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崇有些受不了的使劲摸着他的光头道:
“我说你们怎么都一个样,不是把什么都赖给我,就是是赖给金眼。是,金眼确实是因为得到了瓮的升华变得有人类的情感了,用通俗一点的话来说,它他妈成精了!
但它不是万事通好吧,它的本质是一只海豚,一只只想找柳胡琴报仇的海豚,你们真以为它什么都知道,还嘴巴那么大的见人就说啊!”
金眼嘴巴大不大满胜胜是不知道,但一只海豚竟然拥有人类的情感不说,还一心想复仇,仇人还是胡琴!这就令满胜胜耿耿于怀了。
满胜胜真想直接问问高崇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总显得不合时宜,与其问了也得不到答案,还不如一条一条真相的捋出来,以天地鬼三派的事为首要目标先弄清楚了再说。
高崇急得挠头跺脚,一心就想袒护自己和金眼到底,就在他气急败坏之时,马毅阳先是隔岸观火,最后才慢慢道出真相说:
“别争论了,我知道的那些真相都不是高叔叔告诉我的,手也不是在这里才弄残废的。”
听完受害者的陈述,满胜胜这才发觉自己还真冤枉了金眼,难以置信道:
“什么?!你的手不是金眼剁的?”
马毅阳答:“不是,我只是主动找到了高叔叔合作,然后在我的同学面前演了一场戏而已。”
满胜胜算是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人小鬼大了,没想到马毅阳小小年纪,城府居然这么深,花花肠子也不少。
满胜胜心想,幸亏喜欢廖天夏的人还有佛可,且靠得住。要不以天夏那么单纯的性格来说,要是做了马毅阳的女朋友,那就真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了。
但好似又杞人忧天了,因为这几个少年少女年纪尚小,就算早恋也只是简单的交往而已,就像十年前的满胜胜和梁海地,与其说是相互爱恋,倒不如说是对对方的同伴认同感更多一些。
“嗯。”满胜胜一个人想入非非,一个人点了头。梁海地见状问:
“你在嗯什么,还点头了。”
满胜胜看着这位青梅竹马,忍不住傻笑着说:
“没什么,同伴。”
梁海地眉头一皱,想不通满胜胜怎么会突然这么叫自己。
“那你的手到底是谁剁的呀,好残忍!”满胜胜接着问马毅阳。马毅阳道:
“其实我在掉进这个世界的那一瞬间还是有些知觉的,当时,我感觉手腕巨疼,然后就失去了意识,等我清醒过来后,才发现是高叔叔找到了我们,但那时候我的手掌已经没了。
高叔叔在雨噬林的时候,因为是跟金眼合为一体改变了容貌,我并没有认出他来。但是他认出了我,我们在短暂的叙旧以后,我就快速的决定跟他合作,也就才有了后来我同学对你们说的那些事情。
所以,我的手一定是在昏迷之时、来到这个世界之前就已经被人给剁掉了。剁掉我手的人,只能是船夫!”
魈居点头道:
“你的同学说过,送你们出海的船工好像是从你的一个姓林的叔叔那借调过来的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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