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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读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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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这些都是有现成的东西的,从这个时代的书籍里面找就可以了。

    许多故事,都是写进课本里的。

    不过因为厂里的工人好多都没有上过学,这些故事对他们来说,也算是新鲜。

    当然了,作为广播站,歌曲自然也不能少。

    音乐是最拥有打动人心的力量的。

    老歌拿过来用没什么新鲜感,虽然不论听多少次都会感觉热血翻涌,但用的人多了,就难免会落得俗套,产生审美疲劳。

    所以,得原创。

    这个应该是很难的,不过对易云来说,却是最简单的一部分。

    因为他可以抄。

    许多年后,可是有着许多脍炙人口的红歌诞生的,其中以屠洪刚的歌曲为最,只是听两句,就让然感觉浑身充满了力量。

    “就《精忠报国》吧。”

    这首歌绝对称得上经典,完美融合几代人的审美。

    但凡华夏儿女,只要听到这首歌,就感觉浑身充满了力量,恨不得马上踏平东京手撕鬼子。

    节目计划,很快就拟定完成。

    这也是他身为未来人的优势。

    虽然只是专科毕业,不过读书的习惯让他在做这些事的时候,还算是比较得心应手。

    待他将所有内容又整理一遍,又确认无误后,看了眼时间,也才刚过十二点。

    这也就是他,如果把这个任务交到别人手里,估计这会儿还急的焦头烂额,连头怎么起都没思路呢。

    所以啊,这眼界,还是很重要的。

    看的多了,听的多了,自然就比没有接触过这些的人要好做。

    他在部队服役的时候,曾竞岗一个文职。

    因为是筛选,要求所有申请者都提交一份材料,算是规划。

    别人绞尽脑汁才勉强凑出一份来,结果易云还傻不愣登的怕不够,直接交了八个方案,还写了几首军歌交了上去,最后以压倒性优势获选。

    书可真是好东西啊。

    用不着的时候感觉也没什么,方到用时,才能察觉到它的好。

    这也是这么多年,哪怕已经不再校园,他也仍旧喜欢读书的原因。

    虽然他骨子里不是一个学习的料,但他有一种特殊的天赋就是,可以让自己喜欢上他本不喜欢的东西。

    上学时候他就不好好读书,所以才上到大专毕业,还不是全日制的。

    可参加工作之后,他渐渐认识到读书的好,这才慢慢养成了读书的习惯。

    你看看,这不是派上用场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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