有哪个女孩子会拒绝我?
可是,等我缓神过来的时候,那女孩却已经不见了。
“小野猫,我们还会再见的!”嘴角轻扬,有挑战性的女孩子似乎更适合我的胃口。
“我发现东方女子似乎也不错!”对着林筠灏,我坦然的说着。
“这场子里的女人?要我帮你查查吗?”
“不用,我喜欢狩猎的过程。”
我没想到,我居然有这个耐心,居然一连在“迷醉”足足守候了五个夜晚,看来,今晚,她又不会出现了,正准备走,忽然旁边一声大吼。
“女人,别给脸不要……!”
“扑”的一声,那女人拿起桌上的酒杯,就那样泼在了男人的脸上。
那女人头发一甩,露出了她妖媚的脸庞,是她!
“臭娘们,老子给脸不要脸,敬酒不吃吃罚酒,大爷我今天非在这把你办了不可!”男人伸手就朝她的脸蛋摸去。
我一急,几乎是下意识的都抓住了那男人的那只脏手,我都还没摸过呢,这小子这么大胆?
“哪个不要命的敢来管大爷我的闲事?”
“我叫毕尘晔,想找茬的话在下奉陪!”
那男人看了看我,收了手,“小妞,我们来日方长,今天就先放你一马!”
那闹事的人走了,本以为她肯定会谢我,然后为我刚才的英勇气势所倾倒,可谁知……
“不要以为你帮了我,我就该谢你,多管闲事!”
我毕尘晔从来就没受过这气,顿时就倒了一杯酒,“不管怎么样,我刚才帮了你,这杯酒……”
“好,酒我喝了,我可以走了吧!”我话还没说完,她就接过了酒杯一饮而尽。
就这么迫不及待的要走吗?我心里忽然有些不是滋味。
“别急着走,我敬你一杯,好歹也是我们第二次见了。”不等她拒绝,我就一口把酒喝光了,要知道我从来就不会猛灌的。
“不如,你帮我喝了这杯如何?”她的声音忽然变得魅惑。
我不自觉的搂住了她的腰肢,看着她把杯口放到我的唇边,就流入了我的口中,我甘之如饴,拿下酒杯,她的身子被我一把就搂入了怀中,“我的吻技也很不错,想不想试试?”
她的眼神有些迷离,但却无限魅惑,我心跳忽然有些加速,俯身就吻了下去,比我想象中的还要柔软,嫩嫩的,清香中夹杂着酒味,忽然发现,我似乎想要的更多,手不自觉的游移在她的后背。
“啊!”脖颈处一阵火辣辣的疼,她在咬我,我却还是不愿放开她,“咬的还满意吗?”
“我不喜欢别人强迫我。”她收起了笑容,推开我,头也不回的就朝门口走了。
我像中了魔障一般,又是一个星期,我每晚都等在这里,可是,却再也没看见她的身影,在我无限失落之际,接到了父亲的电话,要我回去处理集团事务,这些都是我亲自经手的,没办法,我只得回去,刚处理完,却又接到了舅妈的电话,她希望我去法国探望下表弟莫天凌,于是,我就去了法国。
我到了表弟居住的公寓,喊了几声没人应,我就走了进去,当走近表弟卧室的是很,我一眼就看见了床边上悬挂着的一幅画。
蔚蓝的海水,金黄色的沙滩,一个穿着白色裙子的少女光着脚丫漫步在海滩边,海风一吹,她的头发随风飘舞,露出她那精致的五官,纯洁无暇的外表,特别是那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像是会说话的样子,甚是动人,微微一笑,俏皮、灵动,美的飘逸,美的脱俗。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在看见这画中女孩的第一眼,我就有种熟悉的感觉,明明是真的没见过,可是就是感觉很熟悉,就仿佛在哪见过一般,可是,在哪?
“是不是很美?”表弟莫天凌从后面走了过来。
“是不错,你的小女朋友?”虽然对画不是很精通,不会从这画中,我还是感觉到了一种浓浓的思念,那轮廓、那笔力、那渲染出的浓浓的已经,如果不是对画中之人倾注了很深厚的感情的话,是无论如何刻画不出来的。
表弟的眼眸中露出了不凄然的痛苦之色,不过很快被掩饰了下去,转而露出了微笑,“还是表哥你有眼光,她真的事很漂亮。”
“你同学?”不知道为什么,我的话总是离不开他们的关系。
“她还很可爱,很俏皮呢。”似乎没听到我的问题,表弟仍旧自顾自的说着,“看着像个精灵,可其实是个妖精,专门吸人魂魄的。”
表弟的声音越说越轻,可是落寞之情显然已经无法在遮掩。
我没有再问什么,凭着我的经验,我自然已经看得出,表弟对这女孩的用情至深,可是,似乎他们之间因为某种原因,无法再在一起。
“天凌,你还很年轻,以后的路还很长,会有属于你的女孩出现的。”
我又再一次的踏足了A市的土地,那个妖娆妩媚女子总是会时不时的浮现在我的眼前,午夜梦回,然后一夜无眠到天亮,这么多年来,还从来没有一个人会让我这般迷恋,是的,我不得不承认,是迷恋。
以至于林筠灏再次看见我的时候,都有些惊讶。
这次,我选择了开门见山,“不怕你见笑,我这次过来,主要的是让你帮我找个女人。”
“女人?我没听错吧?”筠灏显然很吃惊,“你一向游戏红尘,啥时对一个女人还怎么上过心了?我倒是很好奇,说说看,究竟是什么样的女人?”
“就是我在你的迷醉会所碰见过两次。”
“是不是长的很漂亮?”
“怎么说呢?”我的脸上不自觉的扬起一笑,“反正是一种异样风情的妩媚,很魅惑,身材曲线很优美,是那种轻易就能撩起男人欲望的女人。”
“你不觉得这表达有点夸张吗?你不会是被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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