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意了。
他照例安慰了母亲几句:“妈,北都的气候很好,我很喜欢,最近不想回来。”
薇薇安停顿了片刻,试探着问:“你不会在那里遇到了中意的姑娘,就不想回家了吧?”
“说不定呢,”华梓易漫不经心地道,“这里的姑娘既漂亮又有个性,比安普顿的好多了。”
薇薇安忧郁了:“梓易你不会说真的吧?要是她不喜欢我怎么办?”
华梓易哑然失笑:“怎么可能,你是世界上最美的薇薇安,没有人会不喜欢你。”
薇薇安轻笑了起来:“等你以后有了真心喜欢的姑娘,就不会这么说了。”
母子俩又聊了一会儿,华梓易这才挂了电话,闭目靠在椅子上沉思了片刻,再次拿起手机发了一条短信:言冠文他最近还安分吗?
没过几分钟,短消息回复了:言先生和夫人之间一切正常,不过,他最近在接触尼森家族那边的人,应该是在努力查找当年的证据想要翻案,大少请放心,我盯着呢,不会让他得逞的。
华梓易轻吁了一口气,嘴角露出了一丝嘲讽的微笑。
不,他不会爱上谁。
爱情太腐蚀人的意志。
看过母亲的两段爱情之后,他对这玩意儿敬而远之。
一连两天,茶余饭后无聊的时候,华梓易偶尔会想到那个名叫简路的女孩。
预料中的重逢并没有如期而至,他有点纳闷了。
没有一个女人会在看到这栋大别墅之后不动心吧?
更何况,别墅的男主人是像他这样风度翩翩的英俊青年。
一定是太笨了,忘记来别墅的路了。
埃尔森不敢同他打赌,不过这两天却一直笑得很耐人寻味,这让他琢磨着要不要把那个简路找出来,以免让自己在管家面前太过丢脸。
这天周六,天气一下子热了起来,尤其是正午的时候,碧空万里、艳阳高照,让人怀疑这北都的夏天是不是提早来临了。
华梓易则坐在葡萄架下的摇椅上,优哉游哉地闭目养神。
原本中午有个宴会要参加,临出门时他改变了主意,让周擎代他去了。
周擎很无奈,要知道,这个午宴的主人费了老大的劲才搭上了华梓易这条线,他不去,除了主人面子上过不去,还要得罪两边牵线搭桥的人,那可都是在两国政界有头有脸的人物。
“大少,不就去吃顿饭吗?咱们露个脸就回来。”周擎还想挽回。
“就说我早起身体微恙,请他们见谅。”华梓易并不在意。
他到北都,就是以养病的名义,到了这里以后几乎就是深居简出,别墅和公司两点一线。
以前在安普顿的时候,二弟华梓竣特别看不惯他这老年人一样的作息,在他们眼里,没有社交应酬的时候,年轻人就该去冲浪、泡吧,再不济也应该去健身、打高尔夫。
而他却觉得很好,静谧有助于思考,让他在处置各种危险时游刃有余,他唯一和运动有点关联的爱好就是打猎,曾经在N国北部草原中潜伏了一周,猎杀了一头雄狮。
到了北都,这个爱好几乎就没有用武之地了,只能偶尔去射击馆过过干瘾。
一阵嘈杂声从大门的方向传来,他不悦地皱起了眉头。
埃尔森乐呵呵地过来了:“大少爷,那位简小姐真的来了,在门口说想要进来谢谢你。”
华梓易眯缝着眼一瞟,果然,大门外影影倬倬地站着一个人。
果然。
他的心情莫名愉悦了起来,懒洋洋地道:“我说吧。”
埃尔森笑着说:“我看简小姐还挺可爱的,和安普顿那些眼珠子黏在你身上的女孩不太一样。”
大门外,简路发现了华梓易,把脸挤在铁门上,用力地朝着他挥手。
那张脸蛋都变形了,看上去可怜兮兮的。
看来他最近的同情心的确比较丰富。
“让她进来吧,大热天的,过来一趟也不容易。”华梓易淡淡地道。
简路兴高采烈地进来了,一边走一边频频回头,看着草坪中间的那棵香果树。
微风吹过,遮天蔽日的树冠簌簌作响,在阳光下跳跃着别样的金色。
而她穿了一身粉色的运动套装,背着一个同色系的双肩背包,粉嫩得好像一朵刚刚绽放枝头的花苞。
一见华梓易,她不好意思地抿了抿唇:“对不起,我来晚了,那天回去我没认路,第二天想来找不到了……”
果不其然。
女人,十个里面有八个是路痴,简路这样看上去脑子少一根弦的,那就更逃不了了。
华梓易心里好笑:“今天不难过了?”
“不难过了,”简路摇了摇头,一脸神秘地道,“猜猜我给你带了什么东西过来?”
亲手做的小饼干?
还是打火机、军刀这样便宜又不失体面的小礼物?
华梓易心里猜测着,却没有说话,只是看着她的背包。
简路等了一会儿,没见他回答,只好讪讪地取下背包,从里面拿出了几瓶白色的罐子来,一样样地摆在了桌子上:“这是甲基托布津,我特意买了进口的;这是百树得,一定要喷雾使用;还有这瓶灭蜗灵给你备用……”
“等一等,”华梓易的表情有点绷不住了,拿起那瓶百树得在眼前转了转,“这是什么?”
“替那棵香果树灭蚂蚁的,”简路一脸邀功地看着他,“那棵树是不是移植没多久?我瞧见树下有蚂蚁窝,书上说香果树最怕蚂蚁,你再不治这棵树说不定会慢慢枯死呢。”